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2.7万物资反被冒名领功,公益岂能靠一句失误搪塞
江西九江一对在外打拼的情侣,经营服装生意,日子逐渐宽裕之后,心里始终惦记着家乡。他们精心筹备总价值27000元的300套衣物,打算无偿赠送给老家的特殊教育学校与当地中学,希望给孩子们送去一点实实在在的温暖。
因为身在外地,无暇亲自跟进捐赠落地,二人便把这批爱心物资,委托给当地义工联合会代为处理交接。义工联顺利把衣物送到两所学校,还邀约本地媒体到场,记录这场暖心的公益行动。
可新闻报道发布出来,现实却给了捐赠情侣当头一棒。整篇报道当中,真正出钱出物的他们彻底消失不见,所有捐赠功劳,全都安在了一家商贸公司头上。事后他们才了解,这家企业,正是义工联副会长谢某儿子名下的公司。
自己掏腰包奉献善意,功劳却被旁人截胡,情侣内心无比愤懑。他们找到相关负责人,只提出一个简单诉求:联系媒体更正报道,还原真实捐赠人的身份。
令人意外的是,副会长谢某非但没有立刻正视问题,反而反问:修改报道,这不是丢我的脸面吗?
对于整件事,谢某给出一套说辞:儿子原本计划出钱买下这批衣物,再以自家公司名义完成捐赠。捐赠现场,儿子主观误以为购衣款项已经付给情侣,于是便向到场媒体宣称物资是公司捐赠,只是一场现场衔接不到位的沟通疏漏,不存在刻意侵占他人爱心的想法。
事情发生之后,谢氏父子提出,愿意把27000元货款付给情侣,希望用钱私下了结纠纷。这个方案,被情侣断然拒绝。
情侣说得很通透:我们做公益,可以不求留名,但是绝不能容忍别人冒名抢夺这份善意。我们本意就是无偿捐献,从来没打算收回钱款,我们只求一个事实真相。
事件曝光之后迅速冲上网络热议,绝大多数网友都站在情侣这边,认为不能拿“沟通失误”四个字就抹平整件事。
在大众看来,这哪里是简单的工作疏漏,分明是借着公益活动给自己企业镀金。想要收获公益带来的好口碑,大可自掏腰包做善事,没必要盯上别人已经完成的捐赠,窃取他人的善意给自己贴金。靠截取别人爱心换来的企业形象,表面光鲜,实则无比难堪。
从法律角度来讲,《民法典》第1024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禁止任何组织、个人以各类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捐赠行为所附带的良好社会评价,理应归属于付出物资的实际捐赠者。
没有经过当事人许可,擅自篡改捐赠主体,把善行光环转移到第三方企业身上,实质上已经侵害捐赠人相关名誉权益。即便事后愿意支付物资钱款,也无法抹去前期冒名宣传带来的侵权后果。
试想,如果真心实意献爱心,功劳却被有关系的人悄然拿走,以后还有多少普通人愿意投身公益?
这种冒名抢功的行为,伤害的不只是一对情侣的一腔热忱,更是消耗整个公益领域日积月累积攒下来的公众信任。公益的底色是真诚,容不得偷梁换柱的投机取巧。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又是怎么看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