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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涉装修纠纷却遭闯宅施暴,周某珍夫妇反遭处罚引争议

一、无端牵涉的纷争:源于装修尾款的纠葛周某珍女儿女婿与潘某艳因武汉房屋装修尾款结算产生分歧,潘某艳因其关于费用的要求未获

一、无端牵涉的纷争:源于装修尾款的纠葛

周某珍女儿女婿与潘某艳因武汉房屋装修尾款结算产生分歧,潘某艳因其关于费用的要求未获满足,竟将矛盾转向无关联的周某珍夫妇,从外村前往周某珍在红安的老家,多次就此事上门故意闯事。

2025年新年前,潘某艳先后两次上门向周某珍提出支付5000元、8000元的要求。周某珍反复明确告知,其与潘某艳无任何经济往来,装修纠纷应找直接当事人解决,并多次沟通表示此事与自家无关,其无需承担责任。但潘某艳未予理会,并于大年三十当天再次两次前往周某珍家。期间,潘某艳对周某珍进行大声辱骂,使用指责性言辞,并在村中向其他村民散布不实言论,扬言要损害其名誉。周某珍再次明确表明了自身立场。即便周某珍女婿已于大年三十按潘某艳要求将款项转入其账户,潘某艳仍表示将继续上门纠缠。潘某艳的上述行为,不仅干扰了周某珍一家的正常生活,更在村中引发村民不满,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相关沟通、告知过程均有民警到场记录,形成了正式现场记录。

二、初一闯宅:持械施暴六旬老人,正当防卫却陷冲突

2025年1月29日早晨9时许,潘某艳与石某姣等两男一女,来到周某珍家中,彼时家中仅有年过六旬的周某珍一人。石某姣携铁盆进入,潘某艳及另一男子随后进入,无合理事由滞留并引发争执,潘某艳当场以不当言语辱骂周某珍,该事实已由警方证实。周某珍要求对方离开,潘某艳率先动手挥拳殴打周某珍,由此发生肢体冲突,周某珍被打倒在地,该动手行为已由警方核实确认。

此后,潘某艳、石某姣等三人率先对周某珍进行推搡、击打等肢体攻击,过程中石某姣手持随身带来的铁盆,多次捶打周某珍头部,该暴力行为已由警方证实。此次冲突造成周某珍身体多处挫伤、头部肿胀、腹痛及软组织挫伤,其手机被摔坏、衣物被撕扯。丈夫王某强接到消息后赶回家中,见妻子正遭受多人攻击,遂上前制止并报警。冲突持续过程中,潘某艳等人还对现场围观、试图劝阻的人员进行言语攻击。由于场面混乱,王某强在过程中曾拿起门口工具,但未用于攻击他人。冲突导致双方均有受伤,王某强也多处挫伤,医院建议其休息两周。周某珍因家中无人照料,未接受住院建议,选择回家休养。周家正面摄像头未能记录下完整过程,仅侧面摄像头记录下部分画面。据周某珍方称,多名村民目睹全程,其已向公安机关提交了监控视频、村民证言等材料。此次冲突后,周某珍身心健康受损,出现精神不振、行为异常等情况。

三、处理偏颇:处罚认定失据致受害者维权受阻

事件发生后,周某珍夫妇报警,希望公安机关依法全面调查、严肃处理此事。在相关调解沟通中,曾有意见指出潘某艳应向直接当事人主张权利,并认为其多次闯宅滋扰的相关行为欠妥。周某珍的女儿女婿也提交了支付凭证、转账记录等材料,以清晰说明情况,充分证明潘某艳的相关诉求缺乏事实依据。

周某珍夫妇对案件处理结果持有强烈异议。红安县公安机关认定王某强构成殴打他人,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将此次事件错误定性为“互殴”。但事实上,潘某艳等人系私闯民宅、无理取闹,周某珍夫妇在自家屋内多次阻止无效后,为保护自身安全才发生纠纷,纯属正当防卫,并非所谓“互殴”,更未在大街、广场等公共场所引发冲突。周某珍夫妇认为,对潘某艳等人行为的处理未能体现其应有责任,且公安机关对石某姣及另一名参与男子未作相应处理。他们对处理环节提出以下质疑:双方均提交了医院诊断证明,但周某珍的伤情鉴定申请未获准许,而潘某艳一方却完成了鉴定;周某珍不识字,认为办案笔录未全面记录关键细节且未注明其不识字情况,存在不足,但该笔录仍被作为重要依据;王某强曾进行申辩,但沟通后仍对处理存疑。二人多次要求全面调查、追究所有涉事人员责任未果。周某珍多次向公安部门反映情况,恳请依法实事求是处理,可最终的处理结果,实在值得人深思。因不认可该结果,他们已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情况,王某强提交了《重新调查责任认定申请书》,并申请了行政复议及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目前,潘某艳已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周某珍夫妇赔偿12.5万余元,这给周某珍夫妇带来了新的负担与压力。而潘某艳等人至今未受应有处罚的结果,也让村民们对此事的处理倍感不公。

四、受害方蒙冤受罚,盼公道还事实真相

周某珍夫妇因女儿女婿的装修尾款纠纷而受到影响,生活和身心均感困扰。据其反映,潘某艳因其费用要求未获满足,多次前往周家进行沟通,并于大年三十两次登门发生言语争执。大年初一,潘某艳更与他人一同前往周家,随后发生冲突,潘某艳动手击打了独自在家的周某珍,石某姣亦用物品击打周某珍头部,该事实已由警方证实。此次冲突对周某珍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周某珍夫妇表示,事件全程发生在自家屋内,他们在多次试图阻止冲突无效后,才采取防卫措施,其自身认为属于正当防卫行为,对最终被认定为“互殴”的结果表示不服。而潘某艳等人进入其家中并发生冲突的行为未被追究相应责任,对此他们坚决不服。

周某珍夫妇对案件处理结果表示不解与不满。王某强因被认定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而他们认为对潘某艳等人行为的处理未能体现其应负责任,尤其指出石某姣及另一名参与者未受处理,结果不公。对方私闯民宅无事,而当事人作为受害方,心中满是无言的委屈与不甘。他们表示,所提交的监控、证言、支付凭证等证据及反映的情况,未获支持。周某珍夫妇认为潘某艳等人上门纠缠、使用工具、言语攻击等行为涉嫌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为此,他们已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提交材料,并申请行政复议,希望重新审查处罚决定,厘清责任,依法追究所有涉事人员,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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