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三十一号晚上,温州奥体中心。谢霆锋正唱着歌。一根荧光棒从观众席飞上来。擦着上衣过去。疑似砸中了身体。台上的人愣了一下。笑了笑。接着唱。台下的人炸了。谁干的?凭什么?
十一月一号,官方通报来了。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和龙湾区文广旅体局联合发声。投掷荧光棒的人姓毛。公安机关已经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毛某通过主办方向谢霆锋及其经纪团队道歉。取得了谅解。通报写得干脆。处理得利落。可这事儿,一句道歉就完了?
先看看扔棒子那位怎么说的。旁边观众当场质问他。他辩称:发自内心喜欢歌手才扔的。听听这话。喜欢一个人,就往他身上扔东西?这叫什么逻辑?古人讲“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坐在台下。有人往你脑袋上扔根荧光棒。你笑一个给我看看?俗话说“爱之深,责之切”。这倒好。爱之深,砸之狠。喜欢成了动手的借口。荒唐不荒唐?
再说谢霆锋当晚什么状态。重感冒。硬扛着唱了两个多小时。中途背着吉他后退。没留意脚下。摔了一跤。爬起来。笑笑。接着演。一个病人站在台上。嗓子不舒服。身上没劲儿。还得躲从暗处飞来的荧光棒。这叫什么事?他体面。他大度。他没当场黑脸。可体面是大度。不是活该。你扔得理直气壮。他笑得云淡风轻。这画面怎么看怎么别扭。
有人会问。至于报警吗?至于行政处罚吗?至于。太至于了。几万人的场子。台上的人正对着观众唱歌。背身的时候什么都看不见。一根荧光棒飞过去。砸中眼睛怎么办?砸中喉咙怎么办?砸中乐器怎么办?演出中断谁负责?歌手受伤谁担着?俗话讲“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这回没出事。下回呢?下下回呢?警方这单处理得痛快。就是告诉所有人:手别欠。欠了就得认罚。
再说深一层。演唱会扔东西这事儿,不是头一回了。荧光棒、水瓶、手机、内衣。什么都有人往台上扔。有人觉得这叫热情。这叫互动。这叫气氛。放屁。真正的互动是合唱。是挥手。是喊安可。不是把台上的活人当靶子。古人讲“发乎情,止乎礼”。情可以发。礼不能丢。你花钱买了票。买的是听歌的权利。不是投掷的权利。
毛某道歉了。谢霆锋谅解了。事情到这儿算画了句号。可这个句号画得轻飘飘的。行政处罚是什么?罚款?警告?拘留?通报没细说。但不管轻重,起码有一条线画出来了:演唱会不是法外之地。你扔出去的东西。砸到的是人。触到的是法。别拿“喜欢”当挡箭牌。挡不住。也别拿“一时冲动”当借口。冲动的代价。自己扛。
散了吧。下次进现场。手放老实点。荧光棒是拿来举的。不是拿来扔的。台上那个人。感冒了还在唱。摔倒了还在笑。他不欠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