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患食道癌,我寸步不离照顾一年半;母亲得肝腹水,我守在病床前两年半。我把最苦的日子留给自己,只为给父母送终尽孝,可为啥回到生我养我的故土,却连个正经村民身份都没有?”47 岁的聂义光坐在自己重建的土房里,双手因长期劳作和痛风变形,说起这些年的遭遇,泪水忍不住在眼眶里打转。近 20 年来,他从家庭突遭横祸被迫入赘,到病弱被弃返乡尽孝,再到合法迁户却被贴上 “挂户”“出嫁男” 标签,重病缠身的他不仅无法享受任何村民待遇,连基本的民政帮扶都难以申请,在生存边缘苦苦挣扎,只求一份应有的身份认可和生活保障。

1978 年,聂义光出生在陕西省洋县洋州街道西南坝社区六组(原籍曾登记为泽州县泽州镇西南坝社区六组,后行政区划调整),自幼与父母、三位兄长相依为命。在这片熟悉的土地上,他分得自留地和承包土地,春种秋收、缴纳税费,像所有朴实的村民一样,履行着自己的义务,憧憬着安稳的生活。那时的他,虽家境普通,但孝顺懂事,总想着多干点活,让父母过上好日子。
可命运的重击,在 2001 年突然降临。当年 3 月,父亲聂清财按照村集体安排,与同村人一起开挖灌溉渠时,意外导致村民任碧灵被砸伤。经法院审理判决,父亲需承担6900 多元的赔偿款。在那个日薪仅有几块钱的年代,这笔钱相当于一个壮劳力近半年的全部收入,对于本就拮据的家庭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为了凑齐赔偿款,家里变卖了所有值钱的东西,母亲甚至偷偷卖掉了陪嫁多年的银镯子,可日子还是一下子跌入了谷底。
家庭的贫困,让聂义光的婚恋之路彻底被阻断。更让他焦虑的是,自己此时已出现高尿酸症状,时常关节酸痛,重体力活根本难以承受。看着父母终日愁眉不展,为生计奔波劳碌,甚至偷偷抹泪,聂义光心如刀绞。“我不能让父母一直跟着我受苦,我得想办法挣钱养家。”2006 年,在外务工,认识了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王村乡张皮沟 5 组的王春平,对方提出了 “入赘” 的要求 —— 只要落户河南,就能解决当下的生存困境,也能给父母减轻负担。
“入赘在农村是让人瞧不起的事,可我实在走投无路了。一边是父母的生计,一边是自己一身的小毛病,留在老家连自己都养不活,更别说照顾父母了。” 聂义光咬着牙,带着满心的屈辱与无奈,告别了年迈的父母,远赴河南组建家庭。他以为,这是摆脱困境的唯一出路,却没料到,等待他的是另一段更艰难的旅程。

2013 年 5 月,为了办理婚姻相关手续,聂义光按规定注销了陕西西南坝社区的户籍,正式将户口迁入妻子王春平家。可让他始料未及的是,当地村组根本不认可他的身份,直接将他的户口定性为 “挂户”,明确表示 “入赘女婿不算本村人”。在河南的日子里,他没有分到一寸承包土地,无法享受集体分红、医疗互助等任何村民待遇,甚至连申请宅基地的资格都没有,始终像个 “外人” 一样漂泊无依。
为了站稳脚跟,聂义光强忍着关节疼痛,拼尽全力干活挣钱。他跟着村里的施工队搬砖、和水泥,起早贪黑,只要能挣钱,再苦再累的活他都愿意干。可随着时间推移,他的高尿酸症状越来越严重,最终发展成痛风,发作时关节红肿剧痛,连走路都困难,根本无法从事体力劳动。“我想找个轻松点的活,可没文化、没技术,再加上身体不好,雇主都不愿意要我。” 聂义光说,收入的锐减让家庭矛盾日益激化,妻子对他的态度越来越冷淡,抱怨、指责成了家常便饭,最终提出了离婚。
2013 年 6 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准予聂义光与王春平离婚,同时判决聂义光一次性支付女儿聂金珠 12000 元抚养费。“那 12000 块钱,是我向陕西的哥哥们东拼西凑借来的,付完钱后,我身上一分钱都没有了,被直接扫地出门。” 聂义光回忆起当时的场景,声音哽咽,“我拖着病体,走在河南陌生的街头,不知道该去哪里。这时我才想起,陕西老家还有年迈的父母,他们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身边离不开人,我必须回去给他们养老送终。”
三、返乡尽孝扛重担,照料重病父母五年不离不弃2013 年下半年,身无分文、病痛缠身的聂义光,历经辗转回到了阔别 7 年的西南坝社区六组。刚到家,他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父亲面色蜡黄、身形消瘦,连吃饭都变得困难,母亲也终日咳嗽,精神状态极差。原来,在他离开的这些年里,父母的身体每况愈下,早已失去了劳动能力,生活起居全靠三位兄长轮流照料。
