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锋
“福建省福安市一老人疑与城管队员发生言语争执,后被城管工作人员推倒后离世”。有关媒体引用福安市城管局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回应,除了说“涉事人员系临时工”外,还不忘对媒体表示,“具体情况以公安的通报为准”。
“又是临时工”?估计不少人看到福安市城管局办公室相关人员的回应,恐怕都会发出这样的质疑。
而福建福安市公安局12月25日晚间发布的警情通报,虽公开了涉事人员为郑某亮,并证实系“郑某亮与吴某富在福安市阳头市场三角坪处发生口角,郑某亮用身体冲撞吴某富,致其受伤。吴某富经送医抢救无效,于23日死亡”外,并表示,“郑某亮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也就是说,当地警方的警情通报,证实了之前网传视频的真实性。
但透过这一事件,除了吁请有关部门不要再把临时工当作一个框,出现极端事情后,都把责任归到临时工身上。尽管这起事件的当事人,或许真的就是临时工。
同时,通过这一事件,想引申出一个可能被大家意识到,但至今尚未有看到有关部门认真反思的一个问题。那就是,临时工在上岗之前,所在单位有没有进行过执法规范教育,或者说,给临时工上过法制课,并要求他们学法、懂法,真正依法执法?
福安市发生的这起城管临时工冲撞他人,致人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警方已经立案,并对涉事临时工郑某亮刑事拘留,想必当地警方会进一步查清事发真相,并将以有说服力的事实公之于众。
但涉事的城管局在将责任推到临时工身上以后,是不是也应该有所反思?当地相关部门是否也应依纪依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管理、教育责任,并依纪依规依法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不再让“又是临时工”的调侃在网络,乃至现实中流传?
期待执法教育,能由此来一次全面、深刻的开展,让执法者依法执法,依法保护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不要一出现极端事情,就一句临时工干的,一推六二五。尽管往往有可能回应所说的是事实,但类似说法多了,像人们熟知的“老虎来了”的故事,恐怕也就服不了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