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清英雄史可法就义后,人们对他似乎存在一种特殊的偏爱,百年香火不绝,官民祭奠不断。
史可法身上有两大亮点,一是为官清廉,二是宁死不屈。就业绩来说,崇祯一朝表现一般,弘光一朝则几乎没有作为。
概括史可法的一生,大致就是四个字——周旋、应付。
受知名师左光斗史可法,字宪之,号道邻,祖籍河南祥符,生于顺天府大兴,因他的先世功荫锦衣卫百户,故作北京锦衣卫籍。
史可法少时家境清寒,冬日短衣无火,但他苦学不辍,尤其爱好经史。
十九岁那年,史可法寄居在北京一座古寺中研习经史。一日,风雪交加,非常寒冷,史可法读书疲劳困顿,不觉伏案而睡。
顺天督学左光斗进庙躲避风雪,见到案上史可法的文稿,功底精湛,书法飘逸,心生喜爱之情。他把自己的貂裘脱下来,盖在熟睡的史可法身上,默记下他的姓名,嘱咐左右不要惊醒他,然后掩门而去。
次年史可法在院试中,被左光斗选为北直隶八府之冠,而且怜他家贫,收作弟子。此后,史可法愈加发奋苦学,并受左光斗忠孝节义思想濡染,立志以身报君许国。
左光斗对他也很器重,认为左氏子弟都庸庸碌碌,今后能继承自己志节而有所作为的只有史可法,公务之暇,常与他交谈时事,辩论古今,情同父子。
天启五年(1625年),左光斗因反对魏忠贤而被革职下狱,备受拷掠炮烙。一时京中人士避祸惶惶,噤若寒蝉。
史可法贿赂狱卒进入囚房,当见到奄奄一息的恩师后,不禁痛楚呜咽。左光斗为爱惜人才,不愿史可法受连累,把他强行赶出牢狱。
左光斗不畏强暴、视死如归的凛然大义,使他铭心刻骨,难以忘怀,以后常常流泪向人讲述这些往事,称赞“吾师肺肝皆铁石所铸造也”。左光斗惨死后,史可法设法入狱敛尸,将老师安葬。
崇祯一朝有政绩,但属中流崇祯元年(1628年),27岁的史可法中进士,授陕西西安府推官。这时阉党已被清算,左光斗冤案得以平反,史可法决心尽忠报效朝廷。
当时明朝封建制度日益腐朽,各地揭竿而起,陕西成为农民起义的发源地。史可法在西安积极协助洪承畴镇压陕北农民起义军。三年考满,迁户部云南司主事。

崇祯六年(1633年),史可法选授户部员外郎,历郎中,后又改掌户科。他忠于职守,以勤廉著称,但不甘于文牍事务,常因不能驰驱沙场而忧愁恼恨。
史可法在京中供职期间,农民起义已由陕北蔓延内地,转战江淮,一度攻入凤阳焚毁皇家祖陵。于是朝议在皖西设兵备道,阻止农民军南下。
但皖西向无坚城,兵备久弛,守御困难,朝臣将其视为畏途。史可法却说:“国家养士原为社稷计,今若此,非所以报知主也!”他自请赴皖西。
崇祯八年(1635年)春,史可法迁江西右参议,任池太兵备道,分守池州(今安徽贵池)、太平(今安徽当涂)。
他在池州筑城浚濠,措饷募兵,不到一个月练就壮勇八百人,可战可守,池州俨然成了沿江重镇。随后朝议改池太道为安庐道,史可法改任安庐兵备道,驻庐州(今安徽合肥市)。八月,他又兼任总理卢象升的副使,分巡安池,监江北军。
史可法早年家境贫苦,深知民间疾苦,在军中他与兵丁同吃同住同睡,有时天寒,甲胄上结满冰霜,每次起身就因冰碎而戛戛作响。
行军打仗时,史可法杂处行伍间,士兵不饱自己不先吃,士卒未发给衣服自己不先穿,律己廉洁,待人诚信。因而所募的士兵都服从他的指挥,强悍善战。
崇祯十年(1637年),史可法擢为右佥都御史,巡抚安庆、庐州、池州、太平一带,统兵万人,开府六安。
