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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汝阳一场跨越三十年的土地纠葛:口头协议、宅基地证与权属之争

在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上店镇西庄村,一起因土地互换、租赁与宅基地审批引发的纠纷,已持续多年。村民周某芳与赵某娃、远某力之间

在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上店镇西庄村,一起因土地互换、租赁与宅基地审批引发的纠纷,已持续多年。村民周某芳与赵某娃、远某力之间,就一块约18.5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归属产生争议。周某芳多次求助相关部门,然而各方陈述不一,权责交织,至今仍未有定论。

九十年代的土地互换与二十余年后的争议

纠纷的种子早在1996年就已埋下。当年,西庄村6组实行土地分户承包。周某芳称,经口头协商,他与同组村民赵某娃互换了部分承包地:他将自己位于“上黄路”地段的土地换得了赵某娃名下位于“赵家坟”地段的一块土地(据其所述约35平方米)。周某芳表示,换地后,他于1998年在该地块上修建猪圈,三年间效益不好,后改为羊圈,持续使用了十余年。

然而,这一关键事实“双方是否确实完成了换地”成为了日后所有争议的起点。在后续官方的调查与法律文书中,赵某娃对此予以否认。 周某芳本人也指出,当年换地“没有写什么协议”。

土地转租与宅基地证的办理

时间来到2010年,事情出现了新的变化。当年7月3日,赵某娃与同村5组村民远某力签订了一份《租赁协议》,将位于“西庄村南村内大路西布某朝西侧”约三分的土地“长期租赁”给远某力,租金2.9万元一次付清。周某芳指出,该地块包含其声称通过换地获得的“赵家坟”部分土地。

(租赁协议,周先生提供)

此后,远某力的舅舅以公职人员的身份作为担保,取代了原先的租赁关系。更重要的是,远某力于2011年1月25日,获得了汝阳县人民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该证载明的宅基地范围包含了争议地块。据悉,远某力原并不在该村居住。

(集体土地使用证,周先生提供)

矛盾爆发与多方介入

矛盾的升级始于远某力在获证地块上开始建房。土地使用证的边界于租赁协议是一致的,位于布某朝房屋西墙约1米,而建房却向西多移动了3.8米,将周某芳房屋的猪圈墙的18.55米扒掉且砍掉6棵树。周某芳发现后,确认远某力侵占了其换地所得的土地,遂进行阻止,双方纠纷升级。

(房屋现状,周先生提供)

(多建房屋,周先生提供)

一、行政处罚:针对赵某娃与远某力之间的换地建房行为,上店镇人民政府后经调查认定存在违法情节,对二人分别作出了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民事诉讼:2019年,赵某娃曾以“物权保护纠纷”为由,将周某芳诉至汝阳县人民法院,称周某芳占用其土地建羊圈未清理,要求排除妨害。但该案于2019年5月13日以赵某娃撤诉告终。

(撤诉裁判书,周先生提供)

2020年,周某芳以“物权纠纷”起诉远某力,要求其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礼道歉。汝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争议的土地未经登记发证确认权属,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此类权属争议应由上店镇人民政府处理,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因此裁定驳回了周某芳的起诉。

(驳回裁判书,周先生提供)

三、信访与复议:在司法途径受阻后,周某芳开始了长期的信访与行政投诉。2023年12月,周某芳正式向上店镇政府提交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因镇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周某芳向汝阳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23年7月5日其赴京上访,镇村及派出所接回后镇长张某敏承诺两个月解决问题,诱其在罢诉材料按手印签名;11月新任书记到任,其发现是谎称问题已解决,陷入圈套。2024年10月27日,汝阳县政府作出复议决定,确认上店镇政府超期未履职的行为违法。

(确认违法判决书,周先生提供)

(息访罢诉承诺书,周先生提供)

四、镇政府作出决定:就在县政府复议决定作出前后,上店镇政府于2024年10月10日对周某芳的申请作出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决定书》。镇政府认定,争议土地早在1996年即分配给赵某娃使用,周某芳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通过换地获得了使用权。同时,依据国土资源部门的相关复函,镇政府认为远某力已于2011年取得宅基地使用证,土地已经登记发证,此后提出的争议不属于土地权属争议范畴,故决定不予受理。

(不予受理决定书,周先生提供)

核心争议点

一、换地事实是否存在:这是所有权益主张的根基。周某芳坚持存在口头换地协议并长期使用,但缺乏书面证据;赵某娃予以否认;部分村民证言内容模糊,未能形成清晰佐证,事实认定困难。

二、宅基地审批的合法性质疑:周某芳及部分6组村民质疑,远某力作为5组空户村民,为何能在6组土地上获批宅基地;其审批程序是否合法、完备。对此,官方文件中仅展示了远某力持有合法宅基地使用证的结果,对于具体审批过程未予详细说明。

三、纠纷性质与解决路径分歧:行政单位依据“登记发证后争议不属于权属争议”的规定,对确权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则认为土地权属未定,不属于民事侵权案件,应由政府先行处理。当事人周某芳则坚持要求确认土地使用权归属,并认为违法建筑应拆除。

四、“机动地”权属问题:涉事土地涉及村组的“机动地”,周某芳认为远某力占用机动地建房侵害了集体权益。但该问题与周某芳个人主张的换地所得土地使用权交织在一起,增加了问题的复杂性。

结语

这起发生在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上店镇西庄村6组的土地纠纷,时间跨度长,当事人经历了调解、诉讼、复议、信访等多种渠道,相关部门也进行了调查、处罚、裁决等多种应对,但问题的彻底化解仍需依赖于对事实的进一步理清。

当事人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处理此事,还回被远某力占用的土地。事件的最终解决,仍有待于相关各方在法律与政策的框架内,继续寻求合理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