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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四川宜宾高速收费亭劫案:伍勇系列恶性案件纪实

2009年2月23日,四川宜宾一处高速收费站发生了一场嚣张到近乎荒诞的抢劫,三名装扮怪异的劫匪仅用三分钟便将现金洗劫一空

2009年2月23日,四川宜宾一处高速收费站发生了一场嚣张到近乎荒诞的抢劫,三名装扮怪异的劫匪仅用三分钟便将现金洗劫一空,对着监控挥手挑衅后遁入山林,而这场看似离奇的劫案,不过是主犯伍勇扭曲罪恶人生的冰山一角,其背后牵扯的命案与病态执念,远比抢劫本身更加骇人。

2009年2月23日,四川宜宾境内的一处高速收费站,白日里车流不息,收费亭内的工作人员正按流程处理过往车辆的缴费事宜,一切都处于平稳运转的常态中,没人能预料到一场嚣张到近乎荒诞的抢劫,会在接下来的短短三分钟内骤然上演。

就在半分钟前,收费站外的空地上,一个怪异的身影正不紧不慢地朝着收费亭走来,此人头戴墨绿色军用钢盔,一身款式老旧的警服松松垮垮地套在身上,胳膊上胡乱绑着一圈红布袖箍,手里端着一把双管猎枪,戴着白色手套的手随意抬着,整套装扮不伦不类,透着一股说不出的乖张。

随着他抬手一挥,身后立刻跟上来两个同伙,一人戴着制式大盖帽,脸上架着墨镜,一身保安制服外还套着件亮黄色的反光马甲,另一人则用红布蒙住了大半张脸,手里攥着凶器脚步急促地跟在后面。

三人没有丝毫遮掩,径直朝着收费亭冲了过去,走在最后的蒙面人率先发难,拿着手里的工具对着收费亭的钢化玻璃疯狂猛砸,碎裂的玻璃渣四散飞溅,亭内的工作人员强忍着极致的恐惧,趁乱悄悄按下了藏在桌下的紧急报警按钮。

玻璃很快被砸出缺口,几人强行撬开收费亭的门,头戴钢盔的男子率先闯入亭内,无视一旁瑟瑟发抖的工作人员,拉开存放现金的抽屉,将一捆一捆的现金麻利地往随身带来的包里塞,另外两名同伙则守在亭外,警惕地观察着四周的动静,负责望风。

整个抢劫过程干净利落,从闯入到撤离全程不到三分钟,三人将收费亭内的现金洗劫一空后没有丝毫慌乱,带头的男子甚至特意转向收费站的监控摄像头,对着镜头挥了挥手,仿佛在完成一场刻意编排的表演。

随后,三人迅速撤离现场,翻过收费站旁的铁丝网,一头扎进了后方的山林里,转眼就没了踪影,等到接到报警的武警支队与公安干警赶到现场时,山林里早已找不到三人的踪迹。

经事后清点,这起抢劫案中,劫匪一共劫走了49000元现金,光天化日之下持枪抢劫高速收费站,行为嚣张计划周密,这起案件很快就在当地引发了极大的震动,而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这起看似荒诞的抢劫案背后,牵扯出的是主犯更加扭曲、更加骇人听闻的罪恶过往。

这场嚣张的抢劫并非这伙人的第一次作案,就在三个月前,2008年11月11日,宜宾境内的另一处高速收费站,就曾遭遇过一场几乎一模一样的抢劫。

彼时的劫匪,同样是身着混搭的军警类制服,同样是白日里闯入收费亭,同样是劫走现金后遁入山林,那次案件中收费站被劫走了16000元现金。

两起案件的作案手法、人员装扮、逃跑路线选择高度雷同,警方当即确定这是同一伙人所为,鉴于案件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大,此案被正式列为宜宾公安一号案,专案组迅速成立,调集大量警力,全力展开侦破工作。

根据现场勘查与目击者的描述,警方首先梳理出了劫匪的核心特征:三人对收费站周边的山林地形极其熟悉,逃跑速度极快,撤离路线规划周密,显然具备过硬的野外生存能力与行动能力,大概率有过从军或者相关野外训练的经历。

而他们用来伪装身份的服装,看似是军警制式服装,实则东拼西凑,款式老旧杂乱并且磨损严重,完全不成体系,更像是从废品堆里翻找出来的旧货。

结合这两个核心特征,警方立刻在本地的前科人员与重点排查对象中展开筛查,很快一个名叫伍勇的宜宾本地男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伍勇出生于1978年,1999年应征入伍,可仅仅入伍一年,他就从部队逃离,成了一名逃兵,从部队出来后伍勇曾短暂做过保安,但绝大多数时间他都居无定所,靠着拾荒捡破烂为生。

