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封数十年的违法犯罪关联线索,终被披露。近日,包钢职工赵先生指出,在上世纪80年代初,以康某坤父子三人为核心的“点娼派”正式形成,该组织并非松散团伙,而是有着明确核心、固定成员及一定“编制”的组织,长期盘踞包钢厂矿及多个科室,逐步掌控部分关键环节的实际控制权。
值得关注的是,该组织自形成之初便与包钢部分资源和科室深度捆绑,且与时任包钢总经理李某存在关联,凭借这一特殊关联,其成功规避了初期监管排查,在企业内部持续扩张势力范围。
该组织成员多为有组织的社会人员,具备一定流动性,初期便已显现暴力犯罪倾向。其核心成员结构稳定,除康某坤父子三人外,后续涌现的康某振、康某庆、周某鹏等七人同为重要头目,分工明确,共同统筹各类违法活动。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刑法对具备组织化特征的违法犯罪团伙有明确惩处规定,上述披露的情况已符合相关违法犯罪的核心特征。
二、“点娼派”跨区域作案与人员失踪情况随着势力不断壮大,“点娼派”的活动范围突破包钢限制,形成跨区域流窜作案模式,据陈先生透露,其核心犯罪手段为抢劫商贩后杀人毁尸,成员常年流动于全国多地实施作案。与之相伴的是多名包头地区人员的离奇失踪,仅凭赵先生已知人员名单,数量就已足够庞大,具体包括玄某霞(女)、绳某军(男)等13人,这些人员作为他的好友、同学,现下均已失踪多年。
之所以这些失踪案件长期未能推进,核心原因在于失踪人员的家属中存在“点娼派”成员,这一特殊情况导致家属不敢报案、不愿配合相关核查工作。更令人发指的是,这些失踪人员竟被该组织成员当作犯罪“练手”对象,且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抢劫杀人案件数量远多于已知数量,目前披露的仅为冰山一角。
赵先生还披露,“点娼派”成员持有大量猎枪,均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从白沟购买,他本人曾亲眼目击。法律明确禁止非法买卖、持有枪支,该行为已违反法律相关规定,叠加后续实施的抢劫杀人行为,已触碰法律重罪条款。而康某振、康某庆等核心头目正是这些恶性案件的主导者,组织内部分工明确,从作案路线统筹、犯罪实施到毁尸灭迹形成完整链条,这也让其恶行得以长期隐匿。
需要明确的是,我国法律对抢劫、故意杀人等暴力犯罪惩处严厉,且故意杀人等重罪不受追诉期限限制,只要查实犯罪事实,涉案人员终将受到法律制裁。但受“点娼派”犯罪行为隐蔽性强、被害人亲属受胁迫不配合核查等因素影响,相关案件的核查难度显著增加。
三、“点娼派”与包钢贪腐的关联除暴力犯罪外,陈先生还直指“点娼派”与包钢内部违规利益输送问题的深度捆绑。作为长期在包钢工作的职工,其直言“包钢贪污的帐都假帐,真的看不见”,明确企业内部存在违规侵占问题,且与“点娼派”形成相互依存、相互助长的利益共生关系。这种关联并非个例,该组织在包钢炼铁厂和苍储中心的关联人员数量较多,而这两个部门均为企业核心环节,分别掌控核心生产与物资仓储,手握大量企业资源。
据悉,包钢内部的违规侵占行为主要通过编造“假账”掩盖,真实资金流向和资源侵占情况难以核查。而“点娼派”则为相关人员提供非法保障,通过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阻止内部人员揭发,干扰外部部门核查,最终形成“非法利益滋养违法势力,违法势力庇护违规行为”的恶性循环,直接损害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构成贪污罪,若查实包钢人员与“点娼派”勾结侵占资源,相关人员必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结语基于上述种种披露的情况,赵先生期待着对方能够被立案侦查,推动相关案件进入正式核查程序,让“点娼派”相关涉案人员受到应有的法律追究。
此次披露的线索,将一段尘封数十年的违法关联问题公之于众,既关乎失踪人员的公道与家属的慰藉,也关乎市场环境的公平正义与法律威严。期待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组建公正、独立的核查团队彻查线索,还原事实真相,以有力核查回应公众关切,还受害者及其家属一个迟来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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