
最近,很多人在引用鲁迅先生的话。
《江南春》究竟在哪?拍卖会上的是不是真迹?
我感觉在拍卖会上是真迹的可能性非常大。因为拍卖行都估价到8800万元了。如果不是真的,一个赝品为什么要估价这么高?没道理嘛。
其次,拍卖行必有文物鉴定专家,是不是仇英的作品,肯定有过再三鉴定的。如果是假的,恐怕都进不了拍卖流程。或者已经认定是假的,那拍卖行就按仿作拍卖也是可以的。如果最终被拍卖,而画又是赝品,其所得还是要归还给买家的。
现在,对于仇英的作品《江南春》,拍卖者坚持认为他的作品是真作。
那么好,就是第二个问题,当年庞莱臣后人庞增和先生捐赠给南京博物院的《江南春》是不是赝品?
这第二个问题搞清楚才是关键。
据南京博物馆自己回应,在1961年和1964年,两次鉴定都认为《江南春》是伪作,也就是赝品。
这有没有可能呢?我个人觉得是有可能的。
据历史资料查询,《江南春》图卷创作于明朝嘉靖年间,也就是1522至1566年之间。
按最晚的1566年计算,庞增和先生捐赠给南京博物院的时间是1959年1月,已经有393年了,也就是差不多400年了。
庞莱臣虽然是收藏大家,也以鉴定严谨闻名于世,但也不能认为但凡是他鉴定过认为是真品的就一定百分百是真品,而不是伪作。
所以有可能庞莱臣收藏的《江南春》本身就是赝品,350多年后流传到庞莱臣手上,经过了无数人的手,究竟是不是真品,本身就是存疑的。这又是民间收藏,而不是明清的皇宫收藏品,所以在民间传来传去,有人看到原作后,仿制《江南春》是极有可能的。
我对于明清以来的仿制画家的实力是毫不怀疑的。中国历史上的名家画作,本来仿制的画作就多。仿制这一行业一直以来就很兴旺发达。要知道,庞莱臣只是收藏家,不是画家。
其次,真正能入皇家眼的画作又少。入了皇家眼的,保存也不是那么完好的,见鲁迅先生《谈所谓“大内档案”》。
那么一个画家在他生前没有什么名气,在他死后名声大噪,那么自然而然就有伪造名家作品的灰色市场。
如果某个画家特别擅长仿制作品,画出来的伪作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所以幸好有现代技术,可以轻轻松松通过科学技术手段鉴定真伪。
1961年和1964年可能没有相关设备,无法进行鉴定。现在肯定是有这设备了吧?
首先是光谱分析技术。有拉曼光谱分析法、X射线荧光分析法、紫外线与红外线检测法。
其次是材料老化检测技术。400年前的画作了,完全可以用碳-14测年法来确定《江南春》画卷的创作年代。
还有自然老化显微痕迹分析。真迹往往都是有墨韵的。纸张自然老化后会形成蜂窝状断裂。
再有就是纤维形态鉴定。通过光学显微镜与电子显微镜观察纤维形态。明代和清代的纸是有明显区别的。对比一下心中就有数了。
第三个方法是显微检测技术。笔触分析,真品笔迹自然流畅。纤维分析。染色剂分析。
这第三个方法也只能辅助分析,万一是真品,把真品弄坏了,那也是麻烦事了。
所以现在问题变得非常简单,直接找到拍卖人,把作品用科学技术手段鉴定一下就能一辨真伪了。
不必谁来声明自己手里持有的是真是假。用现代科技手段可以鉴别真伪的方法为什么不用?少些无聊的口舌之争。
假设如今拍卖人手里的画作是赝品,那么真品在哪里?
南京博物院收到了画作之后,认为是赝品,我觉得他们有处理赝品的权利。因为捐助人已经捐出去了,如果是赝品,南京博物院有两个选择:对外继续展出,但是对外标注为赝品;不再对外展出,将赝品转给其他收藏点,或者转卖给私人。
这些做法都是正常的。
现在捐助人要求收回原先捐给南京博物院的四件藏品,不妨根据法律规定办事就好。如果南京博物院拒绝归还,相关捐助人可以到法院起诉,一切就看法律怎么在司法层面执行了。
所以,最终要弄清楚三个问题:这世上还有没有《江南春》图卷的真品?
其二,拍卖人手里持有的作品是不是《江南春》真品?
其三,捐助人当年捐给南京博物院的究竟是不是真品?
把这三个问题先搞清楚了,其他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网友们所引用鲁迅先生的话正是:“中国公共的东西,实在不容易保存。如果当局者是外行,他便将东西糟完,倘是内行,他便将东西偷完。而其实也并不单是对于书籍或古董。”
(陈语丝写于2025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