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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台上下,谁是真主角,关于《主角》的那些漫谈

我是陕西人,具体点说是关中的。打小,秦腔就是耳边刮不完的风。收音机和电视上放着《三滴血》《周仁回府》,老汉们跟着哼哼,一

我是陕西人,具体点说是关中的。

打小,秦腔就是耳边刮不完的风。收音机和电视上放着《三滴血》《周仁回府》,老汉们跟着哼哼,一句“祖籍陕西韩城县”能唱一后晌。

那时候不懂,只觉得真是太吵了,这帮人扯着嗓子喊啥呢,是要把天吼个窟窿还是想咋。

后来就像抖音上说的,年纪大了,貌似就开始自动解锁。

忽然有一天,在抖音里刷到一段《斩单童》,那一声“呼喊一声绑帐外”,似乎也不那么吵闹。

这时候才明白,原来秦腔不是戏,是秦人的魂。

所以,当读到陈彦的《主角》,那种亲切感是骨头里的。他不是在写戏,是在写我们陕西人,写我们怎么活,怎么扛,怎么憋着一口气把日子往下过。

但这并不意味着,这部拿了茅盾文学奖的小说就牛皮的很。

恰恰因为爱之深,才要责之切。

今天,大胡子就聊一聊这部写了半个世纪秦腔兴衰的《主角》,好在哪里,又差在哪里。

顺带,也说说它和《装台》《喜剧》的关系,和《霸王别姬》《平凡的世界》《白鹿原》的差距,最后再说说那部各种刷屏了的刚刚完结的电视剧。

今天的内容比较长,而且核心不在于剧评,更多地是从文学到影视作品的漫谈。

01. 秦腔是魂,戏台是命

要读懂《主角》,需要先明白秦腔对陕西人意味着什么。在关中大地上,秦腔不是博物馆里供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是活的血肉。村里过事、老人过寿、孩子满月,是要真正请来唱的。高亢激越,不矫饰不造作,就是一种生命的呐喊。

贾平凹在《秦腔》里管它叫秦人的文化志和心灵史,这话不虚。但大胡子感觉更直接:秦腔就是陕西人嗓子里憋着的那口气,不吼出来,人就活不畅快。

陈彦厉害的地方在于,他是从里面往外掏着写的。

16岁进县剧团,从编剧干到省戏曲研究院院长,前前后后在剧团里泡了30年。什么人没见过,什么角儿没打过交道,什么戏没排过?

这种“浸泡感”,是坐在书房里查资料的作家写不出来的。

所以《主角》里关于秦腔的部分,几乎无可挑剔。

从忆秦娥练功——水袖、卧鱼、吹火、断崖飞狐,到排戏的流程、剧团的人事、老艺人传艺的方式,全部实打实。

就看忆秦娥跟苟存忠学《打焦赞》那一段,一招一式,一口火一口松香,写得人好像就坐在旁边,能闻见松香味儿。尤其是吹火绝技,苟存忠把最后一口气留在舞台上,浑身颤抖地告诉忆秦娥松香的配方比例,这一幕,大胡子读的时候是真的很感慨万千。

什么叫艺比天大?

这就是。

老艺人一辈子就这么点东西,到死也要传下去。

在陕西,这种艺比命重的人,我见过。他们平日里木木呆呆,一辈子没出过几次远门,但一旦站在戏台上,锣鼓家伙一响,整个人的精气神就变了,眼里有光。

忆秦娥是这种人。陕西人不怎么爱说话,但上了台,那是另一个人,这种不疯魔不成活的劲儿,我们骨子里都懂。

于是,对于这部小说来说,《主角》在秦腔专业层面的呈现可以说是工笔级别的,一笔一画,毫不含糊。同时,它在写忆秦娥人生起伏时又采用了大开大合的手法,命运的落差拉得很大。这两种手法搁在一起,确实产生了一种独特的美学效果:手艺人的细密和说书人的豪放,在一本书里同时活着。

