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视频创作中,背景音乐的使用已成为标配,然而由此引发的著作权纠纷也日益增多。作为泛娱乐领域的法律从业者,我们有必要厘清此类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司法认定标准。
一、侵权的法律构成要件
短视频背景音乐侵权本质上是对音乐作品著作权的侵害。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此类侵权需满足以下要件:
1. 权利基础有效存在
原告需证明其对涉案音乐作品享有著作权或相关邻接权。这包括音乐作品的词曲著作权、录音制作者权等。实务中,原告通常需提供作品登记证书、首次发表证明、权利链条文件等证据。
2. 被告实施了受专有权控制的行为
在短视频中使用背景音乐,主要涉及音乐作品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以及录音制品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若将短视频上传至网络平台供公众点播,即可能构成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
3. 被告使用行为缺乏合法依据
若使用行为不属于《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亦未支付报酬,即可能构成侵权。需特别注意的是,短视频中常见的“合理使用”抗辩在司法实践中受到严格限制。
4. 不存在法定免责事由
网络服务提供商若符合“避风港”规则,可免于承担赔偿责任,但此免责不适用于直接实施侵权行为的短视频制作者。
二、司法实践中的认定要点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短视频背景音乐侵权的认定呈现以下特点:
1. 严格审查“合理使用”抗辩
短视频制作者常以“为介绍、评论作品”、“适当引用”等理由主张合理使用。但法院普遍采取严格审查标准,综合考虑使用目的、性质、比例以及对作品潜在市场的影响。纯粹为增添视频氛围、提升吸引力的背景音乐使用,很难被认定为合理使用。
2. “实质性相似”认定趋于专业化
法院通常通过比对涉案短视频使用的音乐与权利作品在旋律、节奏、和声等方面的相似程度,判断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近年来,部分法院引入音乐专家辅助人,提升专业判断的准确性。
3. 平台责任的认定更为细化
对于网络平台,法院注重审查其是否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是否对明显侵权内容采取合理预防措施。若平台对热门短视频进行推荐、编辑等干预行为,其注意义务相应提高。
4. 赔偿数额考量因素多元化
在确定赔偿数额时,法院除考虑作品类型、侵权情节外,还会关注短视频的传播范围、点赞转发量、商业变现情况等。带有背景音乐的带货视频、广告视频可能面临更高赔偿。
三、实务建议
1. 完善版权审核机制:短视频制作前应对背景音乐进行版权溯源,优先选择已获授权或公有领域音乐。
2. 善用平台版权库:各大短视频平台提供的正版音乐库是相对安全的选项,但需注意授权范围限制。
3. 保留授权证据: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音乐授权,妥善保管授权文件,明确授权范围、期限和使用方式。
4. 建立侵权应对机制:收到侵权通知后及时评估情况,确属侵权时应迅速下架内容,避免损失扩大。
短视频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版权秩序的维护。在音乐使用上保持合规意识,既是尊重创作者的体现,也是自身业务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在泛娱乐内容创作与传播中寻求创新与版权保护的最佳平衡点,是每一个行业参与者应当关注的法律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