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中国核建中核中原建设西双版纳国际旅游度假区住宅项目刑事案件律师代理服务常规采购采购公告
本次采购项目:中核中原建设西双版纳国际旅游度假区住宅B-01-07、B-01-06地块(8~18、54~65号楼)建设项目总承包工程项目刑事案件律师代理服务常规询比采购,采购需求单位为: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由采购实施单位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采购,由采购需求单位根据采购结果签订采购合同/协议。现诚邀愿意承接该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简介
采购项目名称:中核中原建设西双版纳国际旅游度假区住宅B-01-07、B-01-06地块(8~18、54~65号楼)建设项目总承包工程项目刑事案件律师代理服务常规询比采购;
采购实施单位: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 ;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采购项目概况:拟采购一家律师事务所,指派专业律师代理中国核工业中原建设有限公司诉讼业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代为整理现有证据材料员的刑事责任及刑事立案可行性;分析研究犯罪行为地的立案政策及规则,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提交犯罪线索;跟踪刑事立案进程,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密切沟通,及时反馈立案进展;若移送起诉,跟进起诉进展,配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核查事实,提供证据;若涉及退赔,跟进退赔进展,配合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确保退赔款项的准确,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等;
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核中原建设西双版纳国际旅游度假区住宅B-01-07、B-01-06地块(8~18、54~65号楼)建设项目总承包工程项目刑事案件律师代理服务常规询比采购;
2.2服务期限:自采购成交至委托诉讼案执行程序终结时止;
2.3服务地点:本案涉及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检察院及项目所在地云南省景洪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合格;
服务标准如下:(1)委派专业律师为采购单位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律师应勤勉尽责处理法律事务。采购成交后不得更换团队负责人。若遇紧急事务且委派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到场,供应商需及时另派相当水平律师处理。(2)律师要依法律判断,全力维护采购单位利益。(3)律师收到采购单位文件资料后,应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按要求通报进程。(4)在对抗性案件或交易活动中,未经采购单位同意,律师不得担任利益冲突方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5)律师对采购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法律规定或采购单位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6)供应商可通过电话了解采购单位现状,针对性提供服务。(7)采购单位可随时向供应商律师咨询法律问题,律师应耐心解答。(8)采购单位遇重大紧急法律问题,供应商律师无特殊情况应尽量随叫随到。(9)供应商应对采购单位业务单独建档,保存完整工作记录,妥善保管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10)若采购单位对工作方式有特别要求,双方可协商确定;
2.5安全要求:无。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方式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基本要求: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含年度检查考核页);
资质要求:/;
安全要求:/;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服务团队成员中,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律师执业证》并提供劳动合同或近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不足3个月的,提供入职至今的社保证明);
机械设备:/;
信誉要求:应当无不良施工记录等违法行为,且无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在国家税务总局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
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根据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
供应商处于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业主单位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国务院国资委、国家核安全局、国家能源局、国防科工局等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等发布的属于严重及以上行为情形的;
近三年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
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如出现IP地址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等异常情况时,采购实施单位将视情况决定对IP地址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出现异常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供应商进行调查或直接采取处理措施。采购实施单位如进行调查的,供应商有义务配合调查并按要求作出回应,如供应商未按采购实施单位要求及时回应的,则采购实施单位有权根据已知资料和情况做出相关处理决定。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联合体应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01月08日—2026年01月15日10:00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采购文件。
报名方式及项目详细内容可在《律界招投》官网,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律界招投》搜索对应项目查看。
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应答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10:00。
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实施单位在本项目提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应答文件,电子采购平台网络开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