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沈女士与嘉兴袋鼠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袋鼠装饰”)签订了一份《房屋装修美化及委托出售合同》,将位于嘉兴市嘉善县孔雀城悦珑湾小区2幢1单元的房屋委托给袋鼠装饰进行装修,并由其关联公司选家地产独家居间出售。合同明确约定,房屋净到手价为136万元,且在房屋未售出前,沈女士无需支付35万元的装修费。
合同签订后,沈女士依约履行了交房、配合等义务,但袋鼠装饰及其关联公司却完全怠于履行售房义务。近五年间,该公司未安排一次带看,未报告任何潜在买家信息,导致房屋因市场下行大幅贬值。



2025年10月22日,沈女士委托律师向袋鼠装饰发送律师函,催告其履行合同、提供售房方案及履约承诺,但对方置之不理。为避免损失扩大,沈女士于2025年11月1日更换房屋门锁并安装监控,宣示实际控制权。然而,这一举动却遭到了袋鼠装饰的激烈反抗,甚至引发了非法侵入住宅、辱骂威胁等严重违法行为。
枉法行为大揭秘:诚信缺失,法律难容(一)五年怠于履约,致房屋巨额贬值根据合同约定,袋鼠装饰及其关联公司选家地产负有居间出售房屋的义务。然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在长达四年多的时间里,袋鼠装饰及其关联公司从未向沈女士报告过任何潜在的买家信息,从未安排过一次有效的带看,也从未就房屋出售的市场动态、推广计划或任何进展进行过主动沟通。这种持续性的不作为,彻底违背了合同的核心目的,导致房屋因市场下行而大幅贬值。
随着房地产市场行情的下行,涉诉房屋的市场价值已从合同约定的136万元跌至约70万元,损失高达60万元。这一巨额损失,直接源于袋鼠装饰及其关联公司的长期怠于履约行为。它们通过限制沈女士自行出售房屋的权利,剥夺了其及时变现的机会,导致沈女士错失最佳销售时机,遭受了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二)漠视律师函催告,拒不履行合同面对袋鼠装饰及其关联公司的长期不作为,沈女士于2025年10月22日委托律师向其发送了律师函,明确要求对方立即履行合同义务,提供售房方案及履约承诺。然而,这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催告函却如同石沉大海,袋鼠装饰及其关联公司对此置若罔闻,未在限期内作出任何回应,更未采取任何实质性的履约行动。
袋鼠装饰及其关联公司的这种漠视态度,不仅违背了合同的基本义务,更导致了合同目的的彻底落空,沈女士签订合同的初衷是为了通过专业机构的帮助实现房屋的快速出售,但袋鼠装饰及其关联公司的行为却让这一初衷化为泡影。
(三)非法侵入住宅,辱骂威胁业主2025年11月26日,袋鼠装饰在未获得沈女士许可的情况下,公然采取撬锁手段非法侵入其住宅。在侵入过程中,袋鼠装饰的工作人员不仅对沈女士进行了辱骂和威胁,还强行拿走了安装在房屋内的监控设备,企图掩盖其违法行径。这种暴力侵入住宅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沈女士的住宅安宁权与人身权益,罔顾了法律的尊严和底线。
袋鼠装饰的这种暴力行为,不仅对沈女士个人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创伤和财产损失,更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它让公众对专业装修和居间服务机构的信任度大打折扣,也引发了社会对法治环境和商业道德的深刻反思。
(四)侵占损毁监控设备,掩盖违法事实在非法侵入住宅的过程中,袋鼠装饰的工作人员强行拿走了沈女士安装在房屋内的监控设备。这些设备原本用于记录房屋内的情况,确保房屋安全。然而,袋鼠装饰却将其视为掩盖违法事实的工具,通过侵占和损毁设备来销毁证据。


袋鼠装饰的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沈女士财产权的侵犯,更是对其违法行为的欲盖弥彰。通过侵占和损毁监控设备,袋鼠装饰企图掩盖其非法侵入住宅、辱骂威胁业主的违法事实,这种自以为是的掩盖手段,终究会得到法律的惩罚!
(五)恶意转嫁责任,违背公平诚信在合同第三条第6款中,袋鼠装饰预设了“决定不再出售则需付款”的格式条款。然而,这一条款在完全孤立于袋鼠装饰居间义务的前提下,设定了对沈女士极为不利的付款责任。在袋鼠装饰长期怠于履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其竟企图通过这一格式条款将违约责任转嫁给沈女士,无疑是倒果为因、颠倒黑白。

商业交易应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袋鼠装饰在自身严重违约、导致合同履行基础丧失后,又试图通过格式条款向沈女士主张权利,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公平与诚信原则。其诉讼主张从根源上就缺乏正当的合同基础与法律支持。
诚信为本,法治为基这起房产纠纷案件,不仅是一起简单的经济纠纷,更是一起关于诚信与法律的较量。它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在商业活动中,诚信是立业之本,法治是社会之基。任何违背诚信和法治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唾弃。
我们期待,嘉善县人民法院和公安局能够依法严惩袋鼠装饰及其关联公司的违法行为,维护沈女士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同时也呼吁广大企业和个人,在商业活动中要坚守诚信底线,尊重法律权威,共同营造一个公平、诚信、法治的社会环境。只有这样,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我们的经济才能更加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