02. 忆秦娥这娃:舞台上歪的很,生活中很瓜

忆秦娥原名易招弟,九岩沟的放羊娃。舅舅胡三元把她领出大山,考进宁州县剧团,从此命运改道。

她天生就是吃秦腔这碗饭的。嗓子好,扮相好,吃苦耐劳,再加上宛如奥黛丽赫本一样的美貌。师父说这娃乖、笨、实,说白了就是陕西话里的那个“瓜”。

但这个“瓜”,恰恰是成为大角儿的前提,她才能够心无旁骛,不会算计,不会走捷径,只会傻傻地练功。

大胡子一直觉得,陈彦写忆秦娥的成长,走的是金庸笔下郭靖的路子。

一个出身卑微的瓜娃,因为心无杂念,把功夫练到了极致,终成一代大侠。

忆秦娥的修炼之路也有类似的味道,她的技艺大约经历了两次关键的质变,一次是18岁前后的顿悟,一次是50岁前后的再次开窍。

这很像传统艺术里讲的由技入道:手上的功夫练到一定程度之后,人会触碰到一个更高的境界,那时候演戏就不仅是演戏了,演的是一种生命状态。比如,独孤求败、风清扬什么的。

但问题也恰恰出在这里。

忆秦娥这个人,终其一生都是被动的。她大半辈子都不是主动要成为主角,而是被别人推上去。

时代推她,天赋推她,身边那些伯乐推她。

她自己呢?动辄喊累、想逃、想退。舅舅入狱了,她逆来顺受;被排挤去烧火了,她逆来顺受;被楚嘉禾造谣了,她还是逆来顺受。

一个从头到尾都是被动承受的人,怎么撑得起70多万字的重量?

读着读着,便会产生一种奇怪的感觉:这个主角好像一个黑洞,所有的事件都在她身上发生,但她自己从不发光。

你看不到她真正的内心活动,看不到她的自省和反刍,呃,不是陈彦没写,是陈彦选择不写。从头到尾,我们能看到的都是动作:练功、演出、被欺负、再练功。她的内心世界,像一块被锁住的匣子。

更别说前后角色塑造上还有一种割裂感。这种感觉在电视剧里也有,虽说原因不同。

然后呢,忆秦娥的三任男人也各有各的惨法:封潇潇废了,刘红兵瘫了,石怀玉死了。

三段感情,没有一段善终。

这里面的问题不在于命硬,而在于陈彦处理忆秦娥的方式,他把她写成了一个“完美受害者”。

所有的苦都是别人给的,所有的错都是命运的安排,她自己干干净净,洁白无瑕。我能明白陈彦对这个角色投入的感情和宝有的真切爱意,这就是他的白月光和小龙女。

所以,我们也就很难在书里找到忆秦娥犯过什么真正的错,伤害过什么人。

这不是文学最好的处理方式,一个没有阴暗面的角色,不是天使,没有任何立体感,也就无从谈起角色的弧光,换句话说,这是最不像主角的主角。

03. 三部曲的互文:从《装台》到《喜剧》

陈彦迄今为止主要的长篇小说有三部——《装台》、《主角》、《喜剧》。

三本书各有所图,水平也不在一个level上。

#装台

《装台》写的是舞台背后的人。之前也改编为了电视剧,大胡子还专门写过。

刁顺子领着一帮农民工,搭台拆台,出苦力,拿微薄的工钱,被层层克扣。他们搭起了无数个让人满意的舞台,自己却没资格坐在台下看一场完整的戏。“蚂蚁”是整部小说的魂。

这些装台人就像蚂蚁,扛着比自己重几十倍的东西,卑微但不停歇。刁顺子这个人,大胡子每读一次心里就堵一次,因为他太真实了。他不是阿Q,不是祥子,他就是我们西安城里任何一个蹬三轮的、搬砖的、在劳务市场等活儿的、下苦的乡党。

他有小聪明,会忍气吞声,有时候窝囊得让人来气,但扛事儿的时候从来不含糊。

#主角

《主角》写的是舞台上的人。

忆秦娥从放羊娃到秦腔皇后,一路承受着聚光灯下的荣耀和暗处的刀箭。这部小说是陈彦对他泡了几十年的秦腔艺术的深情告白,也试图借一个人的命运,写出一门艺术在半个世纪里的兴衰起落。