更让警方高度警惕的是,伍勇在此之前就已经牵扯进了多起恶性案件,其中包括袭击观测站哨兵、保安的暴力案件,甚至还有两起悬而未破的杀人命案,一直被警方列为重点排查对象。

身份锁定之后,警方立刻制定了抓捕方案,考虑到伍勇常年混迹山林,野外生存能力极强,且持有枪支,贸然进山搜捕风险极高,警方在加大山林搜捕力度的同时,也在宜宾境内的各个高速收费站布下了暗哨,守株待兔等待吴勇再次现身。

果不其然,2009年3月28日,伍勇再次出现在宜宾境内的另一处高速收费站附近,鬼鬼祟祟地观察着收费站的布局与人员动向,显然是在为下一次作案踩点。

早已布控多时的警方立刻行动,当场将伍勇抓获归案,没过多久他的两名同伙也相继落网,这起震动宜宾的高速收费站连环抢劫案,至此宣布告破。

被抓获的伍勇,丝毫没有落网罪犯该有的慌乱与愧疚,反而全程一脸傲娇,甚至在警方带他指认现场时,特意对着镜头歪头摆姿势,那副神态不像是一个身负多起恶性案件的罪犯,反倒像是一个享受着聚光灯的“主角”。

随后,警方根据伍勇的供述,在山林里找到了他的三个藏身窝点,在这些隐蔽的窝点里,警方不仅搜出了涉案的枪支弹药、抢劫所得的赃款,以及大量生活用品,还有一个让所有人都倍感意外的发现——窝点里藏着数量不少的书籍,其中不仅有历史、政治类读物,还有大量《犯罪心理学》《刑事侦查学》这类专业书籍,甚至还有伍勇本人写下的日记。

很难想象,一个常年以拾荒为生、躲在深山里的逃犯,居然会潜心研究刑侦与犯罪心理知识,试图用这些专业内容,为自己的犯罪行为铺路。

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伍勇身上背负的两起杀人命案,也逐渐水落石出,而这两起案件的恶劣程度,远比高速收费站抢劫案更加骇人听闻。

2009年11月24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伍勇一案开庭审理,庭审现场的伍勇,再次做出了让人意想不到的举动——他开口的第一句话就是当庭求死,声称自己认罪伏法,只求法院判处自己死刑。

可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会坦然认罪的时候,伍勇的态度却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两起抢劫案,伍勇全部承认却始终坚称自己“罪不至死”。

他甚至振振有词地辩解,自己抢劫的时候“非常有礼貌”,全程都没有把猎枪对准收费员,就是怕给对方造成心理伤害,仅仅是劫走了钱财,没有伤害任何一个人,根本不该被判处死刑。

可伍勇自己心里清楚,法院最终可能判处他死刑的核心依据,从来都不是那两起抢劫案,而是他身上背负的两起故意杀人命案,面对这两起铁证如山的命案,伍勇当庭翻供全盘推翻了自己此前的供述。

第一起命案,受害者是伍勇曾经的战友小郭,伍勇在落网初期,就已经主动供述了自己杀害战友的犯罪事实,警方在他的窝点里找到的日记中,也清清楚楚地记录了他杀害小郭的全过程,甚至连藏匿作案工具的地点都写得明明白白,警方也根据日记里的记录,找到了对应的物证。

可到了庭审现场,伍勇却改口称小郭根本不是自己杀的,凶手是一个他不认识的云南人,自己只是案发的目击者,至于为什么要承认杀人,甚至在日记里写下相关内容,伍勇给出的理由荒诞到了极致——他只是想通过承认杀人来扩大自己的“影响力”,日记里的内容全都是他故意写给警方看的。

这番漏洞百出的辩解,很快就被公诉机关当庭驳斥,公诉机关出具的现场勘查报告、尸检鉴定结论,与伍勇日记里记录的作案细节、作案过程完全吻合,诸多铁证都足以证明,杀害小郭的凶手就是伍勇本人。

而第二起命案,受害者是一名年仅12岁的男孩,作案过程更是令人发指,面对这起命案伍勇再次翻供,声称人不是自己杀的,动手的是自己的好友唐正方。

唐正方是一名精神病人,而伍勇对这个精神病人有着一种近乎病态的崇拜与向往,在伍勇的日记里,他曾写下过这样的话:“我对疯人错乱的精神有一种莫名的憧憬和向往,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发疯,我以为长时间的胡思乱想就可以发狂,于是我就想象自己丧失人性,疯狂杀人。”

