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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单“仅退款”换来立案!别让“薅羊毛”变成“踩雷区”

“下单-调包-退款-获利”,一套看似“天衣无缝”的操作,让山东烟台的刘女士在半年内“空手套白狼”225次,却也亲手将自己

“下单-调包-退款-获利”,一套看似“天衣无缝”的操作,让山东烟台的刘女士在半年内“空手套白狼”225次,却也亲手将自己送进了法律的视野。近日,刘女士利用17个账号恶意“仅退款”、涉案金额超5万元被警方以诈骗罪立案侦办的新闻,再次敲响了警钟:电商平台的“仅退款”规则,从来不是投机者的“提款机”,那些抱着侥幸心理“薅羊毛”的行为,稍有不慎就会触碰法律红线,最终得不偿失。

或许有人觉得,“仅退款”不过是“钻平台规则的空子”,顶多是道德问题,算不上违法。但刘女士的案例清晰地告诉我们,恶意“仅退款”早已超出了“薅羊毛”的范畴,而是赤裸裸的诈骗行为。为了骗取退款,她精心策划了一整套流程:先用17个账号频繁购买低价商品,正常签收、好评,以此积累信用,降低平台和商家的警惕;随后每次下单都“高低搭配”,买一件几百上千元的高价商品,再搭几件几十元的低价小件,伪装成普通消费者的正常购物;收到货后,她立刻在驿站撕下高价商品的面单,贴到低价商品的包裹上退回,利用商家“外包装完好即退款”的信任,轻松骗取高价商品的货款;最后再将骗来的高价商品转手卖掉,完成“套利闭环”。

从表面上看,这是“利用规则省钱”,但本质上,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商品已退回”的事实、隐瞒“调包换物”的真相,骗取商家财物的诈骗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刘女士涉案金额超5万元,已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其实,刘女士并非个例。近年来,随着电商行业的发展,“仅退款”规则被恶意滥用的案例屡见不鲜:有人专门瞄准中小商家,利用商家“怕投诉、怕影响店铺评分”的心理,频繁恶意退款;有人组建社群,分享“调包退货”“伪造瑕疵证据”等“退款秘籍”,甚至形成了“教学-代退-变现”的灰色产业链;还有人抱着“法不责众”的心态,认为“多退几单没事,平台查不到”,却不知在大数据面前,所有的异常操作都无所遁形——交易记录、物流轨迹、驿站监控、面单信息,每一项证据都能还原事实真相,所谓的“空子”,不过是自欺欺人的陷阱。

更值得深思的是,恶意“仅退款”伤害的从来不止是商家,更是整个电商生态和普通消费者。对中小商家来说,一笔几千元的恶意退款,可能要卖几十甚至上百件商品才能弥补损失,长期被恶意骚扰,轻则利润缩水,重则资金链断裂、店铺倒闭;对平台来说,滥用“仅退款”会破坏信用体系,倒逼平台收紧规则,导致正常维权的消费者流程变复杂、维权变困难;对普通消费者来说,商家为了规避风险,可能会提高商品定价、降低服务质量,最终所有合规消费者都要为恶意行为“买单”。

说到底,“仅退款”规则的设立,本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解决网购中的实际难题,是电商平台的善意之举。但这份善意,绝不能成为投机者谋取私利的工具。诚信是网购的基石,也是每个人立身行事的底线,无论是线上消费还是线下交易,守住诚信、敬畏规则,才是最基本的准则。那些试图通过“钻空子”“耍小聪明”牟利的人,看似占到了便宜,实则是在给自己挖坑,一旦触碰法律红线,不仅会面临罚款、拘留,还会留下案底,影响自己和家人的生活,可谓得不偿失。

225单“仅退款”换来立案,这起案件既是对恶意套利者的严厉警示,也是对整个电商行业的一次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薅羊毛”也要有底线。别让一时的贪念,毁掉自己的人生;别让投机的侥幸,触碰法律的雷区。唯有坚守诚信、遵守规则,才能让电商消费更安心、更公平,让每一个参与者都能在健康的生态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