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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曝藏身美国1年,恒大前总裁夏海钧再迎噩耗,肠子悔青也晚了

文丨LE

编辑丨云章观潮

一个月五万不够花?要求法院上调生活费。

曾经的恒大“二把手”竟做出这种事,让无数购房者气愤不已。

不过回头再看,夏海钧如今的处境也令人唏嘘。

从风光无限的“打工皇帝”,到被海外追索、行踪不明的前高管,人生的大起大落,就发生在短短几年间。

可无论他如何费尽心机自保,也抹不掉曾经犯下的种种过错。

最近一则新闻流出,再次把他推到大众面前。

而这一次,等着他的,恐怕不只是简单的处理了。

从恒大“打工皇帝”到被追索资产

恒大前总裁夏海钧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2026年10月22日,恒大清盘人发布第二份进展报告,涵盖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报告披露,清盘人已对许家印、夏海钧、丁玉梅及相关实体提起法律程序,申索金额超过65亿美元,并已取得针对三人资产的全球冻结令,法院还分别就许家印和夏海钧的全部资产委任了接管人。

一个曾经年薪数亿元的职业经理人,如今资产被全面接管、每月开支需要法院批准,这种落差确实引人关注。

但有一点必须说清楚:65亿美元是相关法律程序中针对多名被告提出的申索总额,不是法院已经判令夏海钧个人赔偿的金额。

证监会罚款1500万元、终身市场禁入

2024年9月25日,证监会公布对夏海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针对恒大地产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给予警告并处500万元罚款,针对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欺诈发行,处1000万元罚款;合计150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处罚书用了极重的措辞:“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

造假规模是理解这份处罚分量的前提,恒大地产2019年虚增收入2139.89亿元、虚增利润407.22亿元;2020年虚增收入3501.57亿元、虚增利润512.89亿元。

两年合计虚增收入超5600亿元,虚增利润超900亿元。

夏海钧不是被动签字的高管,监管认定他“组织安排”了这套虚假财务报告的编制。

但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之间存在一道尚未跨过的门槛,截至2026年10月,夏海钧未被提起刑事诉讼,仍在外逃,已于2022年迁往美国。

2026年8月20日深圳中院对许家印及56名恒大高管的刑事判决名单中,没有夏海钧的名字。

他的前同事刘永灼、潘大荣已被羁押待审,柯鹏、甄立涛已宣判服刑,唯独夏海钧滞留海外。

原因并不复杂:他2011年就取得了加拿大国籍,而中国与加拿大、美国均无引渡条约,终身市场禁入是一张行政罚单,不是手铐。

每月5万港元不够花?海外房产和65亿美元索赔究竟意味着什么?

清盘人的追索重点之一,是夏海钧前妻何坤名下的资产,香港法院已将何坤追加为被告并发布禁令,禁止她处置位于美国加州约2400万美元的资产,包括三处房产和四辆汽车。

清盘人向法庭陈述的立场很直接:何坤的财富“明显全部来自夏海钧”,两人分开后夏海钧仍在持续向她转移巨额资金,离婚是隐藏资产的“工具”,何坤目前的生活“只能依赖夏海钧提供的资金”。

生活费申请则把这场跨境追索的荒诞感推到了台前,法院此前允许夏海钧每月支出5万港元。

2026年6月,他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将上限提高至每月33.5万港元(约4.3万美元),理由是5万港元“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涉及女儿学费、保险、税务等开支。

恒大方面当庭反对,并披露了一个关键事实:接管人调查发现,夏海钧在2024年将7800万美元转入其他公司账户,2025年又通过美国运通信用卡消费30万美元。

恒大据此主张,夏海钧“一直违反资产冻结令”,不应批准其提高生活费的申请,法官高浩文表示需时考虑,将择日颁布书面判词。

这里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600亿港元的资产冻结令是上限,不是法院已经认定夏海钧拥有600亿港元资产,更不是他已经败诉需要赔偿这个数字。

冻结令的功能是保全,防止争议资产在诉讼期间被处置。

夏海钧一方则反复以“禁令范围过广”“违反人权”“资产为个人合法所得”为由申请撤销或放宽冻结令,2024年6月冻结令颁布后仅十天就首次提出撤销申请,此后又多次挑战,均被驳回。

夏海钧案真正值得讨论的,不是他曾经拿过多少年薪,而是一个已经被证监会认定“手段特别恶劣”的财务造假责任人,在行政处罚落地近两年后,仍然可以通过跨境法律屏障和资产隐匿手段,将刑事追责挡在国境之外。

清盘人追回的34.22亿港元,对应的是约3600亿港元的债权申索,追偿比例不足1%。许家印已经被判无期徒刑,但恒大债务危机中那个具体组织编制了5600亿虚假收入的人,至今没有站上刑事被告席。

行政处罚、民事追索、资产冻结——这些工具都在运转,但它们拼在一起,仍然构不成一个完整的答案。

对购买了恒大期房、持有恒大债券、被拖欠工程款的普通人来说,夏海钧每月花5万还是33.5万,其实没有本质区别。

真正有区别的是:造假的人付出了什么代价,以及这个代价是否配得上造假规模,就目前公开的司法进展而言,这个问题还悬着。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