在旁人眼里疯疯癫癫、胡言乱语的唐正方,在伍勇这里却被奉若精神偶像,唐正方声称自己能预知未来,旁人都嗤之以鼻,只有伍勇对此深信不疑,对他百般讨好。

2002年,伍勇从一个铁匠那里定制了一把枪支,随后便和唐正方一起开始寻找作案目标,而伍勇作案的理由更是荒诞到了极点——他听说想要治好唐正方的精神病,就必须让他亲手杀一个人。

这个逻辑本身就充满了矛盾,他一边向往着精神病人的错乱世界,一边又想要治好唐正方的精神病,可彼时的伍勇早已沉浸在自己扭曲的世界里,根本不在意这些逻辑上的漏洞。

两人在路边看到了正在玩耍的12岁男孩,当着男孩爷爷的面,伍勇率先用棍棒将男孩打倒在地,唐正方随即举枪当场将男孩射杀。

光天化日之下,两人当着受害者家属的面,残忍杀害了一个无辜的孩童,其嚣张与冷血可见一斑。

可到了庭审现场,伍勇却再次为自己辩解,称自己只是用棍棒打了男孩一下,这一下根本不足以致命,真正开枪打死男孩的是唐正方,所以自己不该为男孩的死亡承担主要责任,更不该被判处死刑。

公诉机关当即反驳,伍勇与唐正方属于共同犯罪,从提前定制枪支、寻找作案目标,到率先动手打倒男孩,伍勇全程参与其中,主观上积极追求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理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全部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一审宣判,伍勇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伍勇的家人哭成一片,坚持要为他提起上诉,而此前当庭求死的伍勇,也在2009年12月正式提起了上诉,一改此前“求死”的态度,明确表示不想死了。

而伍勇的反悔除了对死亡的恐惧,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他还有一份早已制定好的、更加疯狂的犯罪计划没有实施。

警方在他的窝点里,找到了一份被伍勇命名为“星球计划”的清单,上面密密麻麻地写满了他计划要实施的犯罪行为:纵火、爆炸、砍杀、扫射、制造车祸、投毒、绑架、抢劫,清单的最后一项是自杀。

这份疯狂的计划,也彻底揭开了伍勇所有犯罪行为的真实动机——他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劫财。

从部队逃离之后,他先后实施了多起暴力犯罪,袭击观测站的哨兵、保安,可这些案件都没有引起太大的关注,他想要的“影响力”始终没有到来。

他渐渐意识到,这些地方要么地处偏僻,要么监控覆盖不足,他的所作所为根本没人知道,于是他开始为自己的犯罪“设计包装”。

在拾荒的过程中,他翻找来了大量废弃的军装、警服、钢盔、大盖帽,把自己打扮成不伦不类的军警模样,找来了两个同伙,专门选择有监控覆盖、人流量大的高速收费站,在光天化日之下实施抢劫。

他对着监控挥手,在指认现场时对着镜头摆姿势,在庭审现场刻意制造戏剧化的言行,所有的一切都只是为了获得关注,为了让自己“出名”,沉浸在自己塑造的、潇洒不羁的犯罪者形象里无法自拔。

2010年,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伍勇上诉一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伍勇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2011年10月21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署的死刑执行命令,伍勇被依法执行死刑,他那场沉浸在自己世界里的、荒诞又罪恶的“表演”,终于落下了帷幕。

伍勇被执行死刑后,他的母亲始终沉浸在懊悔与痛苦之中,她不止一次地说:伍勇小时候学习成绩很好,只是因为高中时家里没钱供他继续读书,才让他去当了兵,要是当初能供他上大学,他绝不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可事实真的如此吗?伍勇的人生悲剧从来都不是因为“没读过书”,相反他读过的书并不少,从犯罪心理学、刑事侦查学,到历史、政治,甚至是精神疾病相关的专业书籍,他都有所涉猎,只是他把所有的知识都用在了歪路上。

他的悲剧,根源在于早已扭曲的性格,在于深入骨髓的表演型人格,在于对暴力与犯罪的病态向往,在于他始终沉浸在自己编织的、中二又疯狂的英雄梦里不愿醒来。

他以为靠着极端的犯罪,就能获得自己想要的关注与“名气”,可最终他只留下了一连串的罪恶,毁掉了多个无辜的家庭,也亲手把自己送上了绝路。

这场持续十余年的罪恶,最终以死刑画上了句点,也给所有人留下了一个沉重的警示:永远不要为了虚无的执念践踏法律的底线,更不要为了所谓的“存在感”,夺走他人无辜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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