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道违规作业:程序规范与生态影响需予关注
自然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是基层工作的重要职责。据反映,联某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总河长任职期间,在未取得完备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23年至2025年使用村集体资金,组织人员在河床开展温泉开采打钻作业。其作业方式是否符合国家河道管理规定,存在疑问。
河床作为河道生态系统的核心组成,其结构完整性直接关系行洪安全、水土保持及周边设施稳定。上述作业已改变原有河床局部地貌与状态,对附近桥梁基础安全构成潜在风险。需注意的是,生态环境影响具有长期性和复杂性,河道生态关乎全体村民的共享利益与基本民生保障。目前,温泉水已被打出,导致水资源未得到有效利用,造成村集体财产损耗,并影响了村内其他公共事务的资金安排。
村民对相关问题未能得到与其他类似情况同等及时、公开的处理存在疑问。经核查,该作业行为可能涉及违反多项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关于建设水工程需取得规划同意书、禁止在河道内从事危害堤防安全活动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展妨碍行洪建设活动的条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对未经批准河道建设行为的管控要求。
村集体资金是乡村振兴与村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鉴于河道作业中涉及资金使用,村民希望了解资金具体流向,并建议对村委会相关财务账目进行核查,以确保收支清晰规范。此前,村民已将相关材料提交纪检相关部门,但未获得明确反馈。此外,有村民反映,在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后,其反映问题的事实为相关当事人所知悉,这使部分村民在进一步反映情况时产生了顾虑。截至目前,该河道相关作业及其影响尚未得到正式处置结论,村民担心其对生态环境和集体利益的潜在影响可能持续。
二、廉洁纪律失守:优亲厚友与财务管控混乱
作为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廉洁履职是基本要求。据村民反映,该负责人在履职期间,存在涉嫌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村民对其可能损害集体及村民利益表示关切。在低保发放工作中,其利用职务之便,将低保名额分配给自家亲兄弟。村民反映,该亲兄弟家庭虽有老人需赡养,但家庭经济状况可能不符合低保政策规定条件。村民认为,此类做法涉嫌违反廉洁纪律,可能导致本应分配给更困难村民的福利资源未能精准落实,引起了部分村民的不满和质疑。
此外,据反映,某合村村委会食堂支出管理存在不规范情况,存在村干部用餐费用由村集体资金承担的现象。此举是否符合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廉洁规定,有待核实。村民担心这可能造成村集体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更值得关注的是,村委会主任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存在亲属关系。根据村务监督工作需要回避的原则性要求,此类任职安排可能影响监督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村民担忧,这种情况可能弱化内部监督制约效果,不利于村务处理的公开公平公正。
据了解,该负责人此前曾因在村内危房改造项目中存在违规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此后,其仍继续担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村民对此任职安排的考量及其后续监督管理的效果存在疑问。
三、问题反馈与监督机制:村民的反映与疑虑
村民就各类民生问题向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部门提交书面反映,但未能及时知悉进展或获得认可的结果。向上级反映后,县里曾派调查组,但村民表示未获明确结论。另有村民反映,调查前信息可能泄露,存在提前组织、统一口径现象,村民担忧此举可能影响调查组获取全面真实信息。
村民认为,乡镇党组织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方面,其效果未能达到村民预期。部分村民感觉,对反映涉及该负责人的问题,处置过程不够透明或推动力度不足。面对村民的诉求,相关部门的处理进程和方式,未能有效缓解村民的焦虑。村民反映,在问题处置过程中,有时感到沟通不畅或进展缓慢,甚至有个别村民感到压力。这导致河道作业、低保评定等核心问题的解决迟迟未见明确进展。这些情况若持续得不到有效改善,将可能影响基层组织的公信力,损害干群关系,挫伤村民参与村务监督、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的积极性。
此外,一个突出的问题是举报人信息的保密性。有村民反映,在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后,其个人信息及反映事项细节可能被泄露,因为相关当事人似乎能很快知悉举报内容甚至举报人身份。这导致村民普遍感到不安,担心因反映问题而遭受不公正对待,从而在掌握更多线索时也顾虑重重,这客观上使得问题线索的收集和反映更加困难。
四、诉求与期盼:依法核查与完善治理
某合村村民反映的村级事务管理、监督及干部履职等情况,集中反映出基层治理中一些亟待关注和解决的问题。基层干部作为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其履职成效直接关系到政策落地与群众信任,任何履职不严、作风不实的行为都可能影响乡村发展进程,损害基层治理基础。
村民希望上级部门高度重视并介入调查,对反映涉及的河道作业合规性、村务管理规范性、民生诉求回应情况等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核实。若发现问题,期盼依规处理并及时回应。同时建议对村委会近年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厘清资金流向,维护集体利益。村民也期待进一步完善基层监督管理制度,包括加强干部日常监督、落实监督回避要求、规范集体“三资”管理、健全信息保密机制等,推动村级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切实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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