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新疆和田一工程欠款争议待解:施工方称260余万元投入未收回,涉事国企相关人员履职引质疑

杨先生经朋友介绍,以河南省龙富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富劳务公司”,系中铁十局相关项目合作劳务分包方)工程队名

杨先生经朋友介绍,以河南省龙富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富劳务公司”,系中铁十局相关项目合作劳务分包方)工程队名义,承接新疆和田东铁路专用线项目站场路基土石方工程。据杨先生陈述,其累计投入370余万元租赁施工设备并完成前期施工准备,后因项目存在违规问题被查封,扣除物料处置款后仍有260余万元实际投入未收回。争议核心在于,中铁十局项目相关在职人员庞某曾指令其工程队开采“戈壁料”,而该开采行为未办理完整审批手续,如今庞某未认可相关工程款,导致结算陷入僵局,杨先生自停工起开启维权之路。

杨先生表示,其与龙富劳务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合同暂定总价1318万余元,约定工程内容包括挖掘机挖运土方、路堤填筑压实、现场安全设施搭建等,总工期80天。合同履行期间,中铁十局负责该项目的相关人员庞某,在未办理完整采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要求杨先生的工程队开采当地“戈壁料”用于项目施工。更有反映称,存在公司人员私自买卖“戈壁料”从中获利的情况。

合同解释 图一 (杨先生提供)

据杨先生介绍,该开采行为后被当地警方发现并介入处理,最终相关事件未进一步追究责任,庞某的国企在职人员身份未受影响。为履行合同及庞某的施工指令,杨先生累计投入300余万元租赁挖掘机、装载机等施工设备,完成设备进场、人员调配、相关开采及前期工程建设等工作,并垫付加油、测绘、人工等多项费用。施工费用清单显示,2024年6月30日至8月19日期间,共产生挖机机械费19.18万元、装载机费用10.25万元、加油费80.7万元、土方清运费(含戈壁料开采运输)136.94万元等支出,合计379.88万元。

因项目存在违规开采等问题,工程推进中被依法查封,后续施工停滞,杨先生的前期投入无法通过正常工程结算收回。为减少损失,其对已进场物料进行处置,扣除该项所得后,仍有260余万元实际投入未能追回,其中包含响应庞某指令进行相关开采产生的费用。

杨先生称,近一年来其多次联系庞某、龙富劳务公司驻工地代表及相关负责人,初期庞某曾处于失联、拒接电话状态,后续接通后未能达成一致,至今未签字认可相关工程款,且否认曾指令其进行相关开采。和田昆仑粮油公司以“需中铁十局方签字确认”为由未予结算,中铁十局方面则以庞某未签字、相关手续存在瑕疵为由,拒绝办理结款。

合同约定 图二 (杨先生提供)

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显示,乙方(施工方)需自备小型机械,龙富劳务公司需按约定办理结算支付;合同附件《安全质量协议书》《工程量清单》等均有双方签字盖章,杨先生作为实际施工方,已留存设备投入及费用支出的完整凭证。 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为向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杨先生表示希望优先通过协商方式妥善解决,避免诉讼耗时耗力。“这些钱都是我垫付的设备款和人工工资,我只是想拿回自己的实际投入。”杨先生称,庞某作为国企相关项目工作人员,在未完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指令施工,后续未配合办理工程款确认,已影响其资金周转及家庭生活;中铁十局作为项目相关责任方,应督促相关人员依法履职,妥善处理结算事宜。若协商无果,其将依据合同约定提起诉讼,并向相关监管部门反映情况,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据了解,工程领域中实际施工方因上游指令瑕疵、结算流程卡壳导致的款项争议时有发生。截至发稿,杨先生与龙富劳务公司、中铁十局就欠款支付仍未达成一致,庞某暂未就相关情况作出回应。事件后续进展,媒体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