在镇压农民起义战争中,史可法虽疲于奔命,但屡屡获胜,连捷英山、六合,当地都知道“史都堂之兵号称强”。他还捐俸修城池,建仓储,赈灾歉,捕螟蝗。士绅们感激他的恩德,有的作诗歌颂,也有的为他建生祠于六安。
中原起义不断,而辽东战事也愈演愈烈,清军控弦策马,屡次越过长城,虏掠京畿。崇祯十一年(1638年)冬,卢象升抗清遇难的消息传来,史可法悲愤累日,难以自已。他壮怀激烈,誓以马革裹尸为荣,率部北援。

第二年春因江北农民军再起,史可法刚到山东东阿便奉旨回师。不久,以丁父忧返乡奔丧,居住在北京城外读书不懈,尤其喜欢读有关匡济天下的书。
三年服满,史可法被授予总督漕运,兼抚淮,扬、凤、泗,此时已40岁。
崇祯皇帝对史可法非常信任,甚至想把他调到北方去指挥军务,不过朝臣认为“有可法,准扬以安;无可法,江淮必危,且留之以系东南望”,崇祯这才放弃想法。
崇祯十五年(1642年)冬,清兵一度深入山东,劫掠州县。史可法厉兵秣马,预埋火器于庙湾(今江苏阜宁)河口,清兵退走。他准备率师北上勤王,又为南方军务牵缠,没有成行。
崇祯十六年(1643年)秋,史可法擢任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他见南京文恬武嬉,军营空额很多,于是上疏提出选练南兵等方略,为崇祯帝所赞许,命他整饬营务。
这时继妻杨氏因为他还没有儿子,劝他娶妾,他叹息说:“王事方殷,敢为儿女计乎!”坚决拒绝,只过继堂弟史可程的儿子焰青为嗣。
李自成农民军直取北京的时候,史可法和南都诸臣传檄天下捐资勤王,率部北上。刚抵浦口即传来崇祯自尽的消息,他顿感天崩地陷,悲恸欲绝。
为了继续明朝的正统,维系和团结人心,南京文武大臣齐集商议重建明朝朝廷的方略。
迎立福王,铸下大错崇祯帝殉国,他的三个儿子没能逃出北京,可选的只有各地的藩王。
从血缘关系来讲,神宗的直系子孙福王、惠王、瑞王、桂王与崇祯最近,因而最有资格当选。
但惠、瑞、桂三王远在西南地区,不便拥立,只有福王既有血缘资格,又有地缘上的便利。不过,东林党集团成员担心福王掌权,会重提“妖书”、“梃击”、“移宫”等案,因此他们更中意血缘较远的潞王。
史可法当时任参赞机务、南京兵部尚书,是官僚集团的领袖,他的意见至关重要。以钱谦益、吕大器等为首的东林党集团,联络正屯兵浦口的史可法,在信中说:
“福王由崧,神宗孙也,伦序当立,而有七不可: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读书、干预有司也。潞王常淓,神宗侄也,贤明当立。”
这封书信就是所谓的福王《七不可立书》。

史可法也赞成此说,他从浦口赶至南京。然而,手握重兵的凤阳总督马士英却以伦序为借口,主张拥立被他控制的福王。
史可法这个时候走了一步错棋,在马士英面前出示了南京诸臣的《七不可立书》,这封信后来落到了马士英的手里,等于是授人以柄。
于是马士英抢先行动,内贿勋臣刘孔昭,外结桀骜不驯的悍将高杰、刘泽清、刘良佐等,传谕将士奉福王为三军之主,以武力为后盾,遣兵送福王至仪征,要挟南京诸大臣迎立。
在马士英的压力下,史可法等南京文武大臣只好放弃原议,率百官迎福王入南京。
崇祯十七年五月一日福王谒孝陵,五月三日称监国,五月十五日即皇帝位。年号原拟“弘光”、“定武”两个,后定以下一年为弘光元年。
