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还有律师在人工审合同……”、“使用XX自动生成法律文书……”,你是不是也经常看到这样的广告?不久前,连大律师钱列阳都说法官、律师会被AI取代。大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态势。
国庆期间,我试了试让AI写《滕王阁序》,结果没了“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一类的高水平佳句;写《岳阳楼记》,结果抄袭了一段《滕王阁序》,也没有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之乐而乐”的意境了。如此看来,再优秀的工具,始终替代不了先贤。
前两年,我的一个当小学老师的朋友跟我闲谈,说他们小区的一个小学生长期使用作业帮辅助完成家庭作业,一旦不使用,他就不会思考,甚至几乎无法动笔了。现在想来,这不跟专业人员依赖用AI的性质,如出一辙嘛!
有人说,AI的水平相当于二、三年的执业律师,但客户肯定不满足于此。即便客户满足,我们自己也肯定不愿意满足,倘若我们依赖AI,那可能就会停滞不前。
我一直以“常思、感悟、行动、收获”激励自己,执业中保持独立思考、判断的习惯。即便AI出现后,除了纯重复性工作外(如要素式诉状),几乎所有经手的法律事务是自己先尝试,若有需要,可以通过AI补强、验证,再一次回炉打磨,最终拍板,不依赖它,因为它正好顺应了人的惰性,是不需要保持工匠精神的。
AI职能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