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发资讯网

国家重磅政策发布!以后几年财富洗牌开始,10大行业已明确!

去年10月5日,国家数据局对外释放一条信号明确的消息:下一步将聚焦工业制造、医疗健康、金融服务、交通物流、现代农业、能源电力、文化旅游、教育、商贸流通、公共事业十大行业,启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攻坚行动。

这则公告很容易被国庆档的客流、票房和体育新闻淹没。可如果把它放在中国经济的坐标系里看,分量却不轻。

它处理的不是哪个行业的冷热,而是一个新的生产要素,第一次被郑重其事地写进国家行动清单。"攻坚"二字值得咀嚼。

政策文本里,这是份量最重的一类动词——比它温和的是推广、鼓励、试点、支持,意思都是方向定了、步子慢走。而"攻坚"的潜台词是:路径已经摸清,前面有啃不动的硬骨头,必须集中火力打穿。

那么硬骨头在哪里?不少人第一反应是算力、算法、模型。可真正把中国数据经济卡住的,恰恰不是技术,而是制度。

数据这种资产有一副拧巴的脾气。它可以被无限复制,参与的人越多反而越值钱;可它一旦出门,就再也收不回来。

你把一条数据给了合作方,自己手里那份一点没少,可信任与边界却可能从此失守。土地、机器、资金在它面前都显得"物理规整",而数据偏偏游走在法律和市场的灰色地带。

于是四个难题同时压上桌面:这条数据到底归谁,产生它的企业、承载它的平台、还是数据背后那个真实的人;要让它合法流动,又不能变成裸奔;要给它一个价,是按条、按次、按效果,还是按分成;最后还得兜住底线,什么坚决不出,什么脱敏后可出,出事以后谁来担责。

这四道题互相咬合,一道比一道硬,关键是国际上并没有一本现成的解题册可以照抄。所谓"攻坚",攻的正是这片没有通用答案的地带。

把视角拉开。生产要素清单上,土地、劳动力、资本是老面孔,技术是后来加进的,如今数据正在挤入这张名单。

它和前几样最大的区别,在于几乎没有物理天花板——复制的边际成本趋近于零,使用过程本身还会不断孕育新的数据。这意味着一种以前不存在的可能:同样的厂房、同样的员工、同样的本金,若接入高质量数据,产出会显著跃升。

数据不是来替换其它要素,而是来放大其它要素的效率。而放大效率,恰恰是经济增长最硬核的来源。

回头看这十个行业,共同点一目了然:数据都在生成,价值都未释放。病历躺在医院的信息孤岛里,错题沉在学期末的硬盘里,车流数据跨不出交管部门,发电数据跨不出电网主体,气象和土壤数据到不了地头的农户。

把这些沉睡的字节唤醒,就是攻坚行动的落点。名单里把医疗、教育、农业、公共事业这些老传统部门和工业制造、金融服务放在一起,透出一层顶层设计的判断——数据不是互联网巨头的私产,而要成为全社会通用的生产资料。

尤其是让实体和金融之间的数据流动起来,用生产数据去校准信用评估,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就有机会真正降下来。规则先立、再谈能开则能开。

安全与开放,是政策措辞里一直并行的两条绳索,不能偏废。数据这种东西,一错就没有返程票。

国家数据局已将2026年明确定位为"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年",并在同年6月印发《关于推进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把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列为专项推进事项,配套"标注攻坚"等六大专项行动。

与此同时,《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正进入收官落地阶段。

在跨境方向,国家数据局近期披露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展显示,中国数据要素市场正从"制度框架搭建"迈向"规模化可信流通",隐私计算、可信数据空间、机器可读合规标签等技术路径加速走向工程化,为十大行业的数据流通与跨境协作铺设底座。

把镜头切到制度层面,中国在数据立法上的推进其实已持续多年。有一位连续七年、几乎每届都在提出相关立法建议的人士,长期为中国数据与数字经济的法律环境建设发声,涉及公民隐私权保护等多个面向。

