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大衣哥”的“黑粉”被一一扒出,山东当地媒体“新黄河”的报道来了。
10月23日早上八点,朱之文进了单县郭村镇派出所,手机里存着截图和录音,在里面待了三个多小时,出来说了一句“该交的都交了”。
第二天河北曲阳,演出服换好了,妆化好了,主办方负责人走过来,话说得很慢:“朱老师,演不了了。”他没多问,换衣服,上车,回家。
五天后他带着北京请的律师又去了一趟派出所,公安受理了。
新黄河记者联系到了两个举报者。第一个叫刘明,浙江湖州人,电话里承认得干脆:“我本身是实名举报人。”举报理由是偷税漏税,“已经举报到国家税务总局了”。
但2023年朱之文就起诉过他,法庭调解下他白纸黑字签过承诺书,保证不再发布不实消息,签完才两三个月,又开始了。记者问他,他说“我们不是黑粉,我们是正义的”。
第二个叫王平,山东济宁人,开口先纠正:“我不是举报朱之文。”他说自己是“反映情况”,核对演出报备、服装、歌曲跟审批是否一致。他专门提了一条:朱之文只有小学文化,去学校教英语,对孩子不好。
2020年他就反映过数十次,消停了一阵,今年又盯上了。
这两个人的路数不一样,一个明着来,一个绕着走,但结果一样:朱之文十月份至少十六场演出被取消。
真正让主办方不敢赌的,不是举报本身。有主办方跟朱之文透露,有人在电话里说,只要他去,就用鞭炮到现场轰。举报不只递到文旅和税务,还打到了主办方单位领导的办公室。
一个县城楼盘开盘,请个歌手唱三首歌,图的是热闹,不是麻烦。电话那头说“炸场”,这边算的账很简单:违约金赔得起,现场出了事赔不起。砍掉演出,最省事。
“劣迹艺人”这顶帽子,没有任何一个官方部门给朱之文扣过。
新黄河向泰安、济宁、济南多地主办单位和相关部门求证,得到的说法是:那几场取消各有客观原因,审批节奏、场地协调、主办方主动避险,没有一场是因为朱之文被定性为劣迹艺人。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的劣迹认定有完整程序,协会评议、申辩、审议、报送文旅部门,最后才有书面结论。
一个普通人在群里打几个电话,够不着这个程序。但“有人说他是”这件事,已经够让市场替他把演出砍了。
朱之文交到派出所的截图里,有群聊记录。
一个群里有人晒12345热线截图,配文“只要朱之文的演出敢发预告,我们就敢合法合规进行监督”。
另一个群有人喊“大家跟踪举报,看是否备案合规、是否缴税”,底下贴出各地文旅部门的电话和他要去的每一个地方。
朱之文用了四个词:有组织、有预谋、有分工、有计划。
这套打法的关键不在举报能不能查出问题,在于举报的成本极低,而避险的成本对主办方来说极高。
一个人反复打,一群人分头打,只要电话里说的是“我怀疑”,行政资源就得接,核查就得走程序。可主办方等不起核查结果。
他们只看见电话一个接一个来,看见“万一出事”四个字被反复放大。朱之文是不是劣迹艺人,官方没给过结论,但“有人举报他是”这件事,已经足够让一场演出的账算不平了。
安陆那场雨里的演出,是十月之后少有的能唱完的场子。台下伞挨着伞,没人哄场,也没有举报电话追到现场。他唱完,鞠了一躬,下台。
一个唱了十几年歌的人,站在雨里唱完几首歌,台下有人听,这件事在十月之前是常态,在十月之后成了需要运气的事。
举报是公民权利,打12345是合法渠道,这个底线不能动。但权利被当成工具来用,用来让一场演出“算不过账”,用来让主办方在“赔得起”和“赔不起”之间做选择,被消耗的就不只是朱之文一个人的演出机会。
今天这套打法对着他,明天换一个名字,逻辑照样成立:不需要官方定性,不需要事实成立,只需要电话足够多,足够让接电话的那一端觉得“先停了最稳妥”。
朱之文这次不等道歉了。上一次网暴案,那个发了近千条视频的女人判了六个月,当庭收押。
这一次他面对的不是一个人,是一群群里的人。律师在区分“正常举报”和“恶意举报”:有没有事实基础,主观是不是善意,行为有没有越界。
三条线画出来,越过去的人,才需要担责。可在这三条线被划清之前,演出还在取消,主办方还在接电话,群里的人还在贴号码。

