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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虎被刑拘,案涉“诬告陷害、非法经营”

原创:无冕先生、法经社媒体人刘虎因涉嫌诬告陷害、非法经营,被成都警方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市看守所。2026年2月2日午间,

原创:无冕先生、法经社

媒体人刘虎因涉嫌诬告陷害、非法经营,被成都警方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市看守所。2026年2月2日午间,有关刘虎被抓的消息,一时刷屏网络。当日14时38分,有人士披露,纪委工作人员回复家属,刘虎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前2月1日下午1时许,刘虎计划赴京,从重庆万州打车去高铁站时,在途中失联。与其长期合作的自媒体人巫英蛟,亦在当日下午于河北邯郸被成都警方带走。

据了解,刘虎、巫英蛟曾于1月29日在其运营的“法与情”公众号上,发布由两人共同署名的《曾逼死教授的四川县委书记,如今又把招商企业逼向破产》一文,目前该文显示为作者删除。

这篇文章发表之后,刘虎接到纪委监委人员发来的短信,请他协助核实相关情况。有消息称,文中所涉的县委书记,实名向警方报案,称该文涉嫌诬告陷害。2月2日晚间,锦江区公安分局通报,接成都市公安局指定管辖,依法对刘某(男,50岁),巫某某(男,34岁)等人涉嫌诬告陷害罪和非法经营罪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刘虎1975年9月生,重庆万州人,曾任《新快报》记者,实名报道或撰文报道过华润集团原董事长宋林、海南省高级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等案。早在2013年,他因一起诽谤案被逮捕,一度进入司法程序。

因涉及原重庆副市长、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的负面报道,2013年8月23日,刘虎在家中被北京警方带走,次日以涉嫌“制造传播谣言”刑事拘留。2014年8月3日,被羁押346天的刘虎获得取保候审。2015年9月10日,北京市东城区检察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

该案被媒体和学界视为探讨言论自由、公民监督权与公权力边界的标志性案件,入选“2015年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

2016年,失去官媒记者身份的刘虎,转战自媒体平台。他帮弱者或老板发声,根据情况收取费用。称赞,近年来,刘虎署名发布的揭黑报道,顶得全国调查报道总和的一半。

“整个朋友圈都在说刘虎被公安带走的事,可见刘虎影响力之大。”曾在2014年代理刘虎案的周泽律师表示,自己与律师朋友们认真讨论过刘虎面临的风险。没有刘虎这样的人,很多人会憋屈死,会因无法诉冤而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

“拿什么罪名办他?非法经营?为人喊个冤鸣个不平,还需要国家特许?我认为不需要!这是言论表达自由!……为人辩冤白谤,可是第一天理啊!”周泽律师说。

张新年律师则表示,“刘、巫二人长期关注社会底层,关注法治建设,以撰写监督报道备受各界好评,就像森林中的啄木鸟,亦如管道清洁夫,于良法善治的时代,功不可没。”

评论列表

二水
二水 32
2026-02-03 05:06
关键在于他收钱没有!他的所有言论是为民发声还是收钱办事,这也是很多自媒体人面临的风险。个人的一点见解。

大大的西瓜 回复 02-03 09:28
不收钱喝西北风?人总要吃饭的吧,

刘微 回复 02-03 09:40
慈善机构还有运行管理费的。

用户23xxx66
用户23xxx66 30
2026-02-03 04:58
转战自媒体平台,他帮弱者或老板发声,根据情况收取费用,这就说明已经是生意了,以前可能正义,不代表一直正义,尤其拿钱办事的情况下

丁圣 回复 02-03 12:10
明眼人能看出来,问题不是他收的钱,而是他说的话。

徐一冲 回复 02-03 06:59
医生看病也是要收费的,,,但没有事实诬陷不行

若无相欠怎会相见
若无相欠怎会相见 10
2026-02-03 11: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
这我知道
这我知道 8
2026-02-03 15:50
诬告陷害好说,对照自媒体文章,一条条落实是不是诬告陷害即可。问题在于,是不是有可能根本不想这样对照着一条条查。而弄个非法经营就很简单,没有取得经营许可,都叫非法经营。何况,之后肯定还有偷税漏税,比如个税,比如所得税等等[捂脸哭]
用户10xxx82
用户10xxx82 6
2026-02-03 05:56
其心不正,并非善类。
山里红
山里红 2
2026-02-03 16:01
看面相不是个好人,自媒体必须管
用户99xxx53
用户99xxx53 1
2026-02-03 16:00
事情闹这么大,如果被举报人有问题,肯定跑不脱
用户23xxx66
用户23xxx66
2026-02-04 02:56
诬告这个目前不好说,但非法经营应该板上订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