#喜剧

《喜剧》写的则是舞台在当代的变形,脱口秀、网络直播、商业段子。这个也已立项,又要改编为电视剧了。

贺氏父子两代人,从传统丑角演员到商业时代的喜剧经营者,陈彦在这里直面了传统戏曲在消费社会里被揉碎重组的过程。

三本书里,大胡子最喜欢的是《装台》。

因为刁顺子是“活”的。他有血有肉,会算计也会担当,窝囊了一辈子,也扛了一辈子。他身上那种“低到尘埃里,还要开出一朵花”的生命力,才是文学最珍贵的东西。

如果说《装台》是一幅人物工笔画,那么《主角》就是一幅工笔混着大写意的长卷。

工笔落在秦腔的技术细节上,一笔一画都有来处;大写意则泼在命运的大起大落上头,气魄是有了,但有时候泼得太开,反而收不住,失掉了贴地的温度。

忆秦娥的命运被拉得太高太远,从九岩沟一路唱到百老汇,宏大是宏大了,可你能真切感受到的东西反而少了。

刁顺子那点痔疮的隐痛、蚂蚁搬家的意象、不停换住处躲债的窘迫,每一样都是扎扎实实落在“人”的身上的。而《主角》里这种落到骨头里的细节,太少。

后面,到了《喜剧》,陈彦明显做了调整。

贺氏父子的性格更复杂,善恶交织的分寸感比《主角》强不少。

这说明陈彦自己也在进步,在用文字回应外界的批评。

但《喜剧》的问题同样明显,话题性压过了文学性,像是迫不及待要回应这个短视频和流量经济的时代,少了一份沉淀下来的从容。

04. 对比:《主角》与那些经典

这是大胡子最想聊的部分,也是最难说清的部分。

说它难说清,不是因为理论多艰深,而是因为这几部作品,大胡子每一部都发自内心地喜爱过。要把它们摆在一起论个长短,就像把自家娃跟邻家的娃排个名次一样心疼。

但真要比,该说的话还是得说。

第一,同样是戏曲艺人:《主角》与《霸王别姬》

李碧华的《霸王别姬》,加上陈凯歌的电影改编,用不到《主角》十分之一的篇幅,砸出了百倍的戏剧张力。

这个差距,坦白讲是令人沮丧的。

程蝶衣为什么动人?因为他撕裂。他一生都在“我应该是谁”的困境里挣扎。他是男儿身,被逼着演旦角,唱“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郎”,久而久之,他认了舞台给他的性别,又把这份错位的感情全部投到师哥段小楼身上。

这感情注定得不到回应,于是他把自己活活烧死在戏里。不是别人杀了他,是他自己选的。说到底是同一个命题:一个人的执念如何吞噬他。

程蝶衣的悲剧不全是时代和他人造成的,他最大的敌人住在自己心里。这种内在的毁灭,才是真正高级的悲剧。

一个人被无法调和的内部矛盾撕碎,那种痛,读起来是戳心的。

忆秦娥没有这种撕裂。

她太顺了,不是人生顺,是性格顺。

她没有任何不可化解的内在冲突,所有的痛苦全是从外面砸过来的:楚嘉禾造谣、丈夫出轨、儿子坠楼、裸体画风波、石怀玉自杀。她只需承受,无需选择。

一个只承受外部痛苦而没有灵魂对抗的人物,注定成不了一流的文学形象。

这是《主角》和《霸王别姬》之间那道跨不过去的沟。

第二,同样是陕西的书写:《主角》与《平凡的世界》

路遥和《平凡的世界》,对大胡子这一代陕西人来说,是精神上的母乳。

孙少平为什么过了40年还能让人掉眼泪?因为所有人都能在自己身上找到孙少平。

他身上有一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尊严。

在工地搬砖,在煤矿挖煤,背都压弯了,但还是要看书,要思考,要证明一个农村青年也有资格拥有丰满的精神世界。

路遥写孙少平是拿命在写。他知道孙少平穿着破裤子去食堂、故意等所有人打完饭才敢去打的那种心情,因为他自己就是这么过来的。

那种写着写着就哭了的痛感,是真的沥到纸上了。

如果从风格层面做个粗略的对比,《平凡的世界》是那种拉得很开的大叙事,视野开阔、格局雄浑、想把一个时代的全貌都兜进来。

《主角》走的则是小角度纵深的路子,集中挖一个人的命运沉浮,用滴水穿石的劲儿往深处打。

问题是,《主角》并没有真正挖掘下去。它一直在忆秦娥的命运表面滑行,发生了什么事,她怎么应对,而很少钻进她的灵魂里翻一翻。

读《平凡的世界》会让人有一种“这是在写我”的代入感,而读《主角》,更像是在围观一个人的传奇。

说到底,忆秦娥从放羊娃到秦腔皇后的发展路线,本质上是天才被命运选中的故事。天分和运气占大头。

而孙少平从农村穷小子到煤矿工人的路线,是一个普通人在时代夹缝里使出了浑身的劲儿,也没能过得有多好。

但不好的日子里,他依然在挣扎、思考、不失尊严地活着。

哪种故事更能会让人觉得这是在写你?

