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道截图
发生在河南方城独树镇英才学校致13名学生身亡的重大火灾事故,在人们的一直耐心等待中迎来了处理结果,有25名工作人员因履行职责不力、监督管理不到位受到严肃处理。12月19日,学校创办人、实际控制人李宇,校长徐向阳,起火宿舍宿管员贾霞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6年6个月及6年。同时,禁止被告人李宇、徐向阳、贾霞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职业。
根据法院通报,被告人贾霞系该校小学三年级班主任,入住小学三年级305男生宿舍兼任宿管老师。对于一审判决,有不少网友为58岁的贾霞“鸣不平”:她既当班主任又当宿管员,在事发时拼命救出学生,却因学校长期违规、消防设施失效被判6年,这到底是追责还是替罪?还有网友质疑,如此判决,让基层执行人员为顶层的失职买单,只会寒了教育工作者的心。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教育教学设施(如教室、宿舍、食堂、围墙、体育设施等)存在危险,不采取安全措施或未及时报告,导致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于这起事故导致13名学生死亡的严重后果,学校创办人、校长分别被判处7年与6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舆论普遍支持。然而,作为宿管员的董霞老师也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意味着法院认定她在这起火灾事故中,负有与学校举办人、校长几乎同等的罪责。而从具体职责看,她只是学校聘用的教师,拿微薄的薪酬(网传每月薪酬只有3000元),既当班主任,又负责宿舍日常管理,虽对宿舍发生火灾也负有责任,但是,是不是要以涉嫌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其6年徒刑,是需要从法律角度进行审视的。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贾霞老师在发现火情后,除了没有第一时间报警外,其他表现,是尽到一个了宿管员的职责的。报告称,贾霞醒来发现着火,站在自己床边呼喊学生起床逃生,随后退到门外继续呼喊,并让学生去叫教研主任韩青坡(311 房间宿管员)。
韩青坡听到贾霞和学生呼喊后,到 305 房间门口看见着火,便返回 311 房间组织学生疏散。其余 10 名宿管员听到呼喊后组织自己管理的宿舍学生逃生,7 名教职工也参与了组织学生疏散逃生。当晚,三层共疏散了156 名学生,二层共疏散了135 名学生。
22 时 52 分许,贾霞通过微信语音电话向校长徐向阳报告火情。徐向阳从教学楼赶到现场后,用灭火器、水盆、水管灭火,并打电话向李宇告知火情。李宇从校外赶到现场,试图进入305 房间施救,因火势较大、烟气较重随即退出。韩青坡、贾霞等老师将部分学生疏散至安全处后,返回现场参与灭火,期间,23 时 0 分 19 秒,308 房间宿管员拨打 119 电话报警。
因此,对于报告认定贾霞“未及时有效疏散学生,未第一时间报警”,不少网友认为这是苛刻要求。在大通铺已经烧起来的情况下,她第一时间喊学生起床逃生,还让学生去喊其他的宿管员,这避免了火情扩大到其他宿舍。而且,在把部分学生疏散至安全处后,还返回现场参与灭火。这些具体情节,在法院审理时,不能无视。
发生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是学生宿舍存在重要安全隐患,调查报告提到,事发当晚,305 房间住宿 34 人,远超“学生宿舍每室居住学生宜为 4—8 人,不应超过 10 人”的标准要求。显然,追究学校创办人、校长的法律责任,是正确的。因为根据《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学生宿舍每间居住人数不宜超过6人,人均面积不宜小于3平方米。而且,早在2013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布《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明确提出20条“底线要求”,其中之一是“改善学校生活设施,保障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消除大通铺现象”。并要求,在五年时间内达到这一目标。学校还让学生住大通铺,这是没有尽到办学职责,给学生安全的寄宿环境。
而作为宿管员的贾霞,在解决学生住宿条件问题上,有多少话语权?学校领导听她的吗?如果要以此追究她的刑责,那其他宿舍的宿管员,也负有同样的责任,因为他们对宿舍缺乏安全保障的情况也是了解的,但是他们有能力解决吗?他们自己也不是在宿舍里生活吗?事实上,从法律责任看,监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在此次火灾事故中的责任,比贾霞的责任大得多。通报称,当地教育体育局履行教育工作管理职责不力,办学年审把关不严,在英才学校办学场所、师资等条件长期未达到要求,且未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情况下,仍予以通过每年年审。对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执行不严,部分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住宿人数严重超标。
让没有相应职权的学校基层教职工承担超出其职权的责任,这确实难以令人信服。这就好学校里有D级危房,主管部门、学校都对此视而不见,教师十分无奈,在上课时遭遇房屋倒塌,发生学生伤亡事故,却要被追究法律责任一样。这难免会遭遇由基层人员替罪的质疑。当前,有多少基层教师对学校办学条件提出意见,可意见并不被采纳。更何况,贾老师还是一名班主任,同时做宿管员,身兼两职。无怪乎有网友说,贾老师被判6年刑,是给所有教师提一个醒:不要任劳任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学校宿舍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0多名学生失去生命的严重后果,这是需要严肃追究法律责任的。但追究责任,必须依法依规,是谁的责任,就追究谁的责任。贾老师作为宿舍管理员,自己管理的宿舍发生火灾,是有责任的,但责罚应该一致。此次被处理的25个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没有一个因没有尽到监管责任而追究刑责,却追究一名基层宿管员的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这经得起严格的法律审视吗?
当前的判决是一审判决,贾老师可以上诉,法院在二审时,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基于当事人的权责,认定当事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要让每一个基层老师在每一起涉教育的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从而恪尽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