弘光政权确立后,拜史可法为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仍掌兵部事;马士英为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仍督凤阳军务。史可法受命后悉心布置军务,请设防江水军,以文臣协理操江。
但老奸巨滑的马士英却不甘心留在凤阳,他自请入朝。同时,他向福王呈递史可法赞同的《七不可立书》,并抓住史可程(史可法堂弟)在北京投降农民军的事,以排挤史可法,企图独揽大权。
史可法受到掣肘,言不由衷地同意设立江北四镇,让刘泽清、刘良佐、高杰、黄得功划地分守,力图“养成气力,恢复神京,澄清关陕”。
不久,他又被迫请求督师扬州,调停江北军务,在前线竭尽股肱之力,以表白他对明室的忠忱。弘光以定策功加少保兼太子太保,改兵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让他去扬州督师。
南京数百名太学生闻讯惶惑不知所措,奔走呼号,连名上疏,伏阙哀吁弘光收回成命,“仍留可法在朝”,没有成功。而史可法始终以恢复大明江山为念,请颁发饷银、敕印等,于五月十九日率刘肇基、李栖凤等渡江北上。

然而江北的纷乱并不亚于党同伐异的南京,同样令人一筹莫展。
骄兵悍将各怀鬼胎,刘泽清大掠淮安;高杰抢在黄得功的前头赶到扬州城外,杀人放火,奸淫掳掠,企图屯驻扬州;刘良佐也因为临淮人的拒纳而纵兵围攻临淮城,尸横遍地。
史可法忍辱负重,委曲求全,各方调和,总算说服黄得功和二刘各归汛地,独占一方。
只有高杰横蛮不羁,非入扬州不可。史可法亲自去进行说服,喻以大义,又将高杰移驻较为富庶的瓜洲。这样,江北开始出现脆弱的稳定局面。
这时,南京朝廷党争又激化起来。自从史可法离开朝廷后,马士英权势日甚一日,吕大器、张慎言等大臣陆续被排挤,阉党阮大铖死灰复燃,与马士英朋比为奸。
史可法深恐人心涣散,东南一隅难保,不时上疏规劝弘光“卧薪尝胆,借甲枕戈,务求缚奇凶以慰先帝,复故土以光祖宗”。
但事实证明,史可法远离朝堂,难以挽回局面。
战略决策出现重大问题清兵入关以后,史可法的政治认识出现失误,仍然坚持把镇压农民起义放在第一位,希望借用清军去剿灭农民军。
正是在他的建议下,弘光帝派出使臣左懋第等携带诏书、金银北上,企图联合吴三桂,与清兵共同镇压李自成起义。
这种一厢情愿的措施,由于完全不适合当时的政治形势,自然也就达不到预期的目的,不仅让左懋第白白牺牲,还尽丧弘光朝的脸面。
九月,扬州城外兵衅又起,黄得功护送友人过仪征土桥,遭到素来妒忌他的高杰伏击,三百精骑都被射杀,良马尽归高杰所有。黄得功逃回仪征后整顿兵甲,誓与高杰死战,报仇雪恨。

正在这时碰上黄得功的母亲去世,史可法亲赴吊唁,反复调停,甚至以自己的俸禄作奠礼,才算勉强使黄、高之间剑拔弩张的气氛缓和下来。
七月,清摄政王多尔衮令南来副将韩拱薇、参将陈万春携带一封书信给史可法,对他进行威胁利诱,让他学吴三桂称臣清廷,共同镇压农民军。
史可法在答书中委婉地拒绝了多尔衮的要求,他祈求清军不要觊觎明朝江山,而应始终如一,帮助明朝镇压农民军。
弘光政权是明朝残余势力建立起来的,这就使原来明朝政府的丑恶现象被一股脑地延续下来,内部纷争不断,政治腐败不堪。
史可法感到中兴无望,于是出巡淮上,驻清江浦(今江苏淮阴),筹划复取中原。
