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背景下的社保资格争议:政策依据与现实落差
2007年的土地征收,改变了骆某家庭的生活轨迹。当时,她的丈夫徐某30岁,镇政府工作人员告知骆某,因徐某年龄未达40周岁,不符合当时参保条件,未能纳入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范围。这一告知成为后续多年争议的起点,也让这个家庭在土地被征收后,面临社会保险保障未落实的情况。
根据成都市双流区人相关人社部门2025年9月10日针对骆某《申请书》作出的《告知书》,徐某的情况适用《成都市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成府发[2004]19号)。该文件第二条明确规定,2004年1月1日以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因土地被依法征用并进行非农人口登记的人员,适用本办法。作为2007年征地农转非人员,徐某的情况符合该办法的适用范围,这为其是否应享受社保待遇提供了政策依据。
为落实该办法,原双流县人民政府出台了配套文件《双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流县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的通知》。其中第三条清晰划分了各部门职责: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参保组织协调、社保费筹集及名单提供;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业务办理、关系接续与日常管理;财政部门监督社保费筹集;镇政府、村社等配合做好参保相关工作。此外,现行政策《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若干意见》也明确,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核人员名单、编制补偿安置方案,人社部门指导经办工作。
政策文本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和操作流程,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而在骆某家庭的具体经历中,徐某当时因年龄原因未被纳入参保,且未获得相应补偿,致使其家庭长期未能享受社保待遇。土地是农民的重要生产资料和生活依托,征地后失去土地的农民本应通过社保获得相应保障,而骆某家庭反映的参保问题,体现出其个人实际情况与政策执行结果之间存在差异,这成为家庭多年来寻求解决的事项。
二、多年沟通与反映过程:问题悬而未决的经过
随着时间推移,徐某达到了当年被告知的40周岁年龄要求,骆某再次向相关部门提出办理养老保险的诉求,但被告知因“系统已关闭”等原因未能办理,此后家庭为解决此事开始了长期的沟通与反映。
在后续沟通协调过程中,骆某就其配偶的社保问题与多个相关单位进行了联系。在反映情况的过程中,不同单位对该事项的职责划分存在理解差异,导致该事项在流转处理上花费了较多时间。骆某为推进此事付出了大量精力,但问题至今仍未能得到明确结论。
在沟通过程中,骆某作为普通群众,面对相对专业的政策规定和部门分工,在信息获取和理解上存在一定困难。她期望能获得更清晰的指引,但问题始终悬而未决,这给她的家庭带来了持续的压力和困扰。
骆某家庭的经历,反映了部分群众在办理特定事务时可能遇到的波折。她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主要依靠个人的坚持与相关单位沟通。每次沟通都抱有解决问题的期望,但事后往往感到事与愿违。土地被征收后,家庭失去了稳定的农业生产基础,徐某就业情况不稳定,加之社保问题长期未落实,使家庭面临较大的经济压力与对未来的担忧。尽管如此,骆某始终没有放弃,她认为丈夫作为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应当享有相应的社保权益。然而,由于问题多年未能解决,寻求有效解决途径的过程本身已成为家庭的一项长期负担。
三、事实厘清与权益追问:政策执行与民生保障的失衡
厘清骆某家庭的社保争议,核心在于回归事实,结合政策文件明确各方责任。根据成都市双流区相关人社部门的《告知书》,该局明确其作为社保经办机构的职责,并指出徐某是否应享受养老保险,需由相关法定职能机关先行认定。这一答复明确了当前社保经办环节的职责边界,同时也引出了有待明确的事项:具体应由哪个职能部门负责此项资格认定工作?
从规定来看,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核人员名单、编制补偿安置方案,镇政府等配合参保工作。由此产生几个关键疑问:徐某2007年未被纳入参保名单,其具体原因和依据是什么?当年的执行情况与现行政策规定应如何衔接?这些问题的明确答案,对于解决该家庭的诉求至关重要,但目前尚未有最终结论。
骆某反映,2007年镇政府以"未满40周岁"为由拒绝徐某参保,但19号文并未对参保年龄作出40周岁的限制。这构成了一个核心疑问:镇政府当年告知的依据是什么?该依据与成都市相关政策的规定之间是否存在差异?如果存在差异,那么当年未将徐某纳入参保范围的具体原因和依据就需要进一步厘清。此外,后续沟通中得到的"系统关闭"等解释,未能为当事人提供清晰的解决路径。
此外,骆某家庭提出,2007年征地时徐某未参保也未获得任何补偿。根据征地补偿安置相关政策,被征地农民应获得相应安置或补偿。如果徐某因故当年未能参保,其相关待遇问题应如何认定和处理?关于这一诉求,目前也尚未得到实质性的解决方案。
民生保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方面,被征地农民的社保安置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与社会稳定。相关政策为保障权益提供了依据,关键在于落实。骆某家庭的个案,凸显了在政策具体执行和部门衔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需要进一步沟通与协调之处。如何确保类似情况得到清晰、顺畅的解决,关系到政策效能的充分发挥和群众权益的有效维护。
四、结语:完善保障机制,推动问题解决
骆某家庭的经历,是部分被征地农民在社保待遇落实过程中面临实际困难的一个缩影。2007年征地后,其丈夫徐某的参保问题因历史原因长期悬而未决,给家庭带来了持续性压力。多年来,虽然骆某多次向不同部门反映情况,但该问题至今未能获得有效解决,凸显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衔接不畅与协调不足。
相关政策文件已为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提供了明确依据,其有效落实关键在于精准执行与部门协同。土地是农民的重要生产资料,社保是其基本生活保障,在城市化进程中做好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工作至关重要。期待有关部门能重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加强跨部门沟通协作,依据现行政策对徐某的参保资格予以明确认定,并研究制定妥善解决方案。通过依法依规解决个案,不断完善制度设计与执行机制,既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也能推动征地安置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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