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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差旅住宿费“薅羊毛”?南京一房企员工“聪明反被聪明误”

虚报差旅住宿费“薅羊毛”?南京一房企员工“聪明反被聪明误”丢了工作手握公司400元/晚的住宿报销额度,却悄悄住进120元
虚报差旅住宿费“薅羊毛”?南京一房企员工“聪明反被聪明误”丢了工作

手握公司400元/晚的住宿报销额度,却悄悄住进120元/晚的“特价房”,中间的差价能否顺理成章揣进腰包?在南京某知名房企员工李某看来,这堪称一笔“天经地义”的“辛苦费”。然而,

2023年的一趟85天佛山差旅,却因这场自以为“精明”的操作,让他从职场“幸运儿”沦为被告席上的败诉者。

贪念起:“神操作”盯上住宿差价

李某所在公司的差旅福利向来优厚,制度明确标注:员工出差住宿标准为每晚不超过400元。这一额度在二线城市足以入住中高端酒店,但当他接到为期85天的佛山长线任务时,心里的“小算盘”却打得噼啪作响:“若能以低价入住,再按接近顶格标准报销,差价累计下来比工资还可观!”

为实现这一“计划”,李某没有通过携程、飞猪等平台订房,而是将目光投向了当地合作伙伴郭某。“熟人好办事”的念头让他觉得,既能通过郭某拿到内部低价房源,又能在票据上“灵活处理”。果不其然,郭某很快为他订下一间实际每晚仅需120元的房间,而最终提交给公司的发票金额,却被“精准”定格在390元——既未触碰400元的报销红线,又最大限度预留了利润空间。

每晚270元的“差价收益”,85天累计竟达22950元。为掩人耳目,李某还将报销单据拆分成5次提交,美其名曰“化整为零”,降低被风控系统察觉的风险。看着这笔“外快”稳稳落袋,他甚至暗自窃喜:“这不就是职场致富的新捷径?”

东窗事发:“完美闭环”难敌实名举报

李某沉浸在“既帮公司省钱(未超标),又补贴自己”的逻辑自洽中,却忽略了最致命的漏洞:再周密的操作,也可能败于一纸实名举报。公司纪检部门接到线索后,迅速启动调查。与单纯核查发票不同,调查组直接追溯了整个入住链条——从房源预订到费用支付,每一个环节都被逐一复盘。

面对压力,当初帮忙订房的郭某很快“反水”,将实情和盘托出:“房间是我订的,实际每晚120元,虚高价格是为了配合李某‘走账’。”更具讽刺意味的是,这笔住宿费竟是郭某先行垫付,彻底坐实了李某“空手套白狼”的性质。

眼看“戏码”败露,李某先是装傻充愣,声称对低价房不知情,将责任推给前台和沟通误会;见此招行不通,又试图站在“道德制高点”辩解:“我没让公司多花钱,只是钻了规则空子,顶多算工作失误,怎能直接开除?”为保住工作,他主动退还了2万余元差价,甚至试图通过转账记录“平账”,天真以为“退钱认错”便能换来公司的“网开一面”。

法律亮剑:“小聪明”触碰诚信红线

然而,公司的回应冰冷而决绝: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赔偿。李某彻底炸毛,认为公司“小题大做”,为区区2万元断送员工前程,随即将老东家告上法庭,坚称“未超标即不算严重违纪”。

但法庭的判决并未如他所愿。法官明确指出,案件的核心并非“是否超标”,而是李某违背了劳动关系中最根本的诚信原则。根据公司《员工手册》,“弄虚作假、假公济私、侵占公司财物”属于严重违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约。李某联合第三方虚增发票金额套取差价,本质上已构成“骗取公司财物”;即便事后退赃,也仅是“事后补救”,无法抹去“恶意欺诈”的既定事实。

最终,法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一审、二审均判决李某败诉。直到拿到判决书,他或许仍未明白:职场不是“薅羊毛”的名利场,所谓“变通”与“双赢”,一旦触碰规则底线,便注定是“聪明反被聪明误”的结局。

这场看似“划算”的差旅,最终以丢工作、吃官司收场,也为所有职场人敲响警钟:规则之内有边界,底线之上是坦途。任何试图用“小聪明”挑战制度的行为,终将为自己的贪念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