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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制》杂志社长唐国强:借项目之名行侵占之实

《政府法制》杂志社社长唐国强,在推进“三晋星火”项目过程中,涉嫌挪用公款、违法走账、损害国有资产利益问题。2017年,时

《政府法制》杂志社社长唐国强,在推进“三晋星火”项目过程中,涉嫌挪用公款、违法走账、损害国有资产利益问题。2017年,时任《政府法制》杂志社副社长唐国强提出“三晋星火”项目,因存在明显合规性瑕疵和可行性缺陷,遭到杂志社编委会成员明确反对,未被纳入杂志社官方项目序列。根据当时约定,该项目由唐国强以个人名义独立推进,账户由其单独设立、自行管理,盈亏完全由其个人承担,与杂志社无任何官方关联,也不存在杂志社出资或兜底的约定。

“三晋星火”自始至终是唐国强的个人项目,杂志社既从未承诺为其个人项目提供任何资金支持。2021年唐国强升任《政府法制》杂志社社长后,利用职务便利,以“以‘三晋星火’项目各类开支”为由,通过“向杂志社借款”的方式,从杂志社账户中划走100万元(涉嫌挪用公款)。

同时,以个人名义,以三晋星火项目为由向地方发行站负责人共借款20万元,当时这20万打入三晋星火项目账户内,最后用杂志社应收的杂志款顶了这个账目。这违规操作直指资金去向不明、涉嫌侵占。截至目前,“三晋星火”项目无任何实质性进展,甚至杂志社各地市分支机构的多数工作人员均不知情该项目的存在,更未参与过任何与该项目相关的工作。一个毫无动静的项目,却需动用100万元开支,其开支的真实性、合理性完全无法成立,涉嫌虚构资金用途。

如前所述,“三晋星火”是唐国强个人自负盈亏的项目,杂志社无任何出资义务。唐国强升任社长后,将个人项目的“开支”转嫁给国有单位,以“借款”名义挪用公款,本质上是利用职权将国有资产用于个人事务,违反了国有资金使用的专款专用原则,涉嫌挪用公款。唐国强是否向杂志社财务部门提供与100万元相关的合法、合规支出凭证(如合同、发票、报销单据等),是否公开“三晋星火”项目的账目明细?都未就资金使用情况向杂志社管理层或编委会做任何说明。

既然唐国强声称100万元用于项目开支,那么该项目是否产生盈利、盈利金额多少、盈利去向何方,均未向杂志社披露。这100万元究竟是用于项目实际开支,还是被唐国强个人侵占、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违规用途,存在明显的“损公肥私”嫌疑。唐国强经常在他家附近的“老东家菜馆”请客,无论公事私事,均开杂志社的发票由杂志社报销,对此,只要去该菜馆核查以《政府法制》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发票记录,一查便知。对此,唐国强一再找人删帖企图掩盖真相,一查便知的问题迟迟无人查处?谁在背后给他撑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