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近日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这是时隔三年后,我国对外商投资政策作出的又一次重要调整。
新版目录总条目达1679条,与2022年版相比净增加205条、修改303条,延续了中国扩大对外开放、优化外资结构的坚定步伐。
政策背景
2025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的发布,是中国在新时代扩大对外开放的又一重要举措。该目录作为我国重要的外商投资促进政策和外资产业区域政策,其修订扩大和系统优化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从发布时机看,新版目录的推出正值全球经济复苏不确定性和国际产业格局调整的关键时期。在全球跨境投资面临诸多挑战的背景下,中国政府通过扩大鼓励目录,向国际社会传递了明确的开放信号。
目录的制定过程体现了科学民主决策的特点。在修订过程中,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广泛听取并吸收了外商投资企业、外资商协会、行业协会、相关专家和有关部门、地方的意见。
三大核心变化
新版目录的变化主要围绕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两个维度展开,表现出明显的系统性和导向性。
在先进制造业领域,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了终端产品、零部件、原材料等领域的有关条目,旨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发展水平。具体包括核酸类药物的开发生产、零磁医学装备研发与生产、智能检测装备和仪器制造、高速摄像机研发生产等前沿领域。
对现代服务业的鼓励更加全面和深入。目录新增或扩展了商务服务、技术服务、科学研究、服务消费等领域有关条目,不仅关注生产性服务业,如新材料共性技术平台运营、现代高端航运服务。
区域布局方面,目录结合各地资源禀赋、特色优势和产业发展实际,大幅扩大了中西部等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范围。黑龙江新增冰雪装备研发制造、河南新增高端起重机械研发生产、重庆新增适用于丘陵山区的中小型农机研发制造。
四类政策红利
外商投资《鼓励目录》内的行业领域,可享受一系列实质性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红利为外资企业在中国投资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保障。
进口设备关税减免是首要优惠。对于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的外资企业,除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产品外,免征关税。这一政策大幅降低了外资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企业的初始投资成本。
用地成本方面,目录明确对于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并且可以按不低于所在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出让底价。
税收优惠政策对外资企业具有显著吸引力。根据目录规定,在西部地区和海南省投资的外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税率明显低于标准税率,为企业在这些区域投资提供了强劲动力。
对园区的影响
2025年版外商投资目录的实施,将对全国各类园区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既带来新机遇,也提出新要求。
从产业定位来看,园区需要根据目录的调整方向重新评估和优化自身的产业发展规划。特别是对于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定位,需要与目录的鼓励方向保持高度一致。
在招商策略上,园区应充分利用目录提供的政策红利,形成有竞争力的招商方案。特别是在用地成本和税收优惠方面,目录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园区可以此为基础,设计更具吸引力的招商条件。
目录对区域布局的调整将直接影响不同类型园区的相对竞争优势。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海南省的园区将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和产业机会。
园区应对之道
面对新版目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园区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策略,以在新的开放格局中占据有利位置。
园区应当深入研究目录的具体内容,特别是与自身产业定位相关的条目。通过专业解读,准确把握政策导向,避免盲目跟风或误读政策。
提升服务能力是园区吸引和留住外资企业的关键。除了传统的“硬件”条件外,园区需要在“软件”服务上不断创新,特别是在政策咨询、审批协调、人才支持、创新生态建设等方面。
园区之间、园区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协同合作也至关重要。目录的落实需要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园区应主动加强与发改、商务、海关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政策落地的合力。
新版目录中,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条数达1060条,远超全国目录的619条。这种区域政策的差异化设计,既体现了对欠发达地区发展的倾斜支持,也彰显了优化外资区域布局的系统思维。
随着目录在2026年2月1日正式实施,各地园区和外资企业正抓紧研究政策细节,规划新的投资布局。这张新绘制的“投资地图”,正静待着全球资本的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