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善意之举:邻里信任埋下的纠纷伏笔
2017年6月,一场基于信任的借贷行为,为高某章、张某玲夫妇此后面临的问题带来后续问题。作为多年邻居,高某章夫妇与李某凤(襄州区某商银行退休职工)日常相处和睦,而郑某平、田某菊是他们相识多年的朋友。李某凤从某商行退休后,经常在张某玲的店铺里闲聊,期间多次提及手中闲置资金存入银行收益不高,有意出借给可靠人士以获得相应回报。
当时,郑某平、田某菊因家庭经营和生活周转有资金需求,向高某章求助寻找借款渠道。基于这层关系,经高某章、张某玲介绍并担保,郑某平、田某菊与李某凤签订70万元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10%,担保期2年。随后,李某凤通过李某军的银行账户分两次向郑某平转账70万元,完成款项交付。
同期,高某章、张某玲还为郑某平、田某菊向魏某凤的1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约定两年担保期限。当时的夫妇二人,出于邻里情谊和信任同意提供担保,对合同细节未作深入考量,也未能预见这一行为会引发后续一系列复杂的法律纠纷。
二、合同变更:牵涉其中的意外债务
借款到期后,郑某平、田某菊未能如期偿还70万元欠款,关于债务拆分与合同修改的争议由此产生。2018年6月27日,李某凤的丈夫赵某会(襄州区某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将这70万元借款拆分成三份,分别对应李某凤20万元、李某军13万元(后由其继承人李某红主张权利)、李某风37万元,要求郑某平、田某菊与各出借人分别签订独立借款合同,约定担保期为一年。
其中一份标注日期为2018年6月28日的《借款合同》涉及争议,合同约定郑某平、田某菊向李某风借款37万元,高某章、张某玲被列为连带责任担保人。高某章夫妇对此予以否认,他们表示李某风与李某凤系亲姐妹,自己此前从未见过李某风,更谈不上同意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且李某风自2018年至今,从未找过他们提及还钱事宜。
事实上,这37万元借款是郑某平与李某风于2019年在盈龙公司郑某平办公室双方自行协商的,事后既未通知高某章夫妇,他们对此完全不知情,直到打官司时才知晓相关情况。2019年6月28日,李某凤还叫郑某平、田某菊给李某风补打了37万元欠条,这一情况同样是高某章夫妇在诉讼过程中才得知。值得注意的是,郑某平、田某菊后续陆续向李某凤指定账户还款50余万元,但这一还款事实未在一审判决中得到体现。
该份2018年借款合同存在多处疑问:合同借款日期、出借人姓名均有手动涂改痕迹,“李某風”被改为“李某风”,且修改处未经各方签章确认;郑某平孙子的满月宴邀请函显示,合同标注日期当天郑某平正在举办宴席,客观上难以签订合同,致使该合同真实性与签订时间存疑。
三、诉讼过程:多轮审理中的维权之路
2022年11月17日,李某风将郑某平、田某菊、高某章、张某玲及相关公司诉至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由此开启了数年的诉讼程序。在一审审理过程中,因一审法官尤文华与赵某会存在关联关系,当事人对其公正性提出异议,并对程序公正性存有疑虑。诉讼中,当事人指出,审理过程对郑某平、田某菊向李某凤指定账户还款50余万元的事实未予充分调查质证,对李某凤与李某风系亲姐妹关系可能影响证言证明力的问题亦未予充分考虑。当事人认为,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与审理程序上存在争议。
在一审中,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涉案合同中高某章、张某玲的签名进行鉴定,结论为签名系同一人所写。高某章夫妇认为该鉴定程序存在瑕疵,且鉴定意见未经庭审质证即被采信,影响了其就此进行充分辩论的权利。
因不服一审判决,二人提起上诉。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24年1月8日作出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人的再审申请同样未获支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9日作出民事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在向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后,亦于2025年1月15日收到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除了37万元的诉讼外,高某章夫妇还涉及13万元(从原70万元借款中拆分)的诉讼。该案审理中,高某章夫妇曾提交新获取的监控录音证据,但认为该证据未获采纳,而判决主要依据了对方提交的书面材料。此外,高某章夫妇在诉讼后才得知郑某平等人已向李某凤、赵某会夫妇指定账户还款50余万元,加上法院已从张某玲账户划扣的45万余元,合计远超原70万元借款本金。高某章夫妇认为,对方在已收回远超本金款项的情况下仍提起诉讼追偿,而自身却因本案面临账户冻结、房产查封、退休工资被划扣、个人征信受损等多重压力,生活与经营受到严重影响。本案中,当事人主张债权人2024年起诉已超过法定诉讼时效,但法院经审理未予支持,最终判决高某章、张某玲承担担保责任。
2025年9月,襄州区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对高某章实施司法拘留15天。同期,法院依法划扣张某玲退休工资,累计已划走45万多元,不仅对二人生活造成沉重压力,更导致其经营的市场彻底瘫痪,损失极为严重。高某章夫妇曾就案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据了解,省巡视组在襄阳市视察期间已受理此案。截至目前,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就相关情况向其作出进一步通知。
高某章夫妇及其代理人认为,本案多个核心争议点未获法院采纳:一是2018年合同存在涂改痕迹,效力存疑;二是主合同变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依法可免除保证责任;三是债权人起诉时已超过保证期间及诉讼时效。其主张,因上述争议点未获支持,导致两案判决结果存在重大法律争议。
四、持续维权:寻求法律解决之路
历经一审、二审、再审、检察监督等多轮法律程序,高某章、张某玲夫妇的相关主张均未获支持,二人还面临账户冻结、房产查封、车辆扣押、退休工资被划扣、个人征信受影响等后果,正常经营活动受阻,日常生活陷入困难。此外,高某章还曾被司法拘留15天,身心承受较大压力。目前,他们已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复查,坚持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本案核心争议在于,高某章夫妇基于邻里情谊提供担保,却在不知情情况下被卷入债务拆分后的多起诉讼,相关合同存在多处疑点。审理中出现的程序性争议、关键证据未获采纳、诉讼时效争议及司法拘留等问题,使其维权过程较为艰难。高某章夫妇认为,李某凤与王某平的录音、郑某平的满月宴邀请函、田某菊的否认陈述以及50余万元的还款事实等证据已形成完整证据链,可证明其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原审法院未予采纳。他们期望通过合法程序澄清事实,反映审理中存在的程序性问题,推动案件依法审查处理,维护法律公正与公民平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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