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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度对村民施暴仍稳坐其位,济宁市邹城郭里镇卧牛村村干部履职底线何在?

村干部本应是守护乡村安宁、服务村民的“领头雁”,但邹城市郭里镇卧牛村村书记、村主任焦某某的所作所为,却与这一身份背道而驰

村干部本应是守护乡村安宁、服务村民的“领头雁”,但邹城市郭里镇卧牛村村书记、村主任焦某某的所作所为,却与这一身份背道而驰。短短一年多时间里,其两次动手殴打村民,凭借金钱赔偿了事,至今仍未被免去职务,如此嚣张的行径令人瞠目结舌。

2024年,焦某某将本村一位70岁左右的赵姓老人打伤,老人家属第一时间报案,最终焦某某以20000元赔偿了结此事,老人的医疗费用也由其承担。然而,金钱赔偿并未换来其行为的收敛。

2025年4月,类似的暴力事件再度上演。此次冲突源于村民郑某某合法采伐自有树木遭焦某某阻拦,郑某某的66岁兄长上前理论时,遭到焦某某殴打,最终住院治疗长达半个月,焦某某支付约40000元赔偿款才平息纠纷。

两次施暴,两次以钱“摆平”,焦某某的职务却始终稳如泰山。根据《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农村基层干部采取暴力手段侵害村民权益,相关部门应依规依纪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更要追究刑事责任 。而从法律层面来看,殴打他人即便未构成刑事犯罪,也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制裁,面临拘留、罚款等处罚,若情节严重违反党纪或村规民约,更应启动罢免程序。

令人费解的是,焦某某在两次施暴后均未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职务调整。邹城市纪委监委早已推出村级“码”上举报机制,建立了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网,明确村纪检委员需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同时,济宁市委组织部也开通了12380举报渠道,为群众反映村干部违纪问题提供了便捷途径 。但为何焦某某的暴力行为未能触发有效的监督问责?两次伤人事件背后是否存在监管缺位,甚至所谓的“保护伞”,成为村民心中挥之不去的疑问。

乡村治理的根基在于公平正义,村干部的权力更应在阳光下运行。焦某某两度施暴却稳坐官位的现象,不仅严重侵害了村民的人身权益,更破坏了基层治理的公信力,违背了乡村振兴的核心要义。

期待邹城市相关部门能正视群众诉求,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规定,对该事件展开全面深入的调查,查清两次伤人事件的完整经过,追究涉事村干部的党纪政纪责任,给被打村民一个公道,还卧牛村一片清朗的治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