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2026年8月13日晚上十点左右。山西临汾蒲县境内,国道520线74公里加400米处,薛关村东口附近,张某某和郭某某夫妇推着一辆人力车横穿道路。谁能想到,这一走,竟成了夫妻俩人生中最后一次同行。
撞他们的,是蒲县薛关镇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杜某某。警方查实,此人当时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47.01mg/100ml,早已远超醉驾标准;那段路限速每小时40公里,他开到了大约52公里;更离谱的是,夜里行车他连车灯都没开。醉驾、超速、不开灯,三样占全了,这不等于蒙着眼睛开着一辆“移动炸弹”吗?常言道,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郭某某当场没了呼吸,张某某送医后也未能挽回。杜某某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8月22日,当地交警部门出具了责任认定:杜某某负主要责任,死去的夫妻俩负次要责任。认定书送到家属手中,涉事者单位也接到了通报。
可家属不认这个账。人都没了,还要背上“次要责任”,换谁心里能咽下这口气?老人常说,死者为大。家属已向临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递交了书面复核申请,上级部门已经受理,正在对现场勘查记录、检验鉴定材料、原始认定依据进行全面审查。
9月12日晚,蒲县公安局对此事作出回应,话说得掷地有声:醉驾必须严惩,公职人员违法,不袒护、不降格、不拖延。复核结论会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说句实在话,公众真正在意的,不只是结果,更是过程是否经得起阳光的检验。是真是假,是多是少,等复核结论出来,自然水落石出。咱们不妨让子弹再飞一会儿,不信谣、不传谣,把评判交给法律。
只盼这一纸复核,能给逝者一个交代,给生者一份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