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社会的发展,全世界对我们生活的环境,对地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环保的观念也越来越深入人心,但是你要以为这是现代社会才重视的事就错啦。
早在四千多年前,咱们的老祖宗在《逸周书》的大禹“禁令”就规定:春天不准砍树,夏天不能捞鱼,让草木鱼虫的有自己的生长周期,被视为世界上最早的环保法令之一。
到了周代,环保开始“正规化”。《周礼》里专门设了“山虞”“泽虞”这类官职,管山林、护河泽,相当于今天的自然资源局+环保局,负责环保法律的制定和执行。
秦汉时期,环保法成了需严格执行的法律。睡虎地秦简里的《田律》规定:春天不许伐木、堵河,非夏季不得烧草肥田、毒鱼或捕幼兽,违者处罚。这已不是口头倡议,而是有法律约束的强制行为。
唐代则进一步把环保法纳入了国家法典。《唐律疏议》里写得明白:擅自烧荒,笞五十;毁了公共绿植,得原样补上。朝廷还专设“虞部”,负责植树造林,环保法进一步完善。
到了宋明清,则更接地气。宋太祖下诏夏季禁采捕,地方官种树还要纳入考核;《大明律》和《大清律例》对盗伐林木等行为都分别定出了细则规范,惩罚措施很是严明。
这些法规虽然是出于“养民以固国本”的统治逻辑,但它讲究顺应天时、珍惜资源的理念,与今天倡导的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的观念竟惊人地相通。原来,智慧的老祖宗早在几千年前就懂得只有人和自然和谐相处,人类才能走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