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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旅客请注意,此次通报会关系到您的飞行权益,邀请您特别关注——

“航旅通达,百业俱兴;客行千里,法治护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为我国航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法治基础。顺义区作为首都国际机场所在地,是首都机场临空经济示范区的核心区域,聚集了百余家航空类企业,航旅活动频繁,涉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也随之增多。如何依法妥善化解此类纠纷,以司法力量护航航空出行,成为现实而重要的课题。

9月29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召开“法护云端旅途 共筑有序航程”涉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新闻通报会,全面梳理2021年以来审结的涉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件,总结此类案件概况特点、审理难点,并发布法官建议及典型案例,以法治力量为航空出行安全、顺畅、舒心保驾护航。

据顺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丹芳介绍,2021年至今,顺义法院审结涉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244件,此类纠纷呈现出收案数量倍增;成诉案件和解率高,纠纷化解效果良好;案件主体高度集中,在线旅游平台涉诉占比上升;旅客诉求日趋多元,由传统争议向新型争议拓展延伸;航司加快扩展国际业务,涉外案件逐年增多等特点。受案件类型专业性强、法律规范适用复杂、旅客损失范围难确定、格式条款效力认定争议较大及涉外因素等影响,案件审理对专业知识要求高,为法官带来更大挑战。

针对预防和化解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张丹芳指出,承运方要依法合规运营、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格式条款的提示说明机制;航班变动时应及时通知、妥善安置;规范付费选座等服务产品的运营管理;加强客舱安全管理与服务。旅客要合理规划、理性维权,充分了解客票规则,充分做好出行准备,严守安全规定、配合安全管理,依法理性主张损失,并在乘机前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监管部门及行业组织要强化监管、完善机制,健全监督和评估机制,完善多元解纷机制。

天竺法庭副庭长棋其格现场通报涉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典型案例,涉及航班退票、行李受损、人身危害等引发的争议。几则案例明确,经充分提示说明的格式条款有效,旅客应受约束。飞机受不可抗力取消后,合理差价不得转嫁至旅客;旅客因自身原因导致误机,损失应自行承担。行李受损应按实际损失理性主张,轻微磨损不能按全部价款全额索赔。旅客在航空器内或上、下航空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承运人需承担赔偿责任,但旅客自身健康原因致人身伤亡且尽到尽力救助义务的可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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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有利于航空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权益。顺义法院将继续深化涉航案件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加强航空争议裁判规则研究,完善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为航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张丹芳表示。

新闻通报会由顺义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兴国主持。国内外航空公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地面服务企业等航空运输活动相关单位人员及旅客代表列席此次通报会。

嘉宾点评

李纯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此次新闻通报会梳理了涉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特点、难点并分享了典型案例,更提出了预防化解纠纷的对策建议,为相关纠纷的公正高效审理、航空企业依法行权及旅客依法维权提供了有益遵循。未来民航企业将依法合规做好旅客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保障能力,细致认真处理好旅客的意见建议,推动完善行业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为涉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妥善高效解决贡献力量。

刘克友

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首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车分公司第八车队班长

航空出行连接千家万户,也连接国际国内。顺义法院涉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纠纷新闻通报会,既回应民生关切,也为航空出行明规则、减争议、促和谐。通报的典型案例对源头化解纠纷、优化航空运输法治环境具有示范作用。未来,希望顺义法院进一步加强与民航行政机关的协同联动,加强以案释法、推动行业治理,更好保障旅客合法权益和航空业健康发展。

供稿:北京顺义法院

摄影:邰怡昕

编辑:李玲昊 肖飞

审核:王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