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如果我是一头河马

作者:黎荔晨光透过薄雾,在水面铺开一层碎金。我安静地浮在河水里。这水有一种令人沉静的力量,托着我这四吨的身躯,竟也不觉得

作者:黎荔

晨光透过薄雾,在水面铺开一层碎金。我安静地浮在河水里。这水有一种令人沉静的力量,托着我这四吨的身躯,竟也不觉得沉重。我只在水面上露出半个脑袋——实在是脑袋太大了,半个也够显眼的。每次呼气的时候,鼻孔中就会喷发出湿润的雾气,在这热带的早晨,袅袅地散开去。我把下巴倚在一块儿岩石上,岩石被太阳晒得温温的,贴着皮肉很舒服。发了一会呆,忽然想打个哈欠。这一张,便露出四颗大犬齿、肌肉厚实的嘴唇和一张亮粉色的大嘴。我晓得这张嘴是吓人的,可谁还不许打个哈欠呢?然后,我抖了抖耳朵——那耳朵小得可怜,像是出生时随机赠送的小礼物——缓缓地潜入水中。水面上只留下一圈儿扩散开来的涟漪,晃了晃,便没了痕迹。

我是一头河马,我总在湖水、池塘中度日,或是在浑浊的河流里打滚儿。每一个白天,都在昏昏沉沉的睡眠中度过。睡眠是好的,睡着了便不用想什么,身子沉在泥里,梦也做得浑浑噩噩。到黄昏时分,我才会钻出河底,爬上岸。此时,非洲草原还残留着白日的余温,金合欢树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像大地写下的古老文字。我的四只小短腿支撑着庞大的身躯,每一步都让大地微微震颤。我不会奔跑——至少在人类看来那不算奔跑,但我的时速可以达到三十公里,足够让任何轻视我的猎食者后悔莫及。爬上岸干什么?到林中空地上吃草。吃草是件正经事,我一晚上能吃下四十多公斤的植物。青草的汁液在齿间迸开,有一种清甜的腥气。我常想,我这一身厚实的肉,都是一口一口青草堆出来的,说来也有些滑稽。而在黎明之前,我又会钻入河流中,回到这水做的巢里。

他们说我是“河流之王”。这王冠有些沉重。我的确统治着这段河湾,用我庞然大物的身躯,用我那张能撑开150°的血盆大口。那不是为了炫耀,那是我存在的宣言。当我缓缓张开嘴,露出六十厘米的弯弧犬齿,整条河都会静默。那不仅仅是武器,那是我的语言,我的界碑,我无须吼叫就已写就的法则。愤怒的时候,悲伤的时候,无聊的时候,我都习惯张开大嘴。这大概是天生的毛病。我张开的大嘴,大得可以把自己的脑袋整个儿吞下去。许多猛兽见了这张嘴,便远远地避开了。可他们不知道,我张嘴的时候,多半只是无聊。

与头和嘴相比,我的眼睛和耳朵实在小得不成比例,像是进化过程中的匆忙之笔,但它们位置精妙——几乎与鼻孔在同一平面。这长相,说好听是奇特,说难听便是古怪。但好处是,当我整体潜伏在水中时,只需把头顶露出水面,就可以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呼吸也自由了。这大概是造物的一点恩赐,让我这个澡堂胖子能够安心泡澡。这是一种极简主义的生存美学:用最少的暴露,获取最大的信息。

白天,我把自己埋进浑浊的河水或泥淖里,像一块巨大的、会呼吸的石头。阳光灼热,我的皮肤却离不开水——那层砖红色的皮纹下,水分正悄然蒸发。我不能长时间待在没有水的地方,否则皮肤就会干裂,像干旱季节龟裂的土地。我的皮肤需要水,就像灵魂需要某种无法名状的湿润。于是,我成了世界上最爱泡澡的“澡堂胖子”——我一生的大部分都泡在水里。觅食、求偶、生育、哺乳,甚至战斗。水是我的襁褓、我的铠甲、我的棺椁。我的皮肤下有一层厚达五厘米的脂肪,这使得我能够毫不费力地从水中浮起。这脂肪,是水给我的礼物,让我漂浮如一座移动的岛屿。

