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市一套拆迁安置的单层营业用房,一段持续18年、两次被偷毁产权轴线界墙的房顶侵占纠纷,一场裹挟着伪造证件、恶意违约、违规操作及串通倒卖房顶的违法行为,叠加痛失亲人的遗憾与执着坚守,让杨小全先生与妻子周玉良女士(失明重度残疾人,含恨离世),为守护自家营业用房75平米房顶的合法权益,与自贡金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及多任业主展开了漫长博弈。
18年间,面对持续升级的侵权行为,杨先生先后7次报警求助,试图通过警务力量制止侵权、固定证据。尽管《(2009)19号民事抗诉书》提抗再审纠错后,《(2010)自民再终字第17号判决书》判令辛某恢复营业用房屋面隔墙原状且已强制执行到位,但败诉方与金地公司仍通过造假证、联络相关城管人员再次毁墙、串通倒卖房顶等方式持续侵权,让终审判决陷入“执行难”困境。监管疏漏与执行难题交织,令这个弱势家庭18年间承受经济与精神双重重创,留下无法弥补的亲情遗憾,盼借网上曝光推动问题圆满解决,维护公平正义!


时间回溯至2006年,金地公司依托原告营业房墙壁修建65平米临时建筑(消防通道),逾期后被确认属违建。2007年4月,杨先生、周女士通过该公司拆迁安置,获得自贡市自流井区东光路34号7栋1层74.58平方米营业用房所有权。依据2007年1月11日签订的《拆迁房屋产权调换协议及补充协议》,房屋按轴线分割(三方独壁、一方共壁),交房时房顶四周轴线建有1.5米高山墙以明确产权管理使用权益(无通道进入房顶),屋顶面积与房屋建筑面积一致,依法完成登记并由自贡市房管局颁发《房屋所有权证》,这本是一家人安稳生活的根基。

这份安稳自2007年房屋交付后,便被金地公司的蓄意操作彻底打破。为顺利售卖相邻5号房牟取私利,该公司公然违背安置协议,铤而走险实施系列造假侵权行为:将临时建筑屋顶供5号房业主辛某搭建阳光棚,诱导其毁墙侵占原告房顶权益;伪造相关证明文件提交法院,作出“原告营业用房屋顶属共有、涉案山墙设计图纸上没有”等虚假陈述,干扰司法公正;伙同辛某将原告74.58平米营业房顶及140平米临时建筑阳光棚,非法纳入5号房买卖协议约定终身使用,协助辛某完成产权倒卖。在金地公司的操纵、默许与协助下,辛某私开后门、违规搭建,擅自拆除原告营业房顶33轴线12米×1.5米高的界墙,强行侵占屋顶并在山墙开口搭建阳光棚,该侵权事实已被抗诉判决确认,这场长达18年的房顶侵占纠纷自此正式拉开序幕。

金地公司的造假侵权行为并未因首次侵占而终止,反而随5号房业主更迭(辛某、钟某、邹某,最终转至第四任业主王某)持续升级。该公司始终通过伪造证件、虚假陈述干扰法院审判,为历任业主开脱侵权责任,甚至多次将侵占原告房顶平台的条款写入5号房买卖协议约定终身使用,企图将违法行为合法化,让此案陷入无休止的拉锯战。

