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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居所

作者:黎荔一切都长久地完结了,水壶和镜子,勺子与碗,包括我自己的身体,包括我曾经的身体,包括我现在的身体当我坐在这个早晨

作者:黎荔

一切都长久地完结了,

水壶和镜子,勺子与碗,

包括我自己的身体,

包括我曾经的身体,

包括我现在的身体

当我坐在这个早晨的桌边,孤单而快乐,

赤裸的孩子的双脚踩在烧焦的地板上

(我几乎能看见)

穿着我燃烧的衣服,那单薄的绿色短裤

还有脏兮兮的黄T恤

托着我灰烬的,不复存在的,

发光的身体。闪耀。

这是阿特伍德的一首小诗《早晨在烧毁的房子里》。女诗人写到童年居住过的房子毁于大火,她想象自己回到那所记忆中的房子里吃早餐,在回忆和想象之中,她从现实世界进入到一个虚妄的世界,细节一点点清晰起来,森林、火、厨房里的器物、湖面、天空、“我”等一一展现:

因为父亲是一名昆虫学家,阿特伍德幼年和童年时代有很长时间跟随父母居住在森林里。表面上看,这首诗是回忆之作,随着诗句的展开,画面感的增强,我们仿佛能够看到森林里的湖,湖边的小屋,屋里的陈设,只是人去屋空,而诗人把童年的自己安置在这所不存在的房子里,看着自己和房子一起燃烧起来。读着阿特伍德的这首诗,我眼前出现了那所林间湖畔的、只存在于记忆与灰烬中的房子。

诗人的手是镇静的,她坐在不存在的餐桌旁,用不复存在的碗勺进食,而后看着童年的自己,穿着那“单薄的绿色短裤”和“脏兮兮的黄T恤”,在火焰中变得透明,最终成为一团发光的、闪耀的灰烬。这是一种何其残酷而又温柔的告别!她并非要哀悼一座物理空间的消亡,而是要亲手点燃它,在精神的炼狱中,提取出一种比物质更为恒久的结晶。那烧毁的,是躯壳;那留下的,是光。

这让我想起,我们每一个人,或许都拥有这样一所“过去的居所”。它不一定是被真实的火焰舔舐过的,更多的时候,它是在时间的流逝中悄然荒芜、沉没的。它可能是一处老屋,一条巷子,一个镇子,甚至只是一种无法回去的氛围,一种气味,一种光线。

我也想起了我过去的居所了。我好像也在某个虚空的时刻,悄然回到了童年之屋。推开那扇吱呀作响的木门,一股熟悉的、混合着陈年木料与微尘的气味扑面而来,时光的尘埃,在从门缝射入的光柱里,不安地、缓慢地旋转起舞。老屋是砖木结构的,一楼采用红砖砌筑,二楼楼板、屋架等用木结构,人字形斜屋顶多搭出一个小阁楼。在二楼的小阳台上,木栏杆、木楼板,色泽呈现年久月深的暗褐色,上面晾晒着各种草药,有的平铺在楼板,有的倒悬在房梁,有的搭挂在栏杆。那里还堆着许多纸箱,里面放满了父亲的书报杂志手稿,就像一群沉默的寄居者,背负着时间的重量。我本是要找一本旧相册的,却在打开第一个箱子时,被一股熟悉又陌生的气味包裹——樟脑混着旧报纸,还有一丝早已消散的草木香,那是父亲数十年前钟爱的味道啊,也是薰染着他日常起居的生活方式。

童年老屋的门前,古旧巷弄的铺路青石永远阴凉。水磨石地面在夏天会渗出细密的水珠,像石头在出汗。我常坐在地上拼图,耳朵里灌满祖母在厨房切菜的笃笃声,和父亲收音机里断续的新闻播报。那个家没有阿特伍德的森林与湖,在一条南方小巷的尽头,只有一道弯弯曲曲的灰砖墙围起来,墙面爬满了浓密牵绊的藤蔓,屋角种着紫珠树、美人蕉和生生不息的月季。在七岁的我眼中,墙角的苔藓就是热带雨林,小巷深处藏着所有的探险传奇。这个童年之屋早已不存在了,数十年前便因城市的扩建而拆毁。但是,阁楼、阳光、尘埃、旧书的气味和那些晾晒的草药,却长久地留在了我的记忆之中。

