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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高端小区物业争夺站背后:1876户业主的声音被谁代表?

引言:2026年4月24日,成都二环路旁,素有“花园式标杆社区”之称的鹭岛国际社区一二期门口,两个物业公司的保安对峙,业

引言:

2026年4月24日,成都二环路旁,素有“花园式标杆社区”之称的鹭岛国际社区一二期门口,两个物业公司的保安对峙,业主围在门口。

这一天,在业主大会决议仍在被上诉、中标合同效力待定、两起核心诉讼均未审结的情况下,新某望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某望物业”)试图强行进驻该小区,接管滕某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某阁物业”)的门岗和监控室。现场发生激烈冲突,两个物业公司人员僵持数小时,街道办工作人员全程在场却未提前干预。

这场冲突并非突发事件,而是一场持续一年多的物业纠纷的最新一幕。其背后,是一连串关于业主大会程序违法、招投标资质造假、业委会越权、街道办履职争议的疑云。

一、“我没有投票,却被告知我参与了投票”

一位业主翻开手机短信记录表示:“业委会发了一条短信,我没有回复就自动算我“参与”了投票’。”

2025年4月至5月召开的业主大会中,业委会推行了一项极具争议的规则:向业主发送短信通知,无论是否回复,均计入“参与表决”。 最终,444户业主因此被“强制参与”,涉及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其中绝大多数根本不知道自己“被投票”了。

更令人不安的是投票工具的选择。业委会拒绝使用成都市政府指定的“天府市民云”平台,选用了一家名为“有证投票”的微信小程序。早在2022年,公证处就在一份《询问笔录》中明确告知:“由于未进行人证核验,我处不对是否为业主本人投票及投票有效性进行证明。” 这意味着:投出这些票的人,究竟是不是业主,没有人能证明。

超过三分之一的业主(637户)曾签署《关于不参与2025年业主大会会议的声明》,明确拒绝参与,但业委会不予认可。这637户业主的声音,就这样被“程序”淹没了。

二、“我们不是反对换物业,我们是反对违法换物业”

在小区里,我们听到最多的一句话是:“我们不反对换物业,但我们要换得合法、换得透明、换得让每一个业主都有真正的发言权。”

事实上,支持滕某阁物业继续服务的业主数量并不少。在他们看来,滕某阁物业并非没有问题,但这家已持续服务18年的老物业,物业费长期处于周边低位,小区高达62%的绿化率维护良好,从未引进任何商业广告,也没有增设地上停车位破坏环境。。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说:“滕某阁在这里服务了十几年,绿化覆盖率60%的标杆小区是他们维护出来的。他们不完美,但我们不接受被一个在别的小区‘强行抢盘’、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企业,用违法的程序来取代。”

三、“微信群接龙”定标:千万级合同,这样决定?

如果说投票程序让业主感到“被代表”,那么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则让业主感到“被羞辱”。

根据业主提供的记录,在最终确定中标人时,业委会直接在微信群中发起“接龙”,由委员会成员依次回复“同意新某望”,以此作为“定标委员会”的表决结果。没有计票监督、没有回避机制、没有异议渠道。

更让人震惊的是,业委会委员此前曾信誓旦旦表示:定标委员会选出三名候选人后,将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最终中标人。然而到了实际操作时,这套承诺被彻底搁置,取而代之的,是微信群里的一个接龙活动。

四、十多次被处罚的企业,如何通过“无处罚”招标?

招标公告明确规定了一条硬性资格红线:“近五年无房地产主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处罚记录。”

然而,根据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新某望物业及其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在近五年内存在十多起行政处罚记录,可以说严重不符合招标资格(分公司的处罚是否应计入总公司?可参考http://www.ccgp.gov.cn/llsw/201712/t20171201_9259707.htm)。其中就包括有:

2021年: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处罚——消防控制室未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022年:成都市青羊区住建交局全区通报批评——疫情期间强行闯入颐和京都小区“抢盘”,霸占物业服务中心,信用记减6分;

2025年:昆明市五华区消防救援大队处罚——所管小区火灾中常闭式防火门未关闭、加压送风系统无法启动,罚款3万元。

远不限于此,新某望物业在温州、杭州、上海、无锡、嘉兴等地的分公司,还存在十余起消防、物价、卫生、市容管理等行政处罚。一家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强行抢盘”的企业,是如何通过“无处罚”资格审查的? 业主们无法理解。

五、任期届满后的“强行进驻”:法律还在路上,物业已经进门

2025年10月28日,首届业委会任期依法届满。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任期届满的业委会仅能处理日常紧急事务,不得推进物业服务招标、新物业入驻等重大事项。

然而,2026年4月13日,新某望物业向全体业主发出《进场入驻通知函》,宣布拟于4月24日强行进驻。而此时: 业主诉业主大会决议撤销案一审驳回、已上诉、判决未生效;业主诉业委会选聘新某望物业决定案尚未开庭;新一届业委会换届尚未完成。

在法律还在路上的时候,新物业已经试图破门而入。 4月24日当天,新某望物业人员出现在小区各出入口,原物业、业主与新某望物业人员发生对峙和冲突,现场聚集了大量业主,其中不乏老人和孩子,气氛凝重而紧张。街道办工作人员全程在场,直至中午12时许才指令双方停止行动。业主质问:为什么不在上午行动开始前就阻止?