没过多久,父亲被确诊为食道癌晚期。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让聂义光瞬间崩溃。“我亏欠父母太多了,出去这么多年没尽到孝,现在他们病成这样,我必须守在身边。” 聂义光当即决定,放弃所有外出的念头,专职照顾父亲。接下来的一年半里,他成了父亲的 “专职护工”,每天天不亮就起床,给父亲擦洗身体、按摩四肢,然后准备清淡易消化的食物,一勺一勺地喂给父亲吃。
食道癌晚期的父亲常常被病痛折磨得彻夜难眠,聂义光就坐在床边,握着父亲的手,轻声安慰,陪他说话,直到父亲睡着。为了给父亲治病,他花光了自己所有的积蓄,还向兄长们借了钱,四处求医问药,哪怕只有一线希望,他都不愿放弃。可即便如此,父亲的身体还是一天天衰弱下去。2015 年年初,父亲在聂义光的怀中安详离世,弥留之际,父亲紧紧抓着他的手,眼里满是不舍与欣慰。
料理完父亲的后事,聂义光还没从悲痛中走出来,母亲又被查出患有肝腹水。看着母亲腹部肿胀、呼吸困难的样子,聂义光的心再次被揪紧。他擦干眼泪,又全身心投入到照料母亲的生活中。肝腹水患者需要严格控制饮食和饮水量,聂义光就每天查阅资料,学着给母亲搭配营养餐;母亲行动不便,他就每天扶着母亲散步、晒太阳;母亲病情反复,他就不分昼夜地守在病床前,端水喂药、擦洗换衣。
这一照顾,就是两年半。在这五年里,聂义光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没有好好吃过一顿饭,每天围着父母的病床转,精心照料着两位老人的饮食起居。四位兄弟也早已达成共识,父母的生养死葬由四人共同承担,但聂义光始终坚持守在父母身边,承担了最多的照料工作。“父母养我小,我养他们老,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哪怕再苦再累,我都要让他们走得安详。”2017 年年底,母亲也安详离世,聂义光终于完成了自己的心愿,给父母送了终。

尽完孝后,聂义光最大的心愿就是在老家有个安稳的家。可父母留下的老房子,因年久失修,再加上遭遇地震,主体结构已经严重断裂损毁,墙壁倾斜、屋顶漏雨,早已无法居住。2010 年 12 月,聂义光就曾与父亲一起向村委会提交危房翻建申请,明确说明 “房屋破烂不堪、主体损毁,无法居住”,村委会核实后签字确认 “情况属实”。
2019 年,在家庭成员的共同协商下,大家签订了正式的家庭协议书:由聂义光牵头改造旧房屋址,所有建房费用由他一人承担,房屋所有权归聂义光所有,其他三位兄长无权争议。为了建好房子,聂义光拖着病体,一边打工挣钱,一边筹备建房事宜。他自己搬砖、和水泥、搭脚手架,凡是自己能做的活,绝不请人,只为节省开支。经过大半年的辛苦劳作,新房子终于建成,聂义光总算有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安身之所。
2020 年 3 月,在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下,泽州派出所为聂义光办理了户口登记,他的户籍正式迁回了西南坝社区六组。拿到户籍本的那一刻,聂义光热泪盈眶,他以为自己终于结束了漂泊,能像其他村民一样,在故土安稳生活。可他万万没想到,西南坝社区六组的干部和部分村民,却始终将他视为 “外人”,以他是 “入赘后离婚迁回” 为由,将其户籍定性为 “挂户”,还贴上了 “出嫁男” 的标签,明确拒绝让他享受任何村民待遇。
“我明明是土生土长的这里人,户籍也是合法迁回的,房子也是按规定建的,凭啥不算正式村民?” 聂义光多次找村组干部沟通,得到的答复始终是 “这是组里的规矩,入赘出去的男人,回来就不算数了”。他甚至主动提出,近 20 年来因在外漂泊,未能充分履行村民义务,愿意按组里的人均标准进行补偿,只求能获得平等的村民资格,可即便如此,他的请求依然被拒绝。
五、重病缠身求生难,法律为据诉求明确如今的聂义光,因长期照料父母、过度劳累,再加上痛风反复发作,身体已彻底垮掉。痛风发作时,他连起床、穿衣都需要人帮忙,根本无法从事任何劳动,完全丧失了经济来源。更让他绝望的是,由于 “挂户” 身份未得到解决,他在申请民政低保、医疗救助等帮扶时屡屡碰壁 —— 村上不给开具相关证明,民政部门无法受理申请,他就像被社会遗忘的人,孤立无援。
“我才 47 岁,本不该这么活着。可现在,我连看病的钱都没有,吃饭都要靠兄长们接济。” 聂义光说,他不是没有努力过,为了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他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也咨询了相关部门,终于弄明白:自己的诉求,完全有法可依。