第三,同样是陕西文学的地标:《主角》与《白鹿原》

把《主角》放在《白鹿原》旁边,呃,似乎也不公平,对《主角》有些残忍。

陈忠实的“一个民族的秘史”在当代中国长篇小说里,基本上就是珠穆朗玛峰级别的。

但这种比较恰恰是最说明问题的,差距摆在那里,不是题材大小的问题,是眼光和笔力的问题。

陈忠实谈创作的时候说过一个意思:写小说就像在历史的荒原里刨个坑,你得刨到见血见骨头。

这话大胡子深以为然。

就拿白嘉轩来说,这人腰杆子硬,但骨子里不简单,儒家伦理下的正人君子和不择手段的生存智慧,在这个人身上拧成了一股绳。

他既让你佩服,又让你心里发毛。

还有经典的田小娥就更不用说了,她不是好人,也不是坏人,她就是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被吃人的规矩和滚烫的欲望同时撕扯着的活人。

陈忠实写她的时候,每一个字都像是拿血蘸着写的。

你恨不起来她,也疼不到她骨子里,因为她永远比你预想的更复杂。

《主角》里有这样的人物吗?

楚嘉禾本来有机会的。她漂亮,有些天赋但不够拔尖,家庭优渥但心高气傲,因为嫉妒忆秦娥而一辈子构陷。这个人物的底子其实是有张力的。但陈彦对她的笔法太简单粗暴了。她就是坏人,从头坏到尾,所有行为的动机都是“嫉妒”,没有第二种色彩。说白了,她就是个“为坏而坏”的工具人。你看她从出厂到谢幕,身上连一丝能让你共情的真实人性都摸不着。

这就是笔力的差距。陈忠实能让你恨一个人,同时又心疼他。

陈彦只能让你怜惜忆秦娥、讨厌楚嘉禾。

前者的情感是五味杂陈的,后者只剩下甜和咸。

第四,再看下矛盾文学奖

《主角》拿了茅盾文学奖。按理说,家乡的作家拿茅奖,大胡子应该开心。不过,说实话,我觉得这个奖项背后的考量更多是对文体和题材的认可。

陈彦把秦腔这门快要被遗忘的技艺写进了文学,把“守正”这个在今天显得有点老派的价值观扛了出来,本身还是值得鼓励的。

可如果是看忆秦娥这个人物本身的艺术高度,恐怕就不那么经得起推敲了。

茅奖授奖词的重点,落在“继承古典叙事传统”“立主干而擅铺陈”“对民间生活和美学的精湛把握”这些地方。

仔细品味,其实夸的是写法、是铺排、是文化底蕴,而不是“人物塑造的深度”或者“人性勘探的锐度”。

这本身就很说明问题。

05. 电视剧《主角》:本该封神的高开低走

2026年5月,电视剧《主角》在央视一套播出,然后就是一度各种热榜话题。也再一次让老陕们破了个圈,当然,那个麻辣烫女娃不算。

不过,对于电视剧,很多朋友也给出了不同的反应。

前20集节奏稳、人物准、秦腔的韵味也有。苟存忠的戏份尤其好,孙浩一个歌手出身,愣是把老艺人的风骨演到位了,吹火亲身上阵,看着就是扎实功夫。张嘉益演的胡三元自然不用多说。秦海璐演的花彩香也稳,戏台上名伶的范儿和戏台下泼辣的劲儿,切换得干净利落。还有那个小演员王少熙,演少年忆秦娥为了入戏,提前3个月住到农村放羊,晒得黝黑,眼神里全是倔。

前20集,大胡子是真以为这部剧要成经典了。

然后,苟师一死,剧情就特么跟被什么附了体一样,秦腔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没完没了的感情纠葛。

