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有点气不过,写了篇文章《现在还有多少人的眼睛在盯着学生和家长的口袋?》
谁知道现在这社会,没有最扯淡,只有更扯淡!
近日,网友反映,河洛某地一小学,孩子午休趴桌子上要收取午休桌椅费,一学期115元!
并且,涉事学校还是一所公办小学,该校联合所谓的“爱心企业”推出成本价午休设施,经家委会商议达成共识后,为午托学生配置午休椅,学生自由选择是否使用躺椅,收费按天计算,期末结算。
笔者觉得,“收费按天计算”可能就是这家“爱心企业”的“爱心”所在吧,若是没良心的、黑心企业,午休收费则极有可能按小时、甚至按分按秒计算的!



俺只是不理解:既然提供的是收费服务,为什么还要标榜为“爱心企业”?或者,既然标榜是“爱心企业”,为什么还要收费?既然是爱心企业的行善之举,事情曝光之后,为什么“学校正在统计使用情况,完成统计后将第一时间退费。下一步他们将严格排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以前俺就说过,这通报里的“此类事件”绝对是个好词!某个事件查处后,一段时间内,此类事件应该不会再发生了;再发生其他事件,因为不属“此类事件”,似乎不足为奇、理所当然!于是,继续调查、通报、整改……就在这不断的循环往复、周而复始里,社会在不断发展,时代在不断进步!
这不是又一个典型的“既当又立”的范例吗?没出事,咱就是“爱心企业献爱心”遮人耳目;出事了,就是整个动机是好的,某个环节没做好,整改到位就行了!
俺只是不理解:公立小学的小学生,正处于身心发育的关键期,为啥不能在家午休结束后再到校?如果主打的就是午托服务,为什么不能建设专门的午休室、有床有铺盖?
当然,我们也见过寄宿学校的学生午休不回宿舍,趴在教室课桌上午休的;更见过有初中午休时间不让学生午休,教师还在教师呱呱讲课的!
要问为啥这么卷,绝对不是这些学校的学生都是金刚葫芦娃,不需要休息,而是校领导始终坚信“时间宝贵,不可浪费”,他们信奉“只要时间利用最大化,就是学生学得最好时”!
至于相关职能部门,事前没监管,没出事就是没有事,天下太平;出事了,就是调查、通报、道歉!固定套路,按部就班,井然有序!
在这一切讲究创新的时代,能不能有点新套路、新创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