然而江北诸将浮夸无用,只有高杰所率四万余人大多是山陕劲卒。他便再三与高杰论事,说动高杰由瓜洲移驻徐州,请为先锋。
史可法除使黄得功、刘良佐、刘泽清三将坚守自己的汛地外,从王家营(今江苏清江市北)到宿迁一段要冲地带,则由他自己防守。
刚布署完毕,清军就入山东、河南,冬天进破宿迁,史可法率兵赴白洋河与清军相持半月余。不久清军因西北战务牵累,暂时撤兵。
史可法审时度势,上疏请颁《讨贼诏》讨伐农民军。弘光对他屡有诏书褒奖,但是丝毫不能满足他关于饷需的一再请求,马士英更从中阻挠、中伤,使史可法左支右绌,进退维谷。
十二月,清军豫亲王多铎前锋渡黄河,由河南下江淮,总兵李际遇望风投降。史可法命高杰赴归德备战,并再次向朝廷请饷。
但弘光政权的腐朽仍没有什么变化,史可法请饷,依然如泥牛入海。他无可奈何,派员贩盐扬州,贸易米豆,试图开点饷源。
可是四镇尾大不掉,自立关税,垄断买卖,商贾裹足,史可法所做的生意并不景气,加上属吏舞弊,反为一班酷吏增添了虐民的机会。
一些忠于明室的地主分子,见弘光政权不能有所作为,因而把希望寄托在史可法身上,纷纷来到扬州,效力督师幕下。
弘光元年(1645年)一月,在史可法的感召和策励下,高杰率部西进,途中杀掉与清兵暗中勾结的部将程继孔,抵河南,不料却被另一个早已暗降清朝的总兵许定国诱杀于睢州。
失去主帅的高杰余部在大掠睢州之后,撤回徐州,互相残杀。
史可法得知赖以西进的主帅遭到杀害,不禁顿足长叹:“中原不可为矣,建武、绍兴之事,其可望乎!”

他马不停蹄从白洋河驰赴徐州,荐高杰部将李本身提督高杰标下兵马、总兵李成栋镇守徐州。
刚安顿好高杰余部,扬州又发生事故,原来黄得功乘高杰亡故,企图袭击居于扬州的高杰眷属,吞并高杰的地盘。史可法又返回扬州,劝说黄得功不要挑起内衅。
弘光政权的基本盘是不错的,几乎占据淮河以南半个中国,并拥有江南财赋之区,手上有军队五十多万。
但它是明末地主阶级腐朽统治的继续,从建立之日起就为无穷的内部斗争所累。
东林党、复社与阉党的斗争很激烈;各镇争物资,争地盘,并与朝廷的党争错综复杂地纠结在一起;降清的或准备降清的潜势力在暗中活动,有的也在观望。
在这种情况下,史可法不可能有所作为,把力量凝聚起来。他虽担负复兴明室的重任,但却在这危急的关头疲于奔命,不得不把时间和精力消耗在调停骄兵悍将争斗的纠纷中。
说到底,还是史可法当初迎立福王时立场不坚定,将把柄落入马士英之手,导致无法在朝中立足。
督师江淮,又难以驾驭诸镇悍将,更使他完全陷进了软弱、孤立、彷徨的境地。
坚守扬州,兵败身亡弘光元年(顺治二年,1645),清军顺利占领关陕后,就把主力转向进取江南,削平南明政权。
三月,多铎挥师直下归德,接着分兵向亳州、徐州进发。总兵李成栋丧魂落魄,弃徐州南逃,史可法急忙抽调人马赴泗州阻击清军。
但这时明军内部却爆发了更大规模的武装冲突。宁南侯左良玉以“清君侧”讨伐马、阮为号召,倾巢而出由武昌沿江东下;权势炙手的马士英下令将江北明军调往采石,抵抗左兵。史可法不得不奉旨南援。
就在明军自相残杀的时候,亳州落入清军之手,江淮平原一望无遗地暴露在多铎铁骑的面前。
四月,史可法从清江浦抵达南京燕子矶,尚未入城便接到弘光的谕旨,要他速回江北,抵挡清军,令其凯旋之后再入朝。
原来此时左良玉已溃败于采石,南京举朝如醉如痴地庆贺着胜利,马、阮也不愿让史可法入朝。
史可法接旨后满怀忧愤,面对滔滔东去的江水,仰天长叹:“奏凯谈何容易,面君不知何日矣!”