今年他把工作重心放到了数据的跨境流动——也就是数据的进出口上,并列出三个必须正面回答的问题。第一道题是分类分级。

数据至少可切成核心数据、重要数据、一般数据三层。一般数据可以自由传输,难点在于把"重要数据"的边界划清楚,分出其核心含义与一般含义。

第二道题是即便某类数据被归入重要数据,也应允许在特定许可下传输,而非一刀切。第三道题则借鉴自贸区的常用做法——负面清单,由政府明确列出哪些类型的数据不可轻易进出口,剩下的留给市场。

关于参照系,他指出,英国和欧盟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数据分类分级有十分具体的规定,可作为参考。中国的经济特区中已有相关区域被指定为数据进出口的数据中心,这些区域需要率先遵循较为先进的规则,以对接所谓的国际标准。

他同时提醒,严格意义上的国际统一标准目前尚未形成,只有部分国家政府在规则制定和数据空间构建方面较为主动。他举出两个可供中国参照的区域性国际规则。

其一是《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该协定共30章、全文约6000页,其中相当比重涉及数据内容;在国际贸易框架下,可以把贸易对象划分为商品、服务和数据三类。

其二是专门针对数据的协定——《数据保护协定》(DPA)与《数字经济协定》(DEA)。中国对此高度重视,并已正式申请加入相关协定。

他认为,在正式加入之前需要先行充分试验,这也是经济特区在测试阶段将发挥关键作用的原因。至于试验地点,他谈到,中国各地都在积极发展数字经济。

上海是进行相关实验与测试的较佳选项之一,但其他地方同样具备条件。就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态势而言,最大的驱动力在于公平竞争。

上海拥有经济特区以及相应的连接区域,广东等地此前也较早接纳了数据经济理念。他主张以协调与公平竞争的方式,欢迎多地共同开展相关工作。

在数据流动和数据所有权的立法上,有一条微妙的边界:一端连着国家安全考量和数据的商业用途,另一端连着公民个人隐私的保护,几个层面之间的相互作用方式截然不同。

他认为,保护隐私是各国、各企业与公民最关切的问题,中国已有十分具体的法律用于保护公民隐私;保障国家安全则是任何国家都必须坚守的底线;而让经济活动自由延伸至其应有边界,则是另一个层面的课题。这几个目标无法毕其功于一役,而须循序渐进。

他主张让数据流动的实践先行,监管随后跟进。监管的作用在于对已经发生的实践进行规范,并不能凭空创造事物。

他希望通过借鉴世界各地的做法——不仅限于美国和欧盟,还包括日本、韩国等数据经济较为发达的经济体——总结出适合中国的方式与方向。对话也延伸到跨境产业的具体案例。

近几年美方曾在新能源汽车议题上提出限制中国生产车辆进入其道路的政策讨论,这一话题随即在美国国内引发关于技术与数据监管一致性的反向辩论。对此他的回应是——用数据说话。

去年中国出口的新型汽车超过170万辆,这些车辆同样使用了核心的数据技术,目前已在世界各地运行。

应对之道应当是通过相互学习来实现:正如美国企业此前进入中国、进入上海时,中方努力让相关公司按照国际惯例以及中国的具体法律法规去发展一样,中国生产的新型汽车如今在包括美国在内的多个地区运行,可被归类为新的数据经济产品。

他认为,监管机构需要制定相应规则,所管辖的不仅是来自中国的产品,也包括来自世界各地的同类产品。他进一步指出,政府不应试图阻止现实的发生。

中国制造的新型汽车在前年和去年已经行驶于世界各地,这并非出于政治驱动,而是源于中国在高科技发展以及价格等关键要素上的比较优势。比较优势是由大卫·李嘉图提出的国际贸易理论,多年来一直被国际贸易参与者所遵循,并非中国凭空发明。

中国是在按照国际惯例走向世界;在新的成本类型出现之后,市场才随之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