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旧设备进口清关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涉及多个环节,包括报关、检验检疫、税务等。以下是详细说明:
一、旧设备进口基础报关材料
1. 贸易合同:需明确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方式等核心条款,中英文版本需一致。若为融资租赁进口,需补充租赁协议。
2. 商业INVOICE:须由出口方开具,注明设备原值、成交方式(如FOB/CIF)、货币单位。二手设备需标注已使用年限和折旧情况。
3. 装箱单:详细记录每件设备的毛重、净重、体积,对于大型设备需标注分体包装情况。可能现场核查数据一致性。
4. 提单/运单:海运需提供正本提单,空运提交航空运单。

5. 旧设备进口装运前检验证书(针对重点旧机电):
需通过认可的境外检验机构(如CCIC)实施检验,证书有效期通常为6个月。
涉及压力容器、工程机械等特种设备时,证书需包含安全性能检测数据。
6. 进口旧设备许可证(部分类别):
根据《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目录》,数控机床、印刷电路板设备等需向商务部申领许可证。
三、技术鉴定材料
注意事项
木质包装:需有IPPC熏蒸标识,无标识的需在指定口岸实施检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