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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中途失联、股东0元转让股权?

近日,一句“全屋定制无额外收费”的承诺,让山东日照东港区业主安先生(委托人秦女士的丈夫)陷入长达三年的装修维权困局。涉事

近日,一句“全屋定制无额外收费”的承诺,让山东日照东港区业主安先生(委托人秦女士的丈夫)陷入长达三年的装修维权困局。涉事企业——日照华邺万家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邺万家装饰”)被指通过虚假宣传诱导签约,施工过程中擅自加价,甚至在诉讼期间以0元对价转让股权,疑似意图逃避债务。尽管安先生已取得民事胜诉判决,却因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而难以兑现权益;虽已推动公安机关以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侦查,但案件至今未有实质性进展。这场横跨民事与刑事领域的维权拉锯战,不仅揭示了个别家装企业利用法律空子实施恶意经营的操作手法,也暴露出当前行业监管与执法衔接中的明显短板。

2022年11月,安先生通过抖音平台广告了解到“华邺万家装饰”。在业务员“山东本地大公司”“全屋定制一站式服务”等宣传话术引导下,他与该公司签订了《房屋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合同明确约定:工期为80天,工程总款68,300元,并特别注明“施工项目以合同所列内容为准,所含项目不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令安先生始料未及的是,这份看似正规的合同从一开始就暗藏陷阱。合同抬头所列承包方为“华业万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但落款盖章却变为“日照华邺万家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主体信息前后不一。更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门店门头及店内墙面显著位置均标注“山东华业万家装饰”“华业万家装饰集团(日照)分公司”等字样,刻意营造其为知名连锁品牌的区域分支机构的假象。此外,公司还涉嫌伪造以安先生名义制作的锦旗用于宣传,进一步强化其“信誉良好”的虚假形象,全程以知名企业分公司的身份误导消费者。

施工过程中,问题进一步升级。安先生早在签约前已通过微信向该公司设计师发送完整的装修需求清单,设计师据此出具的电子报价单中,对柜体、美缝、门套等项目均未标注“需额外收费”,并明确承诺“定制柜子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不产生任何增项费用”。然而,装修开工后,华邺万家装饰却突然要求就上述项目另行支付费用,否则立即停工。

当安先生出示合同及微信聊天记录进行维权时,公司竟以“设计师个人承诺不代表公司”为由拒绝履约。目前,涉案房屋虽已完成部分施工,但现场仍存在明显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粗糙、材料与约定不符、工艺不达标等,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绝望无奈的安先生拨打市民热线求助,东港区住建局介入调解并全程

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安先生无奈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求助。日照市东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即介入调解,并对调解过程全程录像取证。录像显示,住建部门明确指出该公司存在“合同抬头名称与实际签章主体不一致”的违规行为。对此,公司代表当场承认:在原关联分公司注销后,仍继续使用印有旧名称的合同文本。

当被问及“为何争议项目未在合同或报价单中注明需额外收费”时,公司未能作出合理解释。更值得注意的是,在住建工作人员指出合同中“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条款依法无效后,该公司代表态度骤然转为强硬,单方面宣布终止调解,并对业主表示:“你要是不服,爱起诉就去起诉。”

为挽回损失,安先生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然而,在诉讼期间、判决尚未作出前,华邺万家装饰的股东竟以0元对价将全部股权转让给一名明显不具备实际偿债能力的第三方——此类人员常被业内称为“职业背债人”。法院经审理认定,该股权转让行为系恶意规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依法判决原股东在其未实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尽管胜诉,但截至目前,原股东仍未履行任何赔付义务,安先生的装修款项依然分文未获返还。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东转让未实缴出资股权的,若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转让人须承担补充责任。司法实践中,对于以0元对价转让未实缴股权、且受让方明显缺乏偿债能力的情形,法院通常认定其构成恶意逃避债务,原股东依法不能免责。尽管法律依据清晰、裁判规则明确,安先生的胜诉权益在执行阶段仍举步维艰,装修款至今未能兑现。

在民事维权遭遇执行困境后,安先生系统梳理了该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合同欺诈及恶意逃避债务等方面的完整证据链,并向公安机关正式报案。2024年10月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该案予以刑事立案。然而,截至2025年8月——即立案近一年后,办案单位反馈称:“现有证据尚不足以证实相关人员构成合同诈骗犯罪。”案件自此陷入“立而不侦、久拖不决”的僵局,维权进程再度停滞。

安先生的遭遇并非孤例。日照华邺万家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的操作模式,在当前家装行业中具有典型性:先是借用知名企业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以吸引客户,继而通过条款模糊甚至主体信息不一致的合同埋下隐患;施工过程中单方面要求增项收费,一旦业主维权,便迅速通过0元转让未实缴股权的方式转移责任;即便涉嫌刑事犯罪,也常因“证据不足”难以进入实质追责程序。

此类套路之所以屡屡得逞,暴露出多环节的监管短板。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对装饰企业虚假宣传、合同不规范等问题的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不足。例如,华邺万家装饰长期使用与注册名称不符的门店招牌,虽曾被责令整改,却未见有效执行,亦未受到实质性处罚;另一方面,在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背景下,股权转让被部分经营者异化为逃避债务的工具。由于工商登记、住建管理、司法执行与刑事侦查等环节缺乏有效协同,制度漏洞被恶意利用,最终导致普通消费者维权成本高、周期长、效果差。

目前,安先生仍在坚持维权。他恳请上级有关部门重视本案中存在的多项明显疑点:公司使用与注册名称不符的招牌进行虚假宣传,证据确凿;在诉讼期间以0元转让未实缴股权、逃避债务的事实清晰;涉嫌合同诈骗的线索完整、指向明确——为何相关责任人至今未能被依法追责?

“我们不是要为难谁,只是想拿回自己的血汗钱,让违法者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安先生表示,希望通过自己的经历警示广大装修业主:在选择装饰公司时,务必核实其营业执照、实际经营主体与宣传名称是否一致;签订合同时,应逐条核对施工项目、收费标准、工期及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警惕“低价揽客、中途加价”“全屋定制无增项”等营销话术背后的陷阱。

同时,他也呼吁相关部门加强家装行业综合治理: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对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住建部门需强化对装饰企业资质与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司法机关则应完善民事执行与刑事侦查的衔接机制,依法严惩通过“0元转股”等方式恶意逃废债务的行为,杜绝“立而不侦”“执而不能”等现象,切实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治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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