随后他转身向南京城叩首,遥祝城内老母、妻子平安,便急匆匆渡江北上。等他不避风雨赶到天长时,清军早已渡过淮河,如入无人之境,占领盱眙等地;泗州守将李遇春也无耻地投降了清军,坦荡如砥的江北几无险可守。

史可法只好策马东驰,和副将史德威率数千兵丁赶回扬州,决心拼死抵抗,阻遏清军南下。
十七日,史可法刚抵扬州,城内就传出许定国领着清兵要来杀尽高杰余部的谣言。惊魄未定的高杰余部闻讯斩关逃往泰州,牲畜船只掳掠一空,扬州城内兵力更加虚弱。
史可法求救弘光帝,朝廷毫不理睬。第二天,清兵前锋抵达城下,屯于城外西北一带。史可法檄召各镇援兵,仅总兵刘肇基自高邮赶来,其余无一至者。
刘肇基请求乘清军阵脚不稳,先发制人,背水一战。但史可法没有采纳,认为对付清兵应养锐以待,不可轻往。
清军抓住这段时机向扬州集结兵力,同时不断地向城中发出招降书,史可法都不启封,投放火中。他誓不投降,和扬州知府任民育、同知曲从直等发动扬州士民日夜固守,并斩获十余名清兵。
见到清军大队人马源源而来,史可法明知大势已去,但守城抗清的决心却更加坚定,他自知早晚必死,在遗书中写道:“遭时不遇,有志未伸,一死以报国家,固其分也!”言词苍凉悲壮。
清军派李遇春前来劝降,史可法严辞拒绝,毅然说:“天朝无降宰相,有与城尽耳”!
部将李栖凤、高凤岐见势不妙,密谋挟持史可法出城投降。史可法识破后正色拒绝,请他们自便,于是贪生怕死的李、高乘夜率部出城叛降清军。
扬州守御日益虚弱,粮饷更不可继,然而史可法毫不惧怕,自守西门险要,击退清军多次进攻,用炮杀敌数千。
二十三日,清军调来红衣大炮,多铎亲率精锐猛攻扬州。城上军民矢志不移,在史可法率领下浴血奋战,前仆后继。
四月二十五日扬州城破,清军蜂涌而入,史可法拔剑自刎,决心以身殉难,为部将抱住救下,出小东门时被清军俘获。
多铎很佩服史可法,以礼相待并多番劝降,又引洪承畴降清的例子,妄想说服他。
任凭多铎百般威胁利诱,史可法始终大义凛然,坚贞不屈。多铎令在军前将他杀害,尸体惨遭支解,时年44岁。
当时天气炎热,扬州城内外陈尸累累,史可法的遗体很快腐烂不辨。嗣子史直只好设衣冠塚于扬州梅花岭下。
其后的隆武帝追念史可法之功,赠太师,谥忠靖。乾隆中,清廷追谥忠正。

最后,引用顾诚先生对史可法的一段评价:
史可法的一生只有两点值得肯定:一是他居官廉洁勤慎,二是在最后关头宁死不屈。至于他的整个政治生涯并不值得过分夸张。
明清易代之际激于义而死焉者多如牛毛,把史可法捧为巨星,无非是因为他官大;孰不知官高任重,身系社稷安危,史可法在军国重务上决策几乎全部错误,对于弘光朝廷的土崩瓦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全文终)
本文引用资料:《史忠正公集》、《东林列传》、《明季南略》、《左忠毅公逸事》、《罪惟录》、《南疆逸史》、《明史》、《南明史》(顾诚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