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无冕先生、法经社


据了解,刘虎、巫英蛟曾于1月29日在其运营的“法与情”公众号上,发布由两人共同署名的《曾逼死教授的四川县委书记,如今又把招商企业逼向破产》一文,目前该文显示为作者删除。
这篇文章发表之后,刘虎接到纪委监委人员发来的短信,请他协助核实相关情况。有消息称,文中所涉的县委书记,实名向警方报案,称该文涉嫌诬告陷害。2月2日晚间,锦江区公安分局通报,接成都市公安局指定管辖,依法对刘某(男,50岁),巫某某(男,34岁)等人涉嫌诬告陷害罪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刘虎1975年9月生,重庆万州人,曾任《新快报》记者,实名报道或撰文报道过华润集团原董事长宋林、海南省高级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等案。早在2013年,他因一起诽谤案被逮捕,一度进入司法程序。
因涉及原重庆副市长、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的负面报道,2013年8月23日,刘虎在家中被北京警方带走,次日以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刑事拘留。2014年8月3日,被羁押346天的刘虎获得取保候审。2015年9月10日,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
该案被媒体和学界视为探讨言论自由、公民监督权与公权力边界的标志性案件,入选“2015年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
2016年,失去官媒记者身份的刘虎,转战自媒体平台。他帮弱者或老板发声,根据情况收取费用。称赞,近年来,刘虎署名发布的揭黑报道,顶得全国调查报道总和的一半。

“整个朋友圈都在说刘虎被公安带走的事,可见刘虎影响力之大。”曾在2014年代理刘虎案的周泽律师表示,自己与律师朋友们认真讨论过刘虎面临的风险。没有刘虎这样的人,很多人会憋屈死,会因无法诉冤而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
“拿什么罪名办他?非法经营?为人喊个冤鸣个不平,还需要国家特许?我认为不需要!这是言论表达自由!……为人辩冤白谤,可是第一天理啊!”周泽律师说。
张新年律师则表示,“刘、巫二人长期关注社会底层,关注法治建设,以撰写监督报道备受各界好评,就像森林中的啄木鸟,亦如管道清洁夫,于良法善治的时代,功不可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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