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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战后要归还的中国领土,不只有台湾:从东北一直讲到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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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要归还的中国领土到底有多少?从东北到南海,清单长得吓人!

1946年秋,抗战胜利已经一年多,中国派出的军舰仍在向南航行。舰上除了官兵,还有接收人员。他们要去的地方,是远离大陆的西沙、南沙。

对很多人来说,日本投降之后的领土接收,似乎随着台湾光复就已经结束。实际上,从东北的城市,到台湾、澎湖,再到南海岛礁,结束日本侵占、恢复中国管辖,是一个涉及大片陆地和众多岛屿的过程。

这也是为什么,谈起日本战后必须退出的中国领土,不能只记住台湾一个名字。

《开罗宣言》列出的东北、台湾、澎湖,是最明确的几项;把战时占领和战后接收的记录展开,范围还要大得多。

一、“例如”两个字,说明列举并未结束

1943年发表的《开罗宣言》,明确要求将日本从中国窃取的领土归还中华民国,列举了东北四省、台湾和澎湖群岛。

这段话里,“例如”很关键。它表明前面提出的是一个原则,后面列举的是具体地区,并非只有写出名字的地方才需要归还。

1945年,《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进一步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日本随后接受公告,并在投降书中承诺履行有关条款。

把这些文件连起来看,意思很清楚:日本不能通过战争侵占别国土地,战败后又把侵占结果保留下来。

不过,文件同时处理了不同问题。中国被侵占的领土应当归还,朝鲜应获得自由与独立,日本在太平洋取得的一些岛屿则另有处置。它们都涉及日本殖民扩张的终结,却不能全部算作“归还中国”。

我们要找的,是其中属于中国的部分,以及这些地方后来怎样完成接收。

二、东北四省,为什么比今天熟悉的东北多一省?

今天说东北,人们通常想到辽宁、吉林、黑龙江。《开罗宣言》里的“东北四省”,还包括当时的热河省。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逐步侵占东北,扶植伪满洲国;1933年,热河也遭到侵占。日本试图通过建立傀儡政权,把军事占领包装成另一套政治秩序。

但这种安排没有改变中国对这些领土的主权。战后处理东北问题,首先就是要结束日本军队及其傀儡政权的统治。


这片土地的分量,不止体现在地图上。城市、铁路、矿山、工厂和农田,都被纳入日本的战争体系。当地百姓承受的,也不只是资源被掠夺,还有长期的殖民压迫与战争伤亡。

1945年日本投降,伪满洲国覆灭,日本对东北的殖民统治结束。但随后东北的军事与政治局势仍然复杂,不能把主权原则明确,理解成具体接收过程毫无波折。

宣言中的一个地名,落到现实里,是大片土地和无数居民终于摆脱日本殖民统治。

三、台湾与澎湖,为何要分别写出来?

1895年《马关条约》涉及的割让范围,分别列明了台湾全岛及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这也是战后文件将台湾与澎湖并列提出的重要历史背景。

两者联系密切,却各有明确的地理范围。澎湖并不是一个可以随手省略的小注脚,它位于台湾海峡,在航运和军事上都有重要位置。

从1895年到1945年,日本在台湾、澎湖实行了长达五十年的殖民统治。对于许多家庭而言,这跨越了不止一代人的生活。

1945年10月25日,台湾地区受降仪式在台北举行,中国政府宣布恢复对台湾行使主权,台湾、澎湖结束日本殖民统治。这一过程,是中国政府阐述台湾战后地位的重要依据。

后来两岸长期未实现统一,涉及中国内战及此后的政治局势。它不能与日本是否已经结束殖民统治混为一谈,更不能由日本重新决定台湾的归属。

讨论这段历史,需要把1895年的割让、1945年的接收,以及后来的两岸关系,按时间顺序看清楚。

四、从海南到南海,日本占领过的远不止几个名字

如果把范围扩大到抗战期间日军占领的中国地区,海南也不能漏掉。

1939年,日军登陆海南,随后占领多个城市和交通据点,掠夺资源,并将这里作为向南扩张的基地。日本投降之后,当然必须结束对海南的占领。华北、华中和华南许多沦陷地区,同样如此。

这些地方本来就是中国领土,日军占领并不意味着日本取得了合法主权。因此,战后既有结束长期殖民统治的接收,也有从军事占领下恢复的地区。

再向南,便是东沙、西沙、南沙的历史。

日本曾侵占南海有关岛屿,并把部分岛礁用于军事活动。其使用“新南群岛”等名称、调整殖民行政管辖的做法,也不能简单理解成对整个南海拥有主权。

按照中国政府对这段历史的说明,日本战败后,中国依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收复被侵占的南海诸岛。1946年,中国派出“太平”“中业”“永兴”“中建”等军舰,开展接收、驻守和测绘工作。

这不是在文件上补写几个地名就算完成。接收人员需要航行到岛上,勘察情况、设立标志、安排驻守。今天人们熟悉的太平岛、永兴岛,也与当年执行接收任务的舰名联系在一起。

五、地图留下了接收记录,也要分清岛屿与海域

1947年,中国政府审核修订南海诸岛地理名称,编制相关资料,绘制《南海诸岛位置图》,并于1948年正式公布有关地图。

中国政府将这些接收、命名、驻守和制图活动,视为恢复和行使南海诸岛主权的重要历史记录。

不过,南海岛屿主权和海洋权益,需要分开讨论。某个岛屿属于谁,与它能够产生怎样的领海、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权利,不是同一个问题。不能把地图上的大片海域,全部当成陆地面积加进“归还清单”。

《开罗宣言》也没有逐一列出所有南海岛礁的名称,更没有直接划定今天所有海域的边界。中国关于南海诸岛的立场,包含战后接收,也援引更早的历史活动、行政管理和其他依据;部分岛礁的归属,至今存在其他声索方提出的不同主张。

这样区分,才能看懂为什么当年已经有接收行动,今天仍存在海上争议。战争结束、领土接收、后续驻守与海域划界,各有自己的历史过程。

六、旧金山和约留下了什么问题?

1951年《旧金山和约》的签订,是战后东亚领土问题中的又一个重要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台湾当局,都没有参加这次和会。

和约规定日本放弃对台湾、澎湖,以及南沙、西沙的一切权利、权利根据与要求,却没有在相关条款中指明受让方。

中国政府当时即声明不承认这一和约,并反对在没有中国参与的情况下处置涉及中国的领土与主权权利。需要注意的是,和约没有写明受让方,也不等于有关土地就自动变成了无主地。

钓鱼岛问题还涉及另一段战后安排。中方主张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台湾的附属岛屿,应随台湾一并归还;日本持不同立场。此后美国将其纳入施政范围,并在1972年把施政权交给日本,中方对此一直反对。行政管理的移交,并没有消除主权争议。

回到标题的问题,日本战后必须退出、归还的中国领土,确实不能只列台湾和澎湖。东北、抗战期间的广大沦陷区,以及中国战后接收的南海有关岛屿,都在这段历史之中。

但这些地方也不是今天仍由日本掌握、等待一次性交还的同一张清单。许多地区早已结束日本占领,另一些问题则在战后政治与国际关系变化中延续至今。

从东北到南海,这段历史最沉重的地方,是每一个地名背后,都曾有人承受侵占,又有人为收复付出代价。

1946年驶向南海的军舰,正是其中一段具体的记录。战争已经结束,接收人员仍在海上。他们要把文件里的归还要求,落实到一座座真实的岛屿上。

参考资料:

《开罗宣言》
《波茨坦公告》
《日本投降书》
《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
《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白皮书
陈谦平:《近代中国南海九段线的形成》
《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白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