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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港航道维护工程的钱 该由谁出?

日前官方公布钦州港30万吨级进港航道工程、支航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交天津航道局,投标1.32亿。

项目位于钦州市钦州港,维护范围起于钦州港30万吨级主航道起点,止于30万吨级油码头与港池连接的喇叭口Y点,航道长度为42.81km(主航道总长34.3km、支航道总长8.51km),核心内容应是疏浚清淤,以保证油轮进港靠泊。30万吨油码头也是中石油钦州基地核心原油来源。

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广西钦州临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

透过钦州港这项超亿元的航道维护招标工程,以及30万吨级油码头的前世今生,我们或许能探讨一下钦州“枢纽荣耀”背后,隐藏的“体制摩擦”。

一、 30万吨级油码头的演变:资产上收与成本下沉

探讨航道清淤的钱该谁出,绕不开钦州港30万吨级码头及配套航道的建设史。

早年间,为了配套中石油大型炼化项目,钦州港30万吨级航道作为核心配套工程,是由钦州市属国企(临海工业投资公司)负责建设的。当时,钦州市政府甚至专门成立指挥部,将中石油高管纳入其中,地方可谓是倾尽全力建起了这条大西南的出海大动脉。

然而,随着港口资源的整合,故事的走向发生了改变:2015年,码头建设权改由自治区级的北部湾港务集团主导;2021年,上市公司北部湾港股份通过发债,将码头资产彻底收购。

钦州30万吨油码头

这意味着,30万吨级油码头等核心资产,已经变成了自治区级港口平台(上市公司)的优质经营性资产,其丰厚的装卸与运营利润,归属于更高的层级和股东。

二、 谁是买单者:法定事权与执行时序的“时间差”

既然优质资产上收了,那公共航道的维护费,到底该由谁出?

从法定支出责任看,根据自治区相关规定,沿海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包括主航道)明确“由自治区统筹规划建设并维护管理”。也就是说,这笔钱最终的“买单者”在制度设计上,是自治区财政。

但在招标公告中注明项目资金100%为财政资金,没有说明是哪一级财政。但如果按字面理解,既然是钦州本地的企业作为业主,那航道维护的1.32亿是不是由钦州地方财政出呢?

或者更加可能的情况是一一自治区并非直接全额从一般公共预算中拨款,而是通过“北部湾经济区发展专项资金”、政府债券以及争取中央补助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来承担这笔费用?

然而,资金的下达和结算需要时间,而航道清淤工程时效性极高。为了不耽误大西南的货物出海,实际操作中,往往只能由钦州市属国企(临海工业投资集团)充当“融资手套”?先行贷款垫资推进工程,后续再通过自治区资金进行结算或置换?

三、 钦州港片区留了税,市里背了债?

不仅是水里的航道,陆地上的道路维护是哪级财政支出?

钦州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每天无数几十吨重的重卡穿梭在钦州港区和市区路段。重卡对路面的损耗极大,这笔巨额的维修费,是由钦州市本级或自贸区钦州港片区财政来兜底?

钦州港片区实行的是特殊的“一级财政体制”。根据规定,钦州港区域税收的地方所得部分,据2020年现定,由钦州市和自贸区钦州港片区按 6∶4 的比例分享。这意味着,港区创造的税收,有四成留在了片区层面。

于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闭环形成了:

一一港口和临港大工业产生的GDP和产值,全额算在了钦州大盘上,数据很好看;

一一但真金白银的税收,很大一部分沉淀在了片区;

一一而航道清淤的先期垫资、重卡压烂的市区道路,这些“纯消耗”的苦活累活和现金流压力,究竟是由钦州市本级财政或钦州港片区财政来支出呢?

大量的重卡过往钦州北部湾大道和北部湾大桥

四、 历史决策的反思与破局之问

既然钦州是全区向海经济的领头羊,在“事权与财权”的匹配上,或许到了需要进一步理顺的时候:

1. 优化资金拨付机制:既然公共航道维护是自治区事权,应尽量减少“地方先垫资、后结算”的环节,提高上级专项资金的直达效率,避免地方国企长期背负垫资带来的债务风险。

2. 明确成本分担与税收留存:针对重卡压坏的市区道路等枢纽负外部性成本,应从片区留成税收中划出专项维护基金,或进一步提高市本级的税收留成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