不过,说来可笑:尽管我长期生活在水里,但实际上我既不会游泳,也不会在水下呼吸。我只是用趾缝间连着膜的脚,在水流中迈开步子行走,依靠浮力保持体态轻盈。我通常潜伏水下三到五分钟,就需要把头露出水面呼吸一次,让肺叶装满空气。每当受到惊吓,我便避入水中,靠肺憋气,蹲在水里靠小短腿扒拉前行。我不喜欢涉足水域较深的地方,脚踏实地的踩在河床上,才能让我有足够的安全感。我还喜欢把肚皮贴在泥淖上休息,那泥凉凉的、软软的,贴着肚皮,有一种踏实的慰藉。

我是河马——河中之马,却不会游泳,只是在河床上漫步,我的趾间有蹼,却不足以划水;我的身躯沉重,却依靠浮力轻盈。这听起来像个悖论,但生命往往建立在悖论之上。我,同时属于河流和陆地。我是两界的徘徊者,一个用肺呼吸的水栖者,一个离不开水的陆地巨兽。这种拧巴,造就了我。也许,我长成为庞然大物后,只有水陆两栖才能适应残酷的生存。我不能远离河流,这种生理的局限,何尝不是一种天赋的庇护?它迫使我守在自己的领地,不越界,不贪婪,不成为游荡的征服者。在这个意义上,我比人类更懂得“适可而止”的智慧。

别看我长相憨厚,其实脾气十分暴躁。在稀树草原,温和,常常是早夭的别名。我是仅次于大象和犀牛的第三大陆地动物,与它们相比,我更加喜怒无常,为了守护领地、保护幼崽,会攻击任何靠近的动物或人。我被很多人认为是非洲最致命的动物,拥有比大象和狮子杀人更多的坏名声。可这坏名声,我又向谁去说呢?我不过是守着我的河,我的地盘,我的那一点安全感罢了。我只是在用愤怒捍卫我最后的泥淖与浅滩。我的蹄子需要踩着实实在在的河底,这让我安心。鳄鱼懂得绕行,狮子学会谨慎。这不是残暴,这是一种秩序。我用恐惧筑起篱笆,保护我水草丰美的夜晚。

可谁又知道,我这副凶神恶煞的模样下,藏着一颗古老而孤独的灵魂?五千五百万年前,我们的族群已在地球上行走,近亲是鲸鱼和海豚——说来也奇,那些在海里翻腾的大家伙,竟与我有血缘之亲。大约十万年以前,我们的足迹遍布遥远的北方。一个世纪之前,我们从埃及尼罗河消失。现在,我们的主要活动区域,仅局限于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带。曾经,我们是河流的塑造者——通过排泄、践踏、翻搅泥沙,我们改变着水道,滋养着生态,用最粗野的方式,参与无数河流的呼吸与代谢。我们是“河流之王”,用身体书写着大地的经脉。可现在,我只剩最后一条河,最后一方泥淖,最后一个可以安心打盹的世外之地。

黄昏再次降临。我缓缓从河中站起,泥浆如金色的袍子从身上滑落。我知道,在人类的故事里,我是非洲河流边沉默的杀手,是比狮子更致命的符号。可他们不懂,我的凶悍,是我对这条河最笨拙的眷恋。我是上古的遗民,是行走的化石。当我在泥中打滚,皮肤触到河床深处冰凉的记忆时,我能感到比人类文明更古老的脉动,在我的血液里,与水流同频。我那么了解河流,了解河流和世界一样古老,比人类血管中的血流还要古老。我的灵魂,也与河流一样深沉。

如今,在这众神的黄昏,我这上古神兽也日渐老迈蹒跚了。热带的骄阳下,我浮在我最后的河流上度日。这是我们族群最后的栖息地。我不知道明天会怎样,不知道这条河还能属于我多久。但此刻,阳光正好,水正温着,我便再发一会呆罢。夕阳把河水染成血橙的颜色。我望向下游,仿佛能看见时间的流向。水面上,涟漪一圈圈散开,我再次沉入水中,只留鼻孔在水面,如两枚黑色的逗点,标点着这条古老河流绵长而沉默的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