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6日,长治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长环罚字﹝2025﹞020014-1号),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环保相关规定,被处以37万元罚款。

来源:信用中国
根据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属于违反“三同时”制度的一般行政处罚情形。长治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其作出罚款37万元的处罚决定,此次处罚未涉及没收违法所得、暂扣或吊销证照等其他处罚措施。
山西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山西焦煤旗下重点煤炭企业,此次因环保违规被罚,也为煤炭行业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敲响警钟。企业需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保义务,推动绿色矿山建设与环保合规运营深度融合。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山西焦煤旗下山煤国际控股的国有股份制大型矿井,山西霍尔辛赫煤业长期以来在煤炭生产、技术创新与绿色发展领域斩获多项荣誉:国家级层面,公司获评特级安全高效矿井、AAA级信用企业,2020年中部进风立井井筒掘砌工程获中国煤炭行业“太阳杯”工程,2022年中部风井主通风机设备安装工程拿下中国煤炭行业第二十届优秀工程设计奖机电机制专业项目一等奖,还曾入选国家能源局“中国最美矿山”;省级层面,公司斩获山西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进步奖,获评山西焦煤清洁生产标兵单位,“智慧矿山综合管控平台”等成果在山西省“五小”创新大赛中获一等奖;地方层面,公司也荣获长子县纳税贡献优秀企业、长治市车辆冲洗平台示范项目等荣誉认可。
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6日,法定代表人李建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83272642K,注册地山西省长治市长子县丹朱镇南鲍村北,注册资本3.5亿元,参保约1894人,股权由山煤国际(51%)、山西粤电能源(30%)、山西凌志达煤业(19%)构成。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洗选、煤制品加工销售及矿用设备零售等,年产能400万吨动力煤,2010年10月试生产,服务年限约6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