我又忆起北大读博时的那一间屋子,只有八平方米,一扇朝西的窗户。夏天傍晚,整间房会被浸泡在蜂蜜色的夕照里。我在那里读完了图书馆借来的一本又一本厚书,书页边缘被汗水渍出波浪形的痕迹。那时以为这就是永恒——年轻的贫瘠里有一种富足,仿佛整个世界都可以装进这小小的方格。毕业那天,我把墙上贴的星空海报撕下来,胶痕顽固地留在白墙上,像星座的遗迹。我知道不久,新的入住者会贴上新的海报。那一刻我似乎明白,所有我们曾称之为“家”的地方,最终都会成为别人故事的背景。

工作后的第一个公寓,有明亮的落地窗。我亲手刷了淡绿色的墙,配置了淡黄色的原木家具,在阳台喝茶的地方,放上一对海蓝布艺的休闲摇椅。孩子在那里学会爬行,扶着沙发站起来,跌跌撞撞走向户外的世界。墙壁上留着铅笔划的身高刻度,从五十厘米到一百二十厘米,像时间的年轮。搬家离开那天,最后一次关上门前,我回头看了一眼空荡的客厅——夕阳正从百叶窗的缝隙挤进来,在地板上切出丝丝缕缕的光影。所有的行李都已搬空,四壁萧然,说话都有了回声。我回头望去,看到的是一片虚无,却又是一片充盈。那沙发上仿佛还有倚靠的痕迹,那餐桌上仿佛还残留着饭菜的香气,那盏灯下仿佛还映照着夜读的身影。那一刻的恍惚,与阿特伍德诗中的虚幻感何其相似:过去的生活,真的在这片空无中发生过吗?那些欢笑与泪水,争执与拥抱,真的存在过吗?它们似乎比眼前这空荡的房间,还要不真实。

人生太短,逝者如斯,爱的,不爱的,一直在告别中,所有的告别都蕴含了一份孤独。那些你曾经依靠过的都终将和你告别,我们来自孤独,也终将复归于孤独。然而,我们果真能彻底告别吗?我们每天都在改变,被时代、境遇、知识不断地重塑。我们的世界观在变,生活方式在变,社会地位在变,如同阿特伍德诗中那“曾经的身体”与“现在的身体”,早已是截然不同的两个存在。但有些东西,是火焰也烧不毁的。譬如,童年夏日午后听到的一支蝉鸣的旋律;譬如,祖母在煤油灯下哼唱的、不成调的歌谣;譬如,第一次心动时,胸腔里那头小鹿的撞击。这些曾经拥有的记忆不会变。只要我们还有回忆的能力,还有感受的神经,只要我们还未堕落成一架只知效率与功利的、麻木不仁的机器,我们就无法与回忆别离。

人生就是一场漫长的旅程,每一段路程都有它的起点与终点,每一个居所都有它的使命与期限。我们不能永远停留在过去,只能不断迈向未来。这就是居所最深的真相:我们从未真正占有任何空间,我们只是短暂地停泊。墙壁会倒塌,家具会朽坏,门牌号会被重新分配。但我们离开时带走的——那些光线在特定时刻投下的角度,某种气味引发的瞬间恍惚,深夜醒来时窗外的某种声响——这些无形之物,反而在记忆里获得了永恒的形状。

这回忆,是我们真正的、过去的居所。它不是一个物理的地点,而是一种精神的构造。阿特伍德的童年之屋烧毁了,但她在诗里又重建了它,并且让它燃烧得如此辉煌。我也以文字重新唤回了我所有过去的居所,所有在那里笑过、哭过、梦过的自己,都如阿特伍德笔下那“灰烬的,不复存在的,发光的身体”,在记忆的暗室里,永远闪耀。烧毁的未曾真正消失,离开的从未真正告别。我告别了过去的居所,但它的一砖一瓦,都已化为我灵魂的骨架。我不过是携带着所有住过的房子,继续走向下一个,尚未被点亮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