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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打人被拘坦言“忘记1月1日14岁就可以拘留了”,问题出在哪儿

近日,媒体记者从湛江市公安局获悉,1月3日,3名15岁少年因持械追打他人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13天。这是20

近日,媒体记者从湛江市公安局获悉,1月3日,3名15岁少年因持械追打他人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执行行政拘留13天。这是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以来,湛江首例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执行行政拘留的案件。

这一事件经媒体报道后之所以引发了网友热议,首先是因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违法处罚条款作出调整,改变了以往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违法不执行拘留的规定,彰显了法律的威严。

同时,这一变化也在提醒家长,14岁的孩子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不能再放手不管了,要让他们明白事理、遵守法律。否则,行政拘留虽然不会留下案底,但是有违法行为记录在档,长大以后从政从军的路上或将无法通过政审关。

这一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了网友热议,其次是因为,3人被抓后,其中一名叫彭某的孩子说了这样一句话,“我忘记1月1日14岁就可以拘留了。”不经意间说出的这句话听起来轻飘飘,但是说实话,让人感到不寒而栗。原来,这次被行拘是没有看准日子?

这样看来,现实生活中一些未成年人之所以犯法,并不是因为不懂法,事实也许正好相反,恰恰是因为他们很懂法,他们知道什么样的年纪干什么样的坏事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因此而故意为之,这种深深刻进骨子里的邪恶令人震惊。

进一步思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之前,一些未成年人因为违法而没能受到处罚,其实是助长了他们继续为非作歹的底气,是对罪恶的宽容和袒护。所以,从某种角度说,一些孩子违法其实存在主观上的故意,但是现在不行了。

“我忘记1月1日14岁就可以拘留了。”这句话语的背后充斥着对法律的蔑视,因为有些未成年人就是这么想的。他们也学法,但是学法不是为了守法,而是为了犯法后可以逃避制裁,这是孩子和家长的不幸,还是整个社会的悲哀?

之前就有媒体报道称,有一些未成年人就表示,要在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之前在干一票大的。由此看来,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上,而是要深化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行动。

当然,宣传教育只是一方面,遏制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严苛的法律制度也需要不断完善。有网友建议,现在的孩子心智成熟比较早,身体发育也明显提前,所以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应该提前到12岁,甚至可以提前到10岁。

的确,网友提出这样的建议不无道理,值得法律专家深入研究。不管怎么说,都不能让年龄成为未成年人故意违法犯罪之后免受法律制裁的护身符。有些孩子对于法律不是不懂,而是太懂,他们甚至知道法律的软肋在哪里,然后利用这个软肋实施犯罪,这就很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