楚嘉禾被强行洗白,原著里那个从骨子里坏出来的女人,在剧里被套上一个“原生家庭不幸”的壳子,莫名其妙跑去跟忆秦娥和解。

刘红兵更离谱,前期深情暖男,后期突然崩塌,前后像两个不同编剧写的两个不同角色。

米兰的魔改最让人看不懂,原著里清醒体面、远走海外的女人,到了剧里变成了诈骗犯,锒铛入狱。

大结局更是把“强行虐心”四个字刻在了脸上。

原著里分散在几十年时间跨度里的死亡事件,被编剧一股脑塞进同一集:丈夫和儿子车祸双亡,戏台坍塌砸死恩师。

观众又特么不是傻子,这不是悲剧,这是关中版死神来了。

悲剧的核心是性格决定命运,是选择带来后果。而《主角》的大结局跟人物性格和前因后果半毛钱关系都没有,纯粹是编剧在远程安排车祸和坍塌。

这叫什么?这叫事故,反正不是悲剧。

至于刘浩存,舞台戏确实下了功夫,提前半年关在陕西省戏曲研究院,凌晨4点吊嗓子,吹火、卧鱼全部自己来。挺好。

可是,这娃的日常戏确实是短板。

和张嘉益对戏的时候,对方情绪满满的,她这边经常显得单薄,反应给不回去。

不过公平点讲,这也不全是她一个人的锅。忆秦娥这角色本身就是一个活在舞台上的人,台下的戏份讲究的是“木”,是那种不太会跟世界打交道的迟钝感。

导演自己也解释过:如果刘浩存演得八面玲珑、充满热忱,那就不叫忆秦娥了,叫楚嘉禾。从这个角度说,刘浩存可能不是演得不够好,而是演了一个不讨喜但贴合角色的不够好。

最让人惋惜的是,这剧的资源盘子太好了。8年筹备,6个月拍摄,超6成实景取景,弄得那个影视基地人满为患,我都没敢带娃去转。

再加上张嘉益、秦海璐这批人坐镇;王菲时隔23年再唱电视剧主题曲;CCTV-1收视峰值破了4.5%,刷新了近3年央视一套的首播纪录。

编剧不换的话,后半段保持前20集的质感,《主角》是完全可以成为陕西文化的一张金名片、成为另一套秦腔版本的“白鹿原”。

可是,没有如果。

就像老腔里那一声吼的,人去了,戏散了,悲欢离合都齐了。

06. 不完美,但无可替代

作为一个陕西人,大胡子其实也要感谢陈彦。

感谢他用70多万字,把秦腔这门冷门手艺用文学的方式传了下来,让后来的人知道,在西北,有一群人,用最粗的嗓子,唱出了最细的感情。

但作为一个读者,大胡子也必须说实话:

《主角》是一部“偏科”的作品。它在秦腔专业层面的呈现,几乎无可替代。他让一个放羊娃的成长和一门古老艺术在半个世纪里的跌宕互为镜像,这个构架是有野心的。

但在人物的深度和复杂性上,确实没有走到它该走到的地方,尤其当你把它跟《平凡的世界》《白鹿原》搁在一起的时候,缺掉的东西就格外扎眼。

说白了,《主角》是一部把“守正”刻在骨子里的作品。

守正,是优点,也是天花板。而《白鹿原》和《平凡的世界》,在守正之外,还敢往人性深渊里看,敢碰历史里那些不好看的东西。这种往里扎的勇气,才是文学最金贵的品质。

从作家自己的角度来说也一样,忆秦娥太正了,正到不像一个活人。

如果陈彦能把他写刁顺子的那种“残忍的温柔”分一小半给忆秦娥,让她不再是个“完美受害者”,让她身上也有阴暗面,也会犯错,也会在某些时刻心里生出不那么干净的东西,那《主角》可能就不只是一部拿了茅奖的好小说,而是一部能够真正留得住的、立得住的大作品。

当然,这也不全是陈彦一个人的问题。

大胡子有时候在想,中国的当代文学,特别是那些奔着茅盾文学奖去的大长篇,是不是都有点太“正”了,总感觉缺了点什么。

缺一点捅破屋顶的胆量,也缺一点对着深渊探究和较劲的劲头。

《主角》的问题,往小了说是陈彦一个人的选择,往大了说,也许是我们这个时代文学的一种状态。

但不管咋说,当秦腔的锣鼓家伙再次响起来,当老腔那一声撕心裂肺的嘶吼钻透时光:

人聚了,戏开了,几多把式唱来了。

人去了,戏散了,悲欢离合都齐了。

大胡子还是会感动,并热泪盈眶。因为这是我们的声音,也是关中人的命。

PS:

如果有时间,建议还是去读《装台》原著。

电视剧砍掉的那些,菊彻底的扭曲、刁顺子忍辱负重的真正分量、贯穿全书的蚂蚁意象,恰恰是陈彦最狠的刻画。

读过《装台》就会知道,不是陈彦不会写复杂的人。他在刁顺子身上展现的那种残忍与温柔并存的功力,在《主角》里收了起来。

为什么?也许是因为他对秦腔的感情太深,舍不得把忆秦娥弄脏,就像刘红兵和石怀玉对忆秦娥的感情,也像《三体》里的罗辑写小说时的感觉。

大胡子理解这份感情,但不完全认同这个选择。

另外,如果你对秦腔这门艺术产生了兴趣,陈彦还有一本叫《说秦腔》的小书,算是《主角》的幕后说明书。

读完之后,再去翻《主角》小说,你会注意到很多之前滑过去的暗扣:

存字辈四位老艺人为什么偏偏叫忠、孝、仁、义;给忆秦娥写剧本的秦八娃为什么姓“秦”;忆秦娥这个名字为什么脱胎于李白的《忆秦娥·箫声咽》。每一条线都不是随手牵的,背后都系着陈彦对这门艺术的热爱和信仰。

PPS:

感谢陕西艺术职业学院戏曲学院的李小雄院长,确实跟李院外头溜达一圈,让我真正看到了秦腔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