六、街道办的两面:一边要求原物业“持续服务”,一边发出“退场提示函”2025年10月,街道办曾向滕某阁物业发出《关于指导督促履行职责的函》,明确要求“持续做好小区物业服务工作”。而到了2026年4月,面对新某望物业的强行进驻,街道办却未采取任何阻止措施。与此同时,街道办还向滕某阁物业发出了《退场交接义务的提示函》,要求其限期退场,否则面临每日1万元罚款、两年内不得承接新项目的处罚。面对要求“持续服务”的原物业,街道办发出退场提示函;面对“带病进场”的新希望公司,街道办却未加阻拦。这一反差让业主质疑:街道办的立场,究竟以什么为依据?七、业主的呼吁:在司法终审前,请让一切回归法律

目前,维权业主已向省、市、区三级住建部门、信访局、纪委监委提交举报材料,并持续推进两起核心诉讼。

多位业主表示:“我们不希望小区变成两个物业对峙的战场。我们只希望——在法院终审判决之前,在换届合法完成之前,在新一届业主大会依法召开之前,一切维持现状。这不是偏袒任何一家物业公司,这是对法律的尊重,对1876户业主权利的尊重。”

此前,“有证投票”小程序运营方曾起诉一名质疑投票程序的业主侵犯名誉权。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并认定:业主的质疑“具有合理性,并未超出普通社会公众的认知范畴”。

截至2026年4月30日:新某望物业人员已从部分岗位撤出但未完全退出;原物业仍在提供服务;两起核心诉讼均未审结;新一届业委会换届尚未完成;部分业主开始拒交物业费。一个曾经的“花园式标杆社区”,如今变成了“双物业对峙”的矛盾中心。

八、核心追问与共同呼吁

1. “短信送达即视为参与表决”——是否符合《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签收”和“登录”的主动行为要件?

2. 十多起行政处罚记录——新某望物业是否满足“近五年无处罚”的招标资格条件?

3. 微信群接龙定标——千万级物业合同的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4. 任期届满的业委会——是否有权继续推进物业交接?

街道办的立场——从“要求原物业持续服务”到默许新某望物业强行进驻,是否存在行政失职?

广大业主共同呼吁:“在二审判决生效之前,在招投标案开庭审理之前,在新一届业委会合法换届完成之前——请停止一切强行进驻行为。请让1876户业主的声音,真正被听见,而不是被‘短信’代表。请让法律走完它的路。”

九、引发的深思

值得警惕的是,“发送短信即视为参与”这一规则,将“业委会单方发送”等同于“业主主动参与”,赋予了业委会单方面决定谁“参与”的权力。

试问:如何确认短信被业主本人收到?如何确认业主阅读了内容?若业主的房屋已出售,前业主收到短信却被计为“参与”,岂非荒唐?房屋为夫妻共有,其中一人收到短信,却被认定为“未参与”?"——这些漏洞均已真实出现。按照这一逻辑,业委会一旦掌握业主手机号,便可随意操控参与率:不回复视为“参与”,未收到短信则无法参与。业主的沉默权被彻底剥夺。按照此逻辑,还不如每家门口贴一张业主大会通知,整个小区参与度直接100%。若此做法成为惯例,基层业主自治将沦为少数人操控权力的游戏。法律所要求的“参与”,应是业主主动、明确的意思表示,而非“发送短信”所能替代。

以“发送短信”替代“真实意愿”,不仅背离程序正义,更可能为社会治理埋下矛盾的种子。

结语:

鹭岛国际社区一二期的纠纷,已从一个小区的物业之争,演变为一个关于业主自治程序边界、招投标制度刚性、基层行政履职透明度的公共样本。其最终走向,不仅关乎1876户业主的切身利益,也将成为成都乃至全国物业管理法治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注脚。

我们相信,程序正义不是奢侈品,而是基层治理的底线。 唯有让暗箱无处藏身、让公平经得起审视,才能真正捍卫1876户业主的权利,也为全国物业管理法治化提供一个经得起检验的样本。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70
用户10xxx70
2026-05-06 19:35
现在小区物业管理挺好很细心,环境卫生做的不错,安保工作做的很到位,希望不要更换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