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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物业违规加价电费,两年半多收362万,监管局火速立案查处

文 | 陆既白

编辑 | 陈岩

哈喽,大家好!我是小白!你每个月交的电费,真的都用在了“电”上吗?

这话问得有点扎心,但广州壬丰大厦的几十家业户心里最有数,最近,“信用广东”挂出来一份行政处罚公告,广州壬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因为违规加价收电费,被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告并罚款36万元。

这36万罚得冤不冤?咱们来看看这家物业公司这几年是怎么操作的。

从2023年5月到2025年12月,整整两年半,壬峰物业对壬丰大厦6楼及以上的业户,一直按每度电1.15元的标准收钱,听起来好像没贵多少?但你得看供电局收多少钱。

壬丰大厦是商业用电,这几年电价一直在降,2023年供电局平均电价是0.81元/度,2024年降到0.72元/度,2025年更是只有0.67元/度,这边电网连年降价,那边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却焊死在了1.15元。

这不就是吃差价吗?

一张电表两年半,362万“差价”从哪来?

账算下来很吓人,2023年,业户用了255万多度电,壬峰物业收了294万多;2024年,用了289万多度,收了332万多;2025年,用了314万多度,收了361万多。

整个统计期,业户们总共用电860多万度,壬峰物业收了989万多块电费,刨除该交给供电局的成本,这家物业公司多捞了362万5千多块钱。

把电表当印钞机,这生意确实“稳赚不赔”。

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查得很清楚:这种行为属于不执行政府定价,在电费里加收其他费用。依据《广州市供用电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物价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还能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

壬峰物业虽然把362万多退给了业户,但罚款还是得交,36万,一分不少,8月28号,处罚决定正式落地。

看到这儿,估计不少人心里得犯嘀咕:我交的电费,是不是也被这么“暗度陈仓”了?

这事儿核心就卡在三个字:转供电,说白了,就是电网没法直接给每个终端用户供电,得靠物业、商业综合体这些“二传手”转供,这本来是解决“最后一公里”的过渡办法,但有些“二传手”捞钱的本事不小。

收1.8元一度、加20%损耗费……花样比你想的还多

壬峰物业这事儿不是孤例,广州市这几年一直在严打这种违规加价,2024年,黄埔区新庄二路某园区管理方按1.2元/度另加20%损耗费收电费,多收了近11万元,同年,增城区某产业园区按1.3元/度向经营业户收电费,被警告并罚款25.5万元。

2026年整治力度还在加码。天河区自2025年11月起启动了水电违规加价专项治理攻坚行动,查处多起案件,马蹄岗一巷有房东按1.8元/度收了两年多,被罚了1.8万多;上社口岗新大街有房东按1.5元/度收,也被罚了1300多块。

手法五花八门,有的直接粗暴涨价,有的巧立名目收服务费、公摊费。天河区珠村有房东表面收0.85元/度的“基础电费”,暗地里再加0.4元/度的“综合费”,实际还是收到1.25元,照样被罚。换着马甲割韭菜。

回到壬峰物业这件事,我更关注的不是罚了36万够不够,而是为什么这种加价行为能持续两年半之久?

业户不知道自己被多收钱了吗?大概率知道,但在实际租赁关系里,物业公司处于强势地位。你要租这里的房子办公,就得接受这个电价。

你不交?断你电,你投诉?物业有各种理由搪塞,线路损耗、设备维护,最后甩一句“嫌贵你别租”。

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对等,很多中小企业面对这种“电价潜规则”,只能打碎牙往肚里咽,这362万多,全是这些业户的经营成本,是从利润里硬挤出来的。

罚单落地之后,“转供电”的顽疾怎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写得明明白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电价是政府定价,不是市场调节价,物业公司没有定价权,更不能把电费当利润增长点。

从更广的视角看,壬峰物业被罚只是广州整治水电违规加价的一个缩影。从城中村出租屋到商业写字楼再到工业园区,违规加价已经成了一种“行业潜规则”。

在我看来,壬峰物业这36万的罚单传递了一个清晰信号:国家在电价问题上正在划红线。

这几年工商业电价确实在降,目的就是给中小企业减负。结果上游水龙头拧松了,下游的水价却被物业公司这层“中间商”截胡了,谁在电费里“搭车收费”,监管的板子迟早会落下来。

不过从公开信息看,目前广州市的整治重点仍以行政处罚和责令退款为主,天河区在专项治理中已明确:一经查实违规收费,经营者必须全额退还多缴电费,监管部门可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

但要根治“转供电”体制,除了靠事后罚款,还可以考虑推广“转改直”,让电网企业直接服务终端用户,从源头掐断中间环节的加价空间。

总之一句话,电价连着民心,也连着营商环境,壬峰物业已经挨了第一下,下一个会是谁?

信息来源

南方财经/21财经(2026年9月1日):《广州一物业多收电费超360万元,被警告、罚款36万元》

广州日报/大洋网(2026年7月13日):《责令全额退款,罚款!广州天河重拳整治水电加价乱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