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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法院“四个就地”巡回审判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

一纸判决,可以定分止争;一次上门,却能温暖人心。对山区群众来说,翻几道梁、过几条沟到法庭打官司,往往意味着时间、精力和心理的多重负担;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来说,一段不远的路,可能就是一道难以跨过的坎。近年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各法庭结合辖区实际,把巡回审判作为便民利民、源头解纷的重要抓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如我在诉”理念,以“就地受理、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审判”为抓手,把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

就地受理:让群众少跑路

就地受理,首先解决的是群众“到哪里找法官、怎样少跑一次”的问题。汤河口法庭辖区山广村稀,一些村庄到法庭单程需要一个多小时。法庭把巡回审判点设在喇叭沟门满族乡帽山村古树公园,并依托村级办公场所设置固定工作室,通过驻点服务、联席会商等方式,将法律咨询、诉讼辅导、纠纷调解和巡回开庭送到山区群众家门口。8月27日,巡回审判点正式设立并开展首场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一起村民侵权责任纠纷案。

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诉讼服务还要再向前一步。桥梓法庭办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时,被告身患残疾,又不会操作线上庭审系统,无法到庭。承办法官曹小澎征得双方同意后,携审判团队前往被告家中开庭,围绕续租是否成立、租金支付等焦点释法明理。被告及其家属对法院上门开庭表示感谢,原告也对便民举措表示认可。一次主动上门,既保障了特殊群体诉讼权利,又免去当事人往返奔波。

群众有困难,程序不缺位;法庭多走一步,群众的诉讼权利就多一分保障。

就地调解:让纠纷化解在一线

就地调解,重在借助熟人、熟地、熟事的基层优势,把矛盾化解在诉讼前端。有些农村纠纷,争的是房屋、树木和边界,解的却是多年积累的心结。

雁栖法庭刘颖法官团队办理一起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时,案涉房产涉及祖辈问题,权属关系复杂、年代久远,向镇政府和区档案局调取的材料均不能完整反映权属情况。刘颖深入现场勘察,多次走访村中老书记等知情长者,了解房屋历史沿革和权属变迁。在充分掌握背景后,法庭依托村委会协助,将巡回法庭搬进村头,就地开展调解工作。刘颖与村委会干部紧密配合,将法理、情理与乡土规矩讲深讲透,原告最终自愿撤诉。

就地开庭:让事实在现场呈现

就地开庭,重在让案件事实在发生地查明、在群众眼前辨明。现场勘验、就地审理、村民旁听,一场庭审既解纷争,也是一堂法治公开课。

民一庭夏阳审判团队驱车百余公里,赴密云区太师屯镇东庄禾村审理一起宅基地排除妨害纠纷及相邻权反诉案件。双方围绕宅基地界限、院墙施工、空调外挂机迁移和水井是否影响房屋安全争执不下,一方依据审批手续主张预留30厘米排水沟,另一方则依当地习惯认为应预留66厘米,并反诉主张原告修建的水井危及房屋安全、施工损毁其历史排水沟。夏阳先到现场核实宅基地边界、排水沟、院墙、水井及空调外挂机位置等现状,随后在村委会合并审理本诉、反诉,结合审批效力、相邻关系规则和农村生活实际释法明理。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停止阻拦原告在批准范围内修建南院墙,并迁移空调外挂机。

刘颖法官团队审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时,村民黄某依据1983年签订的《散生果树承包合同》搭设围栏,将家门口的部分散生果树圈起来,村委会认为围栏圈占公用道路,多次要求整改未果后提起诉讼。法庭现场勘验发现,黄某承包的果树散落在道路两侧。庭审进行中,恰有机动车驶经案涉路段,车辆通行艰难、无法顺畅会车的情形就在众人眼前发生。事实胜于争辩,法院最终依法判令黄某拆除围栏、恢复土地原状。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事关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和村民切身利益,是基层治理的重点领域。为发挥典型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汤河口法庭将一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纠纷庭审开到大黄塘村,邀请村民代表和村“两委”成员旁听。庭审中,承办法官王明泉紧扣争议焦点,查清事实、厘清权责,准确适用相关法律规定作出裁判。法官助理李金儒还同步开展“讲解式”巡回审判,在汤河口镇设立分会场,组织镇政府各科室工作人员同步旁听,结合庭审进程解读庭审程序、法律适用及依法行政风险防控等实务要点,让一次庭审同时成为基层干部和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法治课堂。

就地审判:让裁判结果落地生根

就地审判,重在立足纠纷现场查清事实、厘清权责,通过现场勘验、释法说理和依法裁判,使案件处理更加贴近客观实际,也更易获得当事人的理解和认同。

桥梓法庭办理一起因香椿树遮挡采光、影响院墙安全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原、被告双方家属之间存在姨表亲关系。周忠良法官研判认为,树木长势、遮挡范围以及对院墙安全的实际影响,仅凭卷宗材料难以准确判断,要真正化解纠纷,既需查清现场情况,也要疏解双方心结。为此,他将审理现场搬到原告家的农家小院,实地查看树木与院墙的位置关系,围绕是否构成妨害、林木如何处置等争议焦点组织举证质证、充分听取意见,并结合《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性沟通。经过多次沟通,案件事实进一步查清,双方分歧逐步缩小。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在三十日内修剪、清除越过院墙外立面的树木枝干,双方均认可处理结果,既实现了依法裁判,也实现了邻里关系修复。

不仅注重就地审判,怀柔法院还将司法服务向裁判就地履行环节延伸,因案施策推动调解协议和裁判结果就地兑现,让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真正落到实处。

汤河口法庭周科法官审理的一件继亲属家事继承纠纷。原告系继母,被告系继子女,因遗产分割争议诉至法院。周科充分考量继亲家庭特殊关系,多次组织双方耐心沟通、居中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协议。考虑到后续执行不好可能使矛盾化解效果打折扣,调解生效当日,周科便告知当事人,砌墙时有问题可联系法院工作人员当场见证。此后,周科多次前往涉案房屋现场,主持双方在确认的继承份额边界进行测量,确认隔离墙体位置,通过物理分隔清晰划定独立使用区域。现场验收时,当事人多次情绪激动,周科当即就地疏导,结合法律规定、生效调解协议以及珍惜亲情、和睦相处的情理耐心劝导。最终,双方一致认可砌墙分割方案,顺利完成验收,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巡回审判,不只是审判场所的转移,更是司法重心下移、解纷关口前移、服务触角延伸的具体实践。从就地受理、就地调解到就地开庭、就地审判,“四个就地”各有侧重、彼此呼应,贯通便利诉讼、实质解纷、以案释法和基层治理。法庭走到群众身边,缩短的是诉讼路程,回应的是现实需求,化解的是矛盾心结。下一步,怀柔法院将持续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进村释法、进社区、进园区等便民举措,让司法服务跟着群众需求走、奔着矛盾现场去,以更广覆盖、更实举措把公平正义送到群众身边。

供稿:北京怀柔法院

编辑:梁瀚伟 任优优

审核:李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