根据 2025 年 5 月 1 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十一条、第十八条规定,户籍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且形成稳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居民为集体成员,成员不因离婚等原因丧失身份,不得违法剥夺成员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26 年修订)第三十一条也明确,村民会议决定不得侵犯村民财产权利、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聂义光的户籍合法迁回原籍,在当地有合法房产并长期居住,且以实际行动履行了赡养父母的责任,与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了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完全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条件。
而西南坝社区六组以 “挂户”“出嫁男” 为由拒绝落实其村民待遇,本质上是借传统观念变相剥夺公民合法权益,违背了法律规定的平等原则;以 “需经集体经济成员大会表决” 为由拖延处理,更是将村民自治作为规避法律义务的借口 —— 即便表决结果不同意,也不能对抗法律规定的公民合法权益,该表决内容若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将被认定为无效。
2026 年 1 月 11 日,聂义光正式向西南坝社区六组提交书面申请,请求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就其村民资格及待遇问题进行表决,但至今未得到明确答复;随后,他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依法确认其具备同等村民资格并享有相应权利与义务,案件正在审理中。
六、泣血诉求盼回应,愿以补偿换公平“美不美,同井水;亲不亲,故乡人。” 聂义光说,他对这片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从未有过 “见家乡发展好才返乡” 的非分之想。当年离开,是因为家庭贫困、身不由己;如今归来,是为了赡养父母、落叶归根。这 20 年里,他吃过的苦、受过的罪,常人难以想象,但他始终没有放弃对生活的希望,没有忘记自己是西南坝社区的一份子。
他的诉求简单而迫切,却关乎生存尊严:
1.请求西南坝社区六组立即停止以 “挂户”“出嫁男”为由的歧视性对待,依法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公平、公正地表决确认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2.若表决通过,请求村组及时为其分配承包土地,落实集体收益分配、医疗互助、宅基地使用权等同等村民待遇;
3.若村组拒绝履行法定职责,恳请洋县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等上级部门介入督查,纠正基层治理中的履职短板,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4.对于近 20 年来因在外漂泊未能充分履行的村民义务,他愿意按组里的人均标准足额补偿,只求能获得一份平等的身份认可,在自己的故土上安稳生活。
“我照料重病父母五年,问心无愧;我合法迁回户籍、按规重建房屋,于法有据。我只是想做一个堂堂正正的‘村里人’,生病时能有地方求助,老了能有个依靠。” 聂义光的声音沙哑却坚定。近 20 年的颠沛与挣扎,让他尝尽了人间冷暖,但他始终相信,法律会还他一个公道,故乡会接纳这个漂泊多年的游子。
目前,聂义光仍在焦急等待村组的答复和法院的判决。我们也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为这位重情重义、历经磨难的孝子发声,为弱势群体维权。希望相关部门能正视聂义光的实际困境,依法依规解决他的户籍和村民待遇问题,让他感受到故乡的温暖与法律的公正,也为农村 “入赘 / 婚迁后离婚迁回原籍”“空挂户权益保障” 等同类问题,提供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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