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45岁产妇术中骤停离世:三级医学会三次改口,一条命只换几张警告

山东淄博产妇医疗事件梳理 9月3日大河报报道,2024年,山东淄博45岁产妇赵秀玲,在周村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剖宫产手术,术
山东淄博产妇医疗事件梳理
9月3日大河报报道,2024年,山东淄博45岁产妇赵秀玲,在周村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剖宫产手术,术中突发呼吸心跳骤停,历经52天抢救,最终不幸离世。市、省、国家级医学会先后出具三份差异明显的鉴定结论,三名涉事医生受到7‑9个月不等的停职处罚,死者家属对此处理结果并不满意,准备提起行政诉讼。
赵秀玲属于高危妊娠产妇,术前已经确诊重度子痫前期、妊娠期糖尿病等多种病症,妊娠风险评估为橙色。
2024年4月27日,剖宫产手术麻醉完成仅仅三分钟,赵秀玲突然身体紫绀、发生抽搐,口鼻涌出白色泡沫液体,紧接着呼吸、心跳骤然停止。
淄博市医学会、山东省医学会、中华医学会,先后出具三份鉴定报告,责任认定发生三次反转:从最初判定医方无责任,到认定轻微责任,最终中华医学会鉴定认定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依据中华医学会这份最终鉴定结论,周村区卫健局对涉事妇幼保健院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名涉事医生均被给予警告处分,其中一人暂停执业9个月,另外两人暂停执业7个月,停职的时间都在法规规定处罚区间之内。
卫健部门曾经把案件线索移送给当地公安部门,经过研判,该事件没有达到医疗事故罪的立案标准,因此没有启动刑事追责。
相关法律边界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对应患者死亡后果,如果判定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可以对涉事医生处以6个月至1年的停职处罚。
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不等于刑事责任。只有医务人员存在严重不负责任,完全满足医疗事故罪全部构成要件的情况下,才会追究刑事责任。
这起事件当中,三份鉴定结论出现巨大差异,也引发大众对于地方医疗事故鉴定公正性的讨论。后续家属提起行政诉讼的相关进展,还等待对外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