目前,现任业主王某仍持续占用屋顶,且案涉营业房被燃气管道环绕,存在极大人身财产安全隐患。为维护自身权益,杨先生搜集了完整证据链,全面锁定金地公司违法事实,具体包括:法院对金地公司陈某涛、缪某的3次调查谈话记录、伪造的房顶共有权属证明、协助辛某、钟某签订的买卖协议及拆墙申请等核心造假证据;房顶侵占、5号房违建私开后门、燃气管道环绕的现场音视频、法院勘查资料及证人证言。此外,2011年金地公司临时违建被依法拆除时,不慎损坏原告外墙,其因理亏支付5000元赔偿费,却将原告维权请求篡改伪造为“息诉承诺书”并据此提起虚假诉讼,最终被成都市中院撤销判决、驳回起诉。
辛某毁墙侵权案,终审判决执行恢复原状墙;又串通区城管派人毁墙再添纠纷2007年辛某侵权案发生时,周女士身患重病且双目失明、行动不便,杨先生独自扛起维权重担,历经五年行政投诉、司法诉讼及抗诉再审,最终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自民再终字第17号判决书》,明确两项核心判项:一、维持一审(2010)自民再初字第6号民事判决;二、判令侵权人辛某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恢复周女士营业房顶1.5米高界墙原状并立即停止侵权。判决生效后,杨先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耗时21个月于2012年7月30日完成界墙恢复,侵权行为暂时得到遏制。
令人愤慨的是,界墙恢复仅4个月后(2012年11月29日),在金地公司暗中联络与协助下,数名城管人员到场将法院强制执行恢复的界墙拆毁,致使屋顶侵占状态再度延续。杨先生发现后立即报警,这也是其18年维权路上7次报警中的关键一次,警方到场勘查取证并制作详细笔录,明确确认了界墙被故意损毁的事实,相关笔录也成为后续维权的重要证据。
杨先生随即向媒体投诉,盐都记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访,拍摄界墙被毁及屋顶侵占现状,专访杨先生与代理律师刘律师,相关报道在自贡各电视频道连续播出,客观还原了金地公司与涉事人员违抗司法判决、破坏执行结果的行为。然而,即便有警方记录与媒体报道佐证,行政监管仍存在明显疏漏:市政府目督办下达整改指令、规建局认定金地公司伪造文件及临时建筑为违建后,均未督促落实拆除;市执法局处罚的违建、区执法局对5号房违建封后门及金地公司违建的处置,均未彻底履职;燃气管理部门对环绕房屋的安全隐患亦视而不见。多部门履职不力、监管失当,导致侵权状态持续蔓延,即便(2023)川0302民初2207号案件审理中法院已查明造假侵权事实,杨先生的核心诉求仍未实质性落地,“执行难”成为横亘在维权路上的一道高墙。
十八载坚守藏伤痛,痛失爱人更添维权决心18年的奔波操劳,耗尽了杨小全的心力,更留下无法弥补的亲情伤痛。2011年1月,维权最艰难之际,周女士因长期受病痛折磨,加之担忧房屋权益被侵占,不幸含恨离世。彼时法院判决尚未强制执行,她终究没能等到自家合法权益得以守护的那一天,这成为杨先生心中永远的遗憾。18年来,从辛某首次毁墙侵占,到后续业主轮番侵权,杨先生7次报警求助,却难阻侵权行为持续蔓延;房顶两次被侵导致房屋漏水损毁,维权产生的交通住宿、律师服务等各项支出,累计经济损失达418762.64元,巨大的经济压力与精神痛苦时刻困扰着这个家庭。为兑现对亡妻的承诺、给女儿一个公道,2025年,杨先生父女向省委政府、省纪委监委控告反映并提交材料,信访批复当即明确属地管辖原则,指引通过政法部门、地方政府及人民法院解决,直指《民事抗诉书》已确认原审事实与法律适用错误,且《(2010)自民再终字第17号判决书》生效十多年未执行到位、金地公司造假侵权未被彻底追责的核心症结。即便如此,维权之路依旧举步维艰,父女俩盼借各方关注推动公正落地。
舆论监督盼破局,以法追责守底线这起持续18年的单层营业房顶侵占案,绝非简单的产权纠纷,而是开发商铤而走险伪造证件合同、恶意倒卖他人产权的恶性侵权事件,背后暴露的行政监管疏漏、司法判决执行不力等深层问题,令人深思。金地公司长期造假侵权,严重破坏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公然挑战物权保护与司法公正底线;行政部门履职不力、放任违法行为蔓延,既损害政府公信力,更让普通民众维权举步维艰;燃气管道带来的安全隐患,更关乎周边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属亟待消除的公共安全风险。杨先生父女18年的坚守,既是为自家维权,更折射出普通民众对公平正义的迫切期盼。
我们期盼,借助舆论监督力量推动相关部门切实履职、从严整治,破解“判决易、执行难”困境,以该案为戒强化产权保护与市场监管,在全社会形成“造假必惩、侵权必究”的良好氛围,让杨小全父女18年的坚守终能换来公正结果,告慰亡者、慰藉生者。为此,杨小全眼含热泪却语气坚定,提出核心诉求以依法维护物权、告慰亡妻英灵:一是责令现任业主王某立即停止侵占,拆除5号房违建并封闭后门;二是严格按《(2010)自民再终字第17号判决书》要求,恢复营业用房1.5米高界墙原状;三是责令金地公司拆除环绕营业用房的燃气管道、消除安全隐患,赔偿累计经济损失418762.64元;四是依法确认金地公司伪造证件、恶意违约行为违法,判令其承担民事、违约及侵权连带责任,宣告涉原告房顶权益的买卖条款无效,追究其恶意倒卖产权的法律责任;五是督促区城管、规建、燃气管理等部门自查履职、整改监管漏洞;六是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堵塞产权登记、房屋交易环节漏洞,杜绝类似事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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