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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停放充电新动态!广东将出台相关新规!

近日,广东省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送审稿顺利完成技术审查环节。接下来,标准编制组会持续优化标准文

近日,广东省地方标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送审稿顺利完成技术审查环节。接下来,标准编制组会持续优化标准文本内容,待形成报批稿后,会依照既定程序报送至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此标准一旦出台,将有效填补当下全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在防火设计以及消防安全管理要求方面的空白。

广州某小区一层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场景(资料图)

编制说明中指出,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日益成为民众出行代步的常用工具。然而,由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频发,给公共安全带来了严峻挑战。《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的制定,正是针对广东省目前缺乏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这一现状而提出的,旨在填补相关消防技术标准空白,让管理有章可循。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内新建、改建、扩建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建设管理工作。对于已投入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其改造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也需遵循本文件规定。此外,电力驱动的简易机动车停放充电场所的建设管理,也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明确配建比要求

该标准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一般要求、选址与平面布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与器材、电气防火、消防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均作出了详细规定。电动自行车违规“飞线充电”的情况并不少见

在停放充电场所的配建比方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给出了明确规定。编制组参考了张家口市、浙江省、上海市、惠州市、湛江市等地的相关规定,以及住建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 51328 - 2018)等标准,并结合实地调研情况,为公共建筑与工业建筑的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制定了详细的配建比要求,规定充电设施的配建数量不得低于规划条件中电动自行车停车位数量的30%。

明确与各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该标准明确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停车场与不同类型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与单、多层民用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至少为6米;与高层民用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至少为9米;电动自行车充电及停放场所与甲、乙类厂房、仓库以及加油加气站等存在爆炸风险的场所,防火间距至少为30米;与其他厂房、仓库之间的防火间距至少为12米。若因现场条件限制,确实无法满足上述防火间距设置要求时,除托儿所、幼儿园及其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及其活动场所,学校内廊式教学楼和集体宿舍、图书馆、食堂,医院病房楼、门诊楼,文物保护建筑、历史建筑以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外,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及充电设施可与其他建筑毗邻设置,但必须按照《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 - 2015)的规定,设置有效的防火防烟分隔措施。

同时,电动自行车停车场以及充电设施应与建筑疏散楼梯首层出入口错开布置。若因现场条件限制必须同向设置时,距离楼梯首层出入口的距离应不小于6米,并且要按照JGJ100 - 2015的规定设置有效的防火防烟分隔措施。关于安全疏散要求,该标准提出,电动自行车停车库内设置的充电设施距离最近的安全出口不得小于6米。电动自行车停车库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门不应直接正对共用建筑疏散楼梯间,其安全出口和疏散门与疏散楼梯间的最近边缘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米。

应具备火灾自动报警功能

在消防设施和器材方面,该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停车库、场应配备自动灭火装置,其中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可采用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够及时扑灭初期火灾,有效阻止火势进一步蔓延。设置排烟设施,则是为了避免火灾产生的毒烟积聚,对人体造成伤害,降低火灾引发的次生灾害风险。电动自行车火灾,特别是锂电池引发的火灾,蔓延速度极快。若没有自动报警装置,等人员发现时,火势可能已难以控制。因此,停放充电场所应具备火灾自动报警功能,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迅速处理灾情。此外,上述标准还明确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多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自建场所,以及出租屋、群租房的屋主和出租管理运营方、物业服务人等单位,需自行明确各自的分工责任,防止出现责任推诿现象。同时,标准还规定了充换电设施运营单位、电动自行车使用人、外卖配送服务企业、共享电动自行车经营企业等各方应承担的责任。

评论列表

衣新衣艺
衣新衣艺 1
2025-12-19 22:35
充电费用怎么一句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