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广东潮州。博主林先生在潮州人民广场路过一个展销会,看到有卖牛肉的,就花了134元买了两斤多。不料,随行的摄影师举起手机要拍,摊主突然改口说“我卖的是猪腱子肉”,把猪肉当牛肉卖,这不诓人吗,随后林先生当场报警,也把市监局的人叫来了。
自知理亏的摊主见状,就赶紧乖乖把钱退了,接受执法人员的进一步调查。
本以为这件事情告一段落,结果摄影师发现展销会上卖牛肉的还不止一家,既然来都来了,也就顺道去看看吧,结果第二家卖牛肉的摊主直接表示“我不卖了”,这不明摆着做贼心虚吗?既然执法人员就在眼前,林先生索性跟他们说了这一情况,希望他们也一起过去看看。

令人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人还没走到,展销会举办方的几个人就突然冲上来,二话不说就挥拳开打,摄影师被抡了几拳后跑了。来不及反应的林先生就惨了,他被五六个人按在那里一顿暴打,直到警察被喊来了,打人者一哄而散全跑了,而林先生的一只耳朵都快被扯掉了,被缝了十多针,还有两根肋骨被打断了,肺部也有挫伤。看这架势,没有十天半个月都下不了床。
经鉴定,林先生的伤情已经达到轻伤二级的标准,也就是够到了刑事案件的标准。别以为轻伤二级很轻,这种情况下就算积极赔偿、取得谅解、认罪认罚态度好,还得是初犯,那也得判个一年半载的。

最让人细思极恐的是,事发地不是灰色地带的小作坊,而是一个地方光明正大举办的展销会,这种场合本应是监管最该到位、消费者最能放心的地方,更何况事发时警察和市监局的执法人员就在旁边,所以这就不是背地里的打击报复,几乎就是当着“裁判”的面直接行凶。
“看潮州”官方发布了情况简讯,系一起因购物纠纷引发的殴打他人案件。警方接报后迅速处置,将涉案人员悉数抓获并刑事拘留,同时属地市监部门依法开展食品质量检查,约谈涉事承办方,并对其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

因购物纠纷引发的殴打他人案件我觉得并不认同,把猪肉当牛肉卖,这明显是消费欺诈。全国各地都有类似的案件,涉事商户被判刑、被罚十几万的比比皆是,怎么到这里就变成“购物纠纷”了?线索都送上门了,执法人员该做的是好好查一查这批假牛肉的源头和流向,而不是就站在那里眼巴巴看着举报人挨揍,至少要上去劝劝架吧。好在事发后,当地警方反应很快,打人的现在都被刑事拘留了,市监部门虽然约谈了承办方,做出了行政处罚,但怎么罚的罚多少,当地通报却没提。
我们常说“食品安全大于天”的,但守护这片天,靠的不能只是博主个人的孤勇,如果每次有人站出来说真话,都要冒着断肋骨、掉耳朵的风险,那以后大家再见到类似情况,都保持沉默了,倒霉的还不都是咱们广大消费者吗?
只有将监管前置、责任上肩,让欺诈者无处遁形,让维权者无需畏惧,才能真正筑牢食品安全的“防护网”,让消费者敢于消费、放心消费。毕竟,当每一次发声都能得到回应,每一次违法都能受到严惩,市场才能回归良性运转,“食品安全大于天”才不会沦为一句空洞的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