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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涉违建报复访民,横店村民维护权益多年无进展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居民陈某向媒体反映,该镇天桥山村原村干部张某锋、张某卫在任职期间,涉嫌存在违规建设、打击报

近日,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居民陈某向媒体反映,该镇天桥山村原村干部张某锋、张某卫在任职期间,涉嫌存在违规建设、打击报复信访人员、村级财务长期不公开等多项问题。据陈某表述,其就相关问题此前已进行反映,但后续处理结果未达到预期,该事件引发相关争议。

违法建设问题丛生 陈某质疑处理过轻

据陈某所述,张某锋在任职期间涉嫌多项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及违规建设相关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村综合楼建设事项,该村曾于 2000 年耗资建成一幢占地 110 平方米、建筑面积 300 余平方米的办公综合楼。陈某称,张某锋任职期间以 “重建新办公大楼” 为名,虚构相关材料骗取了该综合楼建设项目审批,于 2015 年 4 月 2 日取得 “东土字 [A2014-24]” 农转用手续及用地规划许可证,获批占地规模为 1000 平方米,然实际建设的却是私人厂房。

(图片由陈先生提供)

另据相关材料显示,2014 年下半年,外村人员蒋某洪曾向该村提出申请,希望在其租用的村集体地块上,以村集体名义建造综合楼,建设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建成后可由其使用 50 年以折抵租金。当年 9 月 28 日,该村向横店镇上级部门提交了建造申请。陈某对此提出质疑,认为该行为实质是 “借村集体名义行个人使用之实”,张某锋作为时任村支书主导该事项,涉嫌与蒋某洪勾结,变相侵吞集体资产。

(图片由陈先生提供)

据陈某进一步反映,涉案综合楼仅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尚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属于违法建筑。从建设程序来看,该项目动工前未依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策,亦未开展公开招投标程序,与相关法律条例规定不符。在用地规模方面,该项目获批面积为 1000 平方米,而实际占用土地达 2000 平方米,超出获批面积的部分已铺设地基并以泥土覆盖,闲置至今已逾十年,造成良田资源浪费。

(图片由陈先生提供)

然而,综合行政执法局横店中队及东阳市规划局仅对该违建行为作出罚款处理,未依法责令拆除;横店镇纪委也仅对张某锋进行诫勉谈话,未作出其他实质性处罚措施。

此外,陈某反映,张某锋曾擅自填埋村内 “门口防火塘”,在该地块上建成九间七层楼房,存在超规划建设行为,且未就该占用土地向村集体缴纳相关费用。张某锋还曾通过公开竞拍方式受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规划面积 252 平方米,无庭院配套,双方已签订正式土地出让合同。然而,张某锋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实际建成面积达 433.25 平方米,超出规划审批面积 181.25 平方米。此外,有信息显示,该宗国有土地在出让环节未依法履行招投标、公众参与表决等法定流程。

针对上述违规建设及土地出让程序问题,相关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为:要求张某锋补缴相关费用 15.4 万元。当事人陈某对此提出质疑,认为该补缴金额远低于同期同地段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格,其认为该处理方式涉嫌变相侵吞集体资产,下图是村霸张某峰违法超建181.25 平方并没经投标的街面房。

(图片由陈先生提供)

涉嫌打击报复访民 公安处理流程引争议

陈某反映的另一核心问题是,张某卫涉嫌以 “村霸” 式行径打击报复上访的自己及相关村民,部分行为被指具有黑社会性质。据陈某陈述,村民张某海因反映村内相关问题而上访后,随即遭到明确报复:事发当晚,张某卫关闭全村监控设备和路灯,深夜砸坏村民张某海家玻璃门,并留下字迹经辨认系其本人所写的恐吓信。陈某称,全村监控设备及路灯的钥匙仅有张某卫保管,相关证据已向有关部门提交。

陈某认为该行为已构成刑事案件,应由横店公安分局管辖,但报案后,该分局未予立案调查,而是将此事按民事纠纷移交横店镇上级部门处理。陈某对此提出质疑,认为公安分局存在不作为情形,涉嫌 “保护村霸”,且镇上级部门不具备刑事案件处理权限,该移交行为涉嫌越权。

(图片由陈先生提供)

陈某向相关方面反映,类似针对上访及支持举报人员的报复事件并非个例:村民张某伟因其外孙女报考军校,需办理村级相关印章手续。相关人员张某锋向张某伟告知,若要完成盖章流程,需签订停访息诉协议,同时拆除其家中大棚,否则不予办理该手续。而此次拆棚要求仅针对张某伟家,同村其他村民的大棚未被提出拆除要求。对此,张某伟认为该处理方式存在针对其访民身份进行不当处置的嫌疑;村民陈某云因参与村内问题上访,被指遭到诬告犯重婚罪,且因此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长达12个月;他本人因多次就村内问题上访,均被指遭到相关公安机关截访,后被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由限制人身自由8天,并被胁迫签订停访息诉书。事后,陈某就此事咨询多名法律人士,均得到其行为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答复。

该案件时隔两年零八个月才受理完毕,期间陈某先后两次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还曾被执行监视居住长达 6 个月。尽管陈某坚称自身无罪,但最终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据陈某反映,针对上述系列情况,其已向相关部门先后提出报案及上诉,然而均未得到其认可的公正处理结果。

村级财务多年不公开 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村集体财务混乱同样让村民困惑不已。据陈某反映,张某锋、张某卫任职期间,村集体财务账目从未按规定公开,亦未开展年度清算工作,导致集体资产收支情况不明,公款被指存在随意挪用、贪污的情形,村集体财务被指沦为二人的“家庭小金库”。

为加强村财务监督工作,上级相关部门曾要求陈某一方推选董某燕担任财务监督人员。但陈某称,张某锋、张某卫为掩盖财务方面的相关问题,私下向董某燕发放工资、辛苦费及各类奖金。而该举措与村集体财务管理规定、民主决策原则相违背,存在将集体资产视为 "私人金库" 的违纪行为。因此,陈某对此提出质疑,认为此举属于“变相收买人心”,其目的是为了持续掩盖财务问题,进而侵吞、挥霍集体财产。

多方反映未获明确进展 陈某呼吁上级介入核查

截至目前,陈某就其反映的相关问题已向多个职能部门提交材料,但相关反映未获明确进展,部分反映过程中还遭遇阻碍。

陈某表示,呼吁上级相关主管部门介入监管调查,对其此前反映的各项问题开展全面深入的核查工作,以厘清事实真相。同时,他希望对核查中确认涉嫌违规的个人,以及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相关部门,能够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恳请相关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开核查过程及处理结果,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均基于当事人诉求及公开案件材料整理呈现,相关争议与事实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