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家庭默认,儿媳就该承担赡养公婆的责任。其实从法律层面来说,儿媳没有法定赡养公婆的义务,女婿也没有赡养岳父母的法定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本身的责任,也就是公婆的儿子,需要尽到赡养义务。但法理归法理,情理是另一回事。
一段和睦的家庭关系,从来不是靠法律强制约束。公婆年轻时善待儿媳,遇事体谅、搭把手帮衬小家;老了之后,儿媳愿意用心照顾,是出于人情和感恩,是情分,不是本分。
可有些家庭把情分当成理所当然。一味要求儿媳付出,却忽略尊重,遇事偏心,只索取不付出,久而久之,寒了人心。
家庭相处是双向奔赴。公婆对晚辈多一份包容,晚辈对长辈多一份敬重。
儿子才是连接两边的核心,中间人的态度,直接决定一家人的日子能不能和睦。
不必道德绑架任何人。善待是相互的,人心都是换出来的。你待我真心,我便予你温情。
好的婆媳关系,从来不是单方面的付出,